2024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

2024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

 總獎金: 2700000

最高獎金: 1000000

報名時間: 2023-03-01 ~ 2023-08-31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主辦單位電話: 02-8677-2727分機509(黃小姐)

主辦單位Email:tcb.ntpc@gmail.com

壹、 宗旨:

「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始於2004年由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向全球徵件,開啟臺灣陶藝與國際對話的篇章,受到國際陶藝界高度重視及注目,為新北市以至全球最具亮點之文化運動之一。「2024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將秉持創立宗旨持續舉辦,邀請全世界熱愛創作的藝術家為世界陶藝發展再創高峰,豐厚世界陶瓷與當代藝術文化。

貳、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文化部。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 承辦單位: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參、 使用語言:

中文、英文。

肆、 參賽資格:

歡迎全球藝術工作者報名參加,不限國籍及年齡。

伍、 獎勵內容及得獎義務:

一、 獎項:

(一)首獎:1件,獎金新臺幣100萬元獲頒得獎證書,獎盃乙座及個展製作費最高上限新臺幣50萬元,個展須與本館簽訂個展協議書並於2027年底前於本館舉辦。

(二)金獎:1件,獎金新臺幣60萬元,獲頒得獎證書及獎盃乙座。

(三)銀獎:1件,獎金新臺幣40萬元,獲頒得獎證書及獎盃乙座。

(四)銅獎:1件,獎金新臺幣25萬元,獲頒得獎證書及獎盃乙座。

(五)優選:9件,獎金新臺幣5萬元,獲頒得獎證書。

(六)評審推薦獎:7件,獲頒得獎證書。

(七)入選:約60件,獲頒入選證書。

(八)各獎項名額得由評審團決議從缺。

二、 旅宿交通:

(一)首獎、金獎、銀獎、銅獎得主可獲得館方安排3天住宿。

(二)上述國際得主將由本館支付臺灣來回經濟艙機票,國內得主則支付所在地來回本館之大眾運輸交通費。

三、 受邀參與陶藝駐村計畫:

(一)首獎、金獎、銀獎得主將受邀參與本館陶藝駐村計畫。

(二)除上述旅費補助外,本館將提供每位得主駐村期間:

  1. 最多補助90日生活津貼,每日新臺幣600元整(含預扣之所得稅)。
  2. 駐村期間創作相關耗材,至多新臺幣3萬元整。
  3. 提供一間獨立住宿空間及半開放式工作空間供使用。

(三)若無法於展覽期間駐村,仍可於2027年底前完成駐村計畫,惟來回交通費需自行負擔。

(四)若仍無法參與,則視同自行放棄本次駐村計畫。

四、 得獎義務:

(一) 獎金扣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及新臺幣幣別扣除所得稅(外籍人士扣繳20%,本國人士扣繳10%)。

(二) 「首獎」、「金獎」、「銀獎」、「銅獎」作品將歸本館收藏,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本館所有,經本館典藏審議委員會決議後得為本館典藏品。

(三) 得主須義務參與本展於開幕期間之推廣活動(時間另行通知)。

(四) 駐村期間須配合本館相關駐村規範、參與本館教育活動、執行駐村創作提案及回饋計畫,並完成1件作品給本館作為教育推廣用途。

(五) 駐村計畫之細則執行須與本館另簽訂「2024陶博館臺灣國際陶藝雙年展駐村計畫」協議書。

陸、 徵件內容與辦理方式:

一、以陶瓷媒材為主之藝術創作作品,不限主題,作品中陶瓷材料須佔整件作品二分之一以上。

二、每人報名至多2件作品,如為集體創作請以1人為代表報名(並檢附創作團隊名單)。

三、作品其單邊尺寸以不超過150公分為限,若為裝置作品,組裝後其單邊尺寸以不超過250公分為限;包裝後每箱任一單邊尺寸以不超過150公分為限。

四、須為2021年(含)以後創作,且為未曾獲得國內外任何公私競賽入選及得獎之原創作品。

五、辦理方式分成初審及複審兩階段:

(一) 初審:

1.預定於2023年10月至11月辦理,以作品影像做審核。

2.請檢附參賽作品不同角度之影像3至5張,參考作品1至2件之影像各1張,以背景簡單、作品清楚為原則,請自行斟酌影像呈現內容及清晰度。

3.參考作品不列入評分,亦不限制創作時間。

4.圖檔格式為JPG,至少3MB,上限5MB,須清楚命名「參賽作品─作品名稱」、「參考作品─作品名稱」。

(二) 複審:預定於2024年4月至5月辦理,以作品實體原件審核。

柒、 時程規劃:

一、 報名:

(一)無須報名費用。

(二)報名期限:自2023年3月1日至8月31日PM 12:00(GMT+8:00)截止。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依本館官網公告,於截止時間前進入報名系統登錄並完成報名資料提交。

(四)如獲本館補件通知,請於三日內完成補件,若未於限定之期限內補齊以至報名程序未完成、逾時及與規定不符者,本館有權不予受理。

(五)如有報名系統操作上的問題,請洽詢聯絡窗口。

二、 初審結果公布與通知:

(一) 於期限內繳交完整報名資料及完成報名程序者,即取得參加初審資格。

(二) 初審結果將在2023年11月30日以前公布於本館網站,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入選者參加複審。

(三) 若於結果公告後15日內未接獲郵件通知,請自行上網查詢初審結果,並立刻聯絡窗口。

(四) 若未主動聯繫本館,以致複審收件無法順利進行,視同棄權。

三、 複審送件:

(一) 送件時間:請於2024年1月3日至3月31日以前,送達本館所指定地點(2024年2月9日至12日春節期間不收件)。

(二) 請參賽者自行委託辦理運輸:請務必與相關單位確認其國際進出口方式、報關、清關及繳費等事宜,若以致無法順利於指定時間內送達者,視同棄權,其衍生費用亦由參賽者負責。 建請參賽者自行辦妥保險,以利送件作業進行。

(三) 送件準備:接獲入選通知者,應於指定收件時間前,將作品外箱貼上本館規定之作品貼條,以氣泡布或其他合適之包裝材妥善包裝作品,並固定於木箱中,內附「作品狀況報告書、開箱、組裝、展示說明書」等,並於木箱外貼妥所附收件認證貼條、作品照片。其他細節將另行通知。

(四) 送件費用:送件相關運輸、國際進出口報關、手續費、包裝、保險及規費等相關費用,由參賽者負責。

(五) 親自送件至本館所指定地點:請先與本館窗口或本館委辦收件單位聯繫協調送件時間。

四、 複審結果公布與通知:

(一) 參賽者若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送件,視同棄權,喪失複審資格。

(二) 複審結果將在2024年5月31日以前於本館官網公布,並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五、 展覽期程:

2024年10月4日至2025年4月6日。

六、 開幕典禮:

2024年10月。

七、 還件:

還件方式共兩種,由參賽者擇一

(一) 自行取回:參賽者親至本館辦理,由本館另行通知辦理日期。如委託代理人代領,請出具本人簽名之委託書及相關證件。

(二) 由本館委託之專業藝術品國際運輸單位聯繫協調還件事宜。

1.本館預定於2025年4月為參賽者辦理還件事宜,其所需之包裝、運輸、報關、規費等相關費用由本館負擔。

2.惟還件出館運送至參賽者收件地期間之保險,由參賽者自行辦理。

八、 本時程規劃內容為暫定,實際以本館公告及通知為準。

捌、 保險:

一、 送件及還件:

其包裝、運輸及運送過程之保險費用,須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須承擔作品抵達本館(或本館指定地點)之前任何可能的損壞風險,參賽者同時須承擔展覽結束後之作品運返期間任何可能的損壞或遺失風險,因送件及還件期間非屬本館保險範疇內,建請參賽者於送還件階段均自行投保保險。

二、 作品抵達:

(一) 作品送達本館(或本館指定地點)後,因裝箱作品未詳定標示開箱圖示或固定方式未牢固等之情形,經開箱檢視發現作品有損壞情形時,將主動告知參賽者。為確保運輸上的安全,請謹慎包裝並固定您的作品。

(二) 作品經本館檢視確認無誤且無破損情形者,由本館負責辦理藝術品保險事宜。

(三) 保險期間:自本館開箱檢視確認完成後,於評審期間、準備期、展覽至還件出館(或還件截止期限),均屬本館保險範圍。

三、 本館於收件後將做好預防措施以保護作品安全,惟遇非可歸責本館之不可抗拒因素(如天然災害等),或可歸責參賽者責任之作品材質脆弱、裝置結構不良等因素造成之損害,不在本次保險範圍內。

四、 本館於評審及展出期間對作品善盡保管之責,並投保每件作品原則不超過新臺幣30萬元(約美元1萬元)之保險價值(作品價值高於限定保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倘若出險,均依循本館投保之保險公司相關規範,作品主要以修復為原則。

玖、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凡完成本競賽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並請簽訂參賽(展)切結書。

二、 報名截止時間前會有集中性報名情形,加之各種突發狀況,請參賽者務必提早報名,並以報名系統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報名者不予受理。

三、 評審及展示期間不得要求返還、移動或替換入選作品;參賽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或展覽。

四、 本簡章所稱之日期、時間、法規、貨幣、作業習慣等,均依本國為準。

五、 本館及其授權人對本競賽各獎項之展出作品、作品圖像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翻譯、宣傳、出版、公開播放及傳輸與網路運用等合理使用之無償運用權利。

壹拾、 爭議處理:

一、 如因本簡章、評審過程或結果產生疑義,本館得邀集評審委員或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審查並予認定之。

二、 參賽作品不得冒用、抄襲、剽竊或任何違反著作權之相關法律。若違反上述規定並經證實者,參賽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本館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及獎座。若因參賽者言行致本館名譽受損者,本館得追究其法律責任。

壹拾壹、 本館保有變更、修正、停止、補充本簡章及本競賽一部分或全部之權利,本簡章如有疑義,逕由本館解釋之。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館隨時補充並公告之。

壹拾貳、 連絡窗口:

一、 地址:239218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二、 電話:02-8677-2727分機509,典藏展示組黃小姐。

三、 傳真:02-8677-4034。

四、 E-mail:tcb.ntpc@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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