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Short出人權精彩」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
緣起:
人權鬥士愛蓮娜‧羅斯福1948年推動並起草世界人權宣言,一生提倡人權,落實人權理念。為加強人權教育及交流,鼓勵社會大眾重視人權議題,進而參與人權相關活動, 國家人權委員會規劃辦理「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促進參與者關注及瞭解人權議題,透過影像、聲音等多媒體作品,深化各年齡層人權理念。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國家人權委員會
(二)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徵件主題:
傳達、紀念、推廣、宣導或連結人權觀念之內容或行動,促使社會大眾日常對人權議題之關注,須融合國內、外具有人權意涵的紀念日(可參考附件1),作為創作發想素材。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23:59止。
參賽資格:
(一)不限國籍,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備中華民國居留或學生身分。
(二)本競賽分為兩組別進行報名:
- (1) 學生組:高中職至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碩博班,不含在職專班),需提供在學證明文件。
- (2) 社會組:18 歲以上之社會人士,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
(三)限擇「學生組」、「社會組」其中一組報名,參賽者就擇定組別,可採「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形式,惟不可兩種形式皆報名,報名規範如下:
個人報名:
(1) 每人投稿件數以3件為限。
(2) 請勿將相同內容影片重複上傳,若發現重複上傳時,將以最後上傳的作品視為有效件,其餘相同內容影片皆列為審核不通過。
團隊報名:
(1) 團體參加成員至多 5 名,填列1名聯絡人代表填寫報名表單,作為指定授權代表人,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活動過程之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
(2) 同一人不得跨隊伍報名參加。
(3) 每團體投稿件數以 3 件為限。
(四)報名之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議產生時,概由聯絡人代表自負相關責任,主辦單位將保持中立且不涉入上開爭議。
繳交作品說明:
(一)作品規格
- 影片長度:30至60秒。
- 影片格式:1080×1920像素(含)以上,直式影片長寬比為9:16之等比例規格影片,MP4檔。
- 將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作品形式不拘,可用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拍攝短片,亦可以動畫形式呈現,且作品須為作者原創,若作品使用AI藝術生成軟體進行創作,需於填寫報名資料時自行揭露,並保證為真實揭露,倘若揭露不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權利。
- 表現形式:影片不限於劇情、音樂或舞蹈等呈現方式;禁止反宣傳,不得出現種族、性別歧視、違反善良風俗與公共秩序等內容。
- 影片畫面必須出現「Short 出人權精彩」正體中文標準字樣。
- 影片中(含片尾的ROLL卡)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感謝名單之姓名資料或團隊LOGO等 足以識別參賽個人或團體資訊之元素。
- 影片中不得出現剪輯軟體浮水印。
- 請勿將相同內容影片重複上傳,若發現重複上傳時,將以最後上傳的作品視為有效件,其餘相同內容影片皆列為審核不通過。
- 影音作品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之競賽、已授權予其他單位者,均不得參賽。若為政府部門補助經費製作之影片(包括自製、委製、外製),亦不得報名參賽。
- 另於入選公告後,主辦單位得使用參賽者需影片,作為社群平台推廣、相關典禮、活動推廣使用。
(二)作品投稿說明
- 作品命名:作品名稱_參賽者姓名_Short 出人權精彩
- 須保留原始拍攝影片檔案,以利主辦單位確認是否為真實拍攝或原創製作。
- 倘參賽者使用經他人合法授權之非原創素材時,為尊重著作人之權益,須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音樂等相關資料,使用無版權音樂亦須載明。
- 主辦單位將對投稿作品及報名資料進行審查。倘主辦單位對上開資料有所疑慮時,將以E-mail方式聯繫參賽者進行二次確認與溝通;若無法於主辦單位要求之期限提供完整且符合規範之文件,將視為「無效投稿」。
(三)音樂素材
- 可自行創作音樂。
- 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四)補充說明
-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獲獎之作品進行改作及編輯等相關權利。
- 參與本競賽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簡章、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等規範。
若投稿作品不符合本活動簡章、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等規範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之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報名方式:
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僅得於競賽網頁投稿,於報名時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所有參賽者及成員須親簽並上傳以下資料:
(1) 「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2)
(2) 「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著作權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3)
(3) 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於參賽時提供「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4)
(4) 委託人因故無法出席頒獎典禮,委託人請填寫「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代領委託書(附件5)
(5) 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附件6)
(6) 倘使用合法授權之音樂,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附件7)
活動時程:
階段 | 項目 | 時程 |
第一階段 | 徵件 | 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23:59止 |
第二階段 | 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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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 | 入選作品公告 | 2025年3月底 |
第四階段 | 人氣票選:於本活動網站上進行人氣票選 |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3日 |
第五階段 |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 | 2025年4月下旬,詳細時間及地點依官網公告為主 |
評選標準:
項目 | 配比 | 內容 |
主題契合度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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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完整具創意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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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剪輯技巧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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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辦法:
【學生組】
獎項 | 名額 | 獎勵 |
金獎 | 1名 | 獎金新臺幣100,000元及獎狀一紙。 |
銀獎 | 1名 | 獎金新臺幣60,000元及獎狀一紙。 |
銅獎 | 3名 | 獎金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一紙。 |
佳作 | 12名 | 百貨禮券12,000元及獎狀一紙。 |
人氣獎 | 1名 | 百貨禮券6,000元及獎狀一紙。 |
【社會組】
獎項 | 名額 | 獎勵 |
金獎 | 1名 | 獎金新臺幣100,000元及獎狀一紙。 |
銀獎 | 1名 | 獎金新臺幣60,000元及獎狀一紙。 |
銅獎 | 3名 | 獎金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一紙。 |
佳作 | 12名 | 百貨禮券12,000元及獎狀一紙。 |
人氣獎 | 1名 | 百貨禮券6,000元及獎狀一紙。 |
注意事項:
(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
- 得獎金額(價值)超過1,000元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
- 得獎金額(價值)20,01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得獎者依法需先繳交10%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
- 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爾後若今年度有住滿183天後,可再申請退稅。
- 得獎者若為未滿18歲,應檢附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若得獎者未於主辦單位規定之時限內繳納稅金,視同自願放棄得獎資格,不得異議。
(二)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 不完整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倘因此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時,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三)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單位制定之相關規範與《個人 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
(四)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再授權其合作第三方,於辦理本競賽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 賽者公開之文字、個人資料等。
(五)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六)參賽者需保留各組別作品格式之原始檔案(包含但不限於 MP4/MP3/PSD/AI檔)。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作品原始檔案予主辦單位(聯絡方式將於得獎後以E-mail方式另行通知),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使用。若得獎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七)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八)得獎者獎勵品將於頒獎典禮頒發,如得獎者無法出席,由得獎者委託代領人出席代領,另自主辦單位公佈得獎名單起一個月內,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要求填寫相關資料。
(九)參賽作品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之普通級,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亦不得有性別、年齡、種族歧視,或其他可能損及本競賽形象之行為,若有任何違法情事,經檢舉或發現且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亦應取消其得獎資格。
(十)完成報名上傳之所有參賽作品,視為參賽者同意授權予主辦/執行單位、或主辦/執行單位再授權之合作第三方,用於本競賽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上。
(十一)報名完成將會收到通知信,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本競賽初審開始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執行單位信箱(nhrcshorts@gmail.com;以信件時間為準)。為確保本次競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超過時間而未能報名成功,且未於截止前至聯絡信箱反映,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參賽者同意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十二)主辦單位有權於報名資格審核階段,篩選未符合本競賽辦法規定(如規格、妨礙善良風俗等)之作品。未符合本競賽辦法之影片將無法進入評選,且不得公開於本競賽網站。
(十三)任何利用電腦、網路漏洞或其他方式進行灌票或竄改票數,或以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影響本競賽之公平性,主辦單位握有最終判定權,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不計入灌票之票數、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及獎品。
(十四)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參賽者所有。倘參賽者獲獎時,需同意將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權、公開播送權、編輯權、改作權、公開展示權、公開傳輸權、散布權、製作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或再授權之人於推廣人權教育之目的範圍內利用,不受時間、地 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上開授權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限制之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十五)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侵犯他人之著作權與肖像權。如使用他人創作之影(圖)像、音樂等,應取得合法授權。若有違反著作權法、其他法律規定或侵害第三人權利時,參賽者應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無涉。若發現參賽者違反前揭規定,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得撤銷其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並不予遞補名次。
(十六)每組(人)參賽者以得獎一次為限;若參賽作品未達得獎標準,各獎項得從缺之。
(十七)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如無法親自出席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者,應委由代理人出席,並填寫 代領委託書。
(十八)凡依本競賽辦法規定之得獎作品,獲獎之參賽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十九)本競賽期間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競賽內容、期限、獎項等權利,亦有權對本競賽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需另行通知。
(二十)參賽者同意參加本競賽即表示其同意遵守本競賽辦法,並同意主辦單位就本競賽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
(二十一)參賽者擔保以下事項:
- 參賽者已滿18歲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權合法參加本競賽並領取獎項。若參賽者未滿18歲,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之相關資料。
- 參賽者參加本競賽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無偽造、變造、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且無任何違法情事。
- 參賽作品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及/或已取得一切必要之合法權利人的同意或授權,亦無違反法令或或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隱私權、著作權等),或有不適當內容之情事。如有違反,由參賽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
聯繫資訊
若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歡迎於週一至週五早上 9:30 至下午 5:30,使用電子信件或撥打活動專線,聯繫「2024 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徵件小組。
活動專線:02-2505-1180 轉分機789,楊先生
電子信箱: nhrcshorts@gmail.com
活動網站: https://nhrcshort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