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田秀逸」中國畫作品展徵稿

2024「南田秀逸」中國畫作品展徵稿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1-15

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中共常州市委宣傳部

主辦單位電話: +86-010-59759379(王曉丹)

南田秀逸——2024·中國畫作品展徵稿通知

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文化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推出更多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的優秀作品,激發新時代中國畫創新創造活力,激勵中國畫家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擔負起新的文化使命,開拓文藝新境界,為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有利文化條件, 中國美術家協會中共常州市委宣傳部共同舉辦“南田秀逸——2024·中國畫作品展“。

現將此次展覽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架構

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

中共常州市委宣傳部

承辦單位:

中國文聯美術藝術中心

江蘇省美術家協會

常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中共武進區委宣傳部

江蘇環太湖文化藝術城集團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常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常州市美術家協會

民盟中央美術院常州分院

常州市武進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常州市武進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常州木一堂美術館

二、展覽組委會

名譽主任:范迪安

主 任:馬鋒輝、陳志良

副 主 任:王 平、蔣鵬舉

委 員:(按姓氏筆劃排序)

王菲菲、嚴 俊、杜松儒、李 偉、楊 萍、吳 鳴、

吳 嬪、何澤宇、周京新、居敏俊、段澤林、錢 臣、

龔 黎、章 雲、董竟成、舒 文、謝春林、薛紅霞

辦公室主任:杜松儒(兼)、李 萍

辦公室副主任:孫 寧、巢 佳

展覽統籌:王曉丹、王 恬

三、評選委員會、監評委員會

展覽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評委庫中抽選專家若干名組成評選委員會,負責展覽作品的初評和複評。 同時由監評委員會對評選過程進行監督。

四、展覽日期:

2024年12月

五、展覽地點:

環太湖藝術城文化藝術中心木一堂美術館(江蘇省常州武進區淹城中路85號)

六、展覽規模:

本次展覽展出中國畫作品約200件。 (以實際評選結果為準)

七、徵集辦法:

本次展覽作品以在全國範圍內公開徵集和由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美術家協會、相關藝委會推薦中國美協會員優秀作品送評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徵稿。

八、參展要求

(一)作品題材與形式

投稿作品應為花鳥、山水題材的寫意或工筆中國畫,提倡具有新視野、新思路的藝術探索作品。 題材內容要求根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沃土,堅持與時代同步伐,積極傳承和發揚悔南田藝術精神,守正創新,展現中國精神,體現時代風貌,凝聚中國力量。

(二)作品尺寸:

作品畫芯尺寸不超過240cm(高)×200cm(寬),不低於180cm(高)×97cm(寬)。

(三)投稿要求

投稿作品應為作者原創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權、境內外專有出版權、肖像權、專利權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的內容。 嚴禁使用高仿、代筆、抄襲他人、複製自己的作品參展。 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並在中國美協網站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 中國美協現已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歷次展覽參展作品進行排查,凡重複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

九、評選

(一)初評:

自行投稿、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美術家協會及相關藝委會推薦送評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張,一人僅限投稿1張(含合作),多投者(重複投稿者)不予受理。 照片背面請註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要求身份資訊真實、準確有效)、作品名(與畫面相同)、尺寸(高×寬cm)、詳細聯繫地址、郵編、聯繫電話、展覽名稱,並粘貼身份證複印件。 作品照片截稿時間: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 照片收件位址: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1號院32號樓中國美協,郵編:100083,收件者:王曉丹,辦公電話:010-59759379,信封註明:南田秀逸——2024·中國畫作品展。

展覽評選委員會對徵集投稿作品與推薦送評作品進行分類評選。 作品初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二)複評:

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原作參加複評(收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須妥善包裝並上保險,通過正規物流公司郵寄,防止郵寄中破損遺失)。 原作背面右下角請註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要求身份資訊真實,準確有效)、作品名(與畫面相同)、尺寸(高×寬cm)、詳細聯繫地址、郵編、聯繫電話、展覽名稱,並粘貼身份證複印件。 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複評落選作品退件。

作品複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十、相關事項

(一)主辦單位向參展作者頒發入選證書,每位參展作者獲贈畫冊一本。

(二)展覽作品徵集收藏遵循自願原則。 作品收藏費由收藏單位與擬收藏作品的作者協商確定。 收藏單位向作者頒發收藏證書。

(三)參展作品由主辦單位編輯出版展覽畫冊或圖錄。

(四)參展作品在展覽結束後退還作者(已確認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覽有關申報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的資格條件的資訊,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發佈。

十一、

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和宣傳權。

十二、

凡投稿作者均視為確認並遵守本徵稿通知的各項規定和《中國美術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實施細則》。 詳細資訊可登錄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 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國美術家協會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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