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風自海上」建築藝術作品展覽徵稿
風自海上——2024建築藝術作品展覽徵稿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展示近年來優秀建築藝術創作成果,彰顯建築藝術的民族文化內涵和時代美學意蘊,發揮其在城鄉發展與美麗中國建設中的作用,提升民眾審美水平,築就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的城鄉新風景, 中國美術家協會、 上海市美術家協會、 上海大學上海美術學院、 中華藝術宮( 上海美術館)定於2024年12月舉辦“風自海上——2024建築藝術作品展覽”。
本次展覽注重作品的時代性、思想性、原創性、藝術性,反映當代城市更新、鄉村振興、文化遺產保護等領域的創新實踐和學術探索。通過優秀作品展示,發掘新時代建築藝術創作的方法和理論,推動中國建築藝術創作水平提升與城鄉建設高品質發展。現將本次展覽的徵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 上海市美術家協會、 上海大學上海美術學院、 中華藝術宮( 上海美術館)
承辦單位:中國文聯美術藝術中心、中國美術家協會建築藝術委員會、上海美術學院美術館
協辦單位:上海上大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上海阿旺特家具有限公司
二、展覽組委會
名譽主任:范迪安
主 任:馬鋒輝、曾成鋼、呂品晶
副 主 任:王 平、丁 設、王一川、王海松
秘 書 長:李 偉、程啟明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丁沃沃、馬清運、馬 琳、王菲菲、朱小地、劉克成、李保峰、李翔寧、楊 萍、沈 康、張 利、張慧芹、賀絢絢、黃 耘、崔 彤、章 雲、董竟成、曾玉婷
辦 公 室:賀絢絢、馬 琳、曾玉婷
展覽編輯:楊 雷、蔣春暉、牛晨光、莫弘之、盧 暘
三、評選委員會、監評委員會
展覽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評委庫中抽選專家若干名組成評選委員會,同時由監評委員會對評選過程進行監督。
四、展覽日期:
2024年12月13日—2025年2月28日
五、展覽地點:
六、展覽規模:
本次展覽展出入選作品約100件(以實際評選結果數量為準)。
七、作品徵集
本次展覽採取徵稿和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展覽作品徵集。
1.面向國內公開徵集原創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參加徵集。
2.藝委會推薦中國美協會員作者提供作品送評、參展;
3.所有參評作品,由展覽評選委員會進行初評、復評,最終確定參展作品。
八、參展要求
(一)投稿作品應是2020至今的實際建成作品或有思想價值的概念性研究設計,且未參加過歷年中國美協舉辦展覽(含“全國美展”)的個人原創作品。
(二)初評:參展作者需提供作品實景圖片5張以上、設計圖紙(含平、立、剖面圖)一套、時長在3分鐘之內的作品視訊檔案(非必需)、《作品報名表》(見附件)。所有作品實景圖片、設計圖紙需排在高2000mm×寬900mm的檔案裡(版式自定),JPG格式,檔案不超過20M且不低於5M,像素精度300dpi。檔案命名為作品名稱,上述檔案中不允許出現作者資訊。每件作品要求填寫《作品登記表》,包括作品名稱、設計時間、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築面積)、建成時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設計說明(300字以內)、設計作者姓名、身份證號碼、身份證掃描件、聯絡人電話、信箱等,用word檔案格式儲存。
所有報名材料以u盤為儲存介質保存,寄至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1號院32號樓中國美協,郵編:100083,收件人:楊雷,辦公電話:010-59759687,信封註明:風自海上——2024建築藝術作品展覽。截稿時間: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以收件地郵戳為準。一人僅限投稿1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複投稿者)不予受理。為避免檔案損壞,請務必檢查u盤中相關檔案可正常打開後再寄送。
作品初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三)復評: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進入復評的作品。復評作品必須提供用於出版作品集的圖片資料不少於10張(每張圖片解析度保證在300dpi及以上)、可用於展覽的裝置、設計模型及展覽形式介紹(可附展覽環境效果圖、模型圖)。原作寄送須妥善包裝並上保險,選擇安全的物流公司通過特快專遞郵寄,防止郵寄中破損遺失,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作品損壞,組委會不承擔責任。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資料不退。復評落選作品實物退件。
作品復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四)參展作品一律為作者原創作品,嚴禁使用高仿、抄襲、複製作品參展。作者需保證對參展作品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並在中國美協網站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中國美協現已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歷次展覽參展作品進行排查,凡重複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
九、相關事項
(一)主辦單位向參展作者頒發入選證書,每位參展作者獲贈畫冊一本。
(二)展覽作品徵集收藏遵循自願原則。作品收藏費由收藏單位與擬收藏作品的作者協商確定。收藏單位向作者頒發收藏證書。
(三)參展作品由主辦單位編輯出版展覽畫冊或圖錄。
(四)參展作品在展覽結束後退還作者(已確認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覽有關申報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的資格條件的資訊,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發佈。
十、
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影、出版和宣傳權。
十一、
凡投稿作者均視為確認並遵守本徵稿通知的各項規定和《中國美術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實施細則》。詳細資訊可登錄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 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國美術家協會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