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活動樂舞團隊

2025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活動樂舞團隊

最高獎金: 40000

報名時間: 2024-11-01 ~ 2024-11-29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主辦單位電話: 03-823-3200分機309(宋瑋亭)

主辦單位Email:2014hlab@gmail.com

一、 徵選目的:

花蓮縣擁有豐富人文資產,縣內擁有六大原住民族群特色為主,包含阿美族、太魯閣族、賽德克族、撒奇萊雅族、噶瑪蘭族、布農族、賽德克族豐富、濃厚的原住民族群文化氛圍,成為花蓮重要的人文資產。聯合豐年節歷年來迴響熱烈,為培養及發掘出更多本縣優秀的原住民族音樂及舞蹈人才,推行舞蹈教育,傳承原住民族樂舞文化,特舉辦本項徵選優質樂舞團隊,並提供展演舞台演出。

2025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活動樂舞團隊

2025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活動樂舞團隊

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活動吸引許多觀光客共襄盛舉,也孕育出許多熱愛原住民族樂舞的青年學子。2025年本府提供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的舞台為展演平台,持續挖掘優秀的表演藝術人才,將多元的演出豐富花蓮文化內涵,提升藝文活動參與度,扶植更多表演團隊,藉徵選計畫邀請全國表演藝術人才共襄盛舉,也能持續鼓勵團隊創作的延續性。

二、 參加資格:

(一) 團隊演出人員限20~40人為限(含領唱及樂器演奏者),具有公開表演及參賽經驗等或具有策劃演出能力之團體(請於報名表上詳列)。

(二) 國內外各級學校、社團或立案團體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三、 評選組別:

(一) 原住民族樂舞組:以20人至40人為限,包含領唱及樂器演奏者,並以臺灣16族群擇一演出,必須為未參與過公開比賽或自行編導創新之作品。

(二) 南島民族樂舞組:以20人至40人為限,以臺灣以外之南島民族樂舞為主題演出。

四、 評分方式:

˙分兩階段評分,由本府聘請專業人士組成藝術小組。

(一) 初審:

就申請者資格、申請者應備文件資料及應載內容進行書面審核,影像內容可提供團隊過去曾演出之作品影像,並附上經歷資料等相關資訊佐證。

(二) 複審:

依照本府通知時間及地點,進行團隊實體演出審查,表演內容以音樂或動作開始至錄影畫面結束為止,8分鐘為限(不含進退場時間),原住民族樂舞組評審後於2025聯合豐年節舞台演出,南島樂舞組於本府辦理其他合適活動時邀請演出。

五、 評分標準:

(一) 第一階段初審:

1. 報名截止日結束後10日內辦理書面審查。入選結果將於本處資訊網公布,並電話通知徵選團隊審查結果。

2. 審查內容:

(1) 影像呈現內容40%(含歌舞、音樂、服裝、道具等)。

(2) 整體表現40%(含表演創意、文化內涵、舞碼內容介紹、團隊人員等)。

(3) 藝術潛力、成就經歷及溝通能力(30%)。

3. 入選隊數:原住民族樂舞至多12隊、南島民族樂舞隊擇優入選(以書面資料郵戳時間為憑)。

(二) 第二階段複審:

1. 通過初審入選之團隊,經本府通知後應立即安排符合演出形式之排練,依照本府通知時間及地點,進行團隊實體演出,以音樂或動作開始至錄影畫面結束為止。

2. 各組演出時間以8分鐘為限(不含進退場時間),須以聯合豐年節舞台演出之作品呈現。

3. 逾時扣分標準:

(1) 超出時間 30 秒內扣總分數 0.5 分。

(2) 超出 31 秒至 60 秒扣總分數 1 分。

(3) 超出 61 秒以上扣總分數 2 分。

4. 審查要點:

(1) 原創性及故事性:演出內容須為非於公開場合演出過之作品,並且演出包含具有故事性,內容有起承轉合等呈現與傳統文化之關聯性及呈現文化意涵之鮮明度。

(2) 可塑性及變化性:舞步編排融合度及族群樂曲、歌謠吟唱及樂器演奏的搭配合適度,符合聯合豐年節舞台表演內容及性質,具有獨特性及在地性為宜,並富有創意設計或表現。

(3) 服飾及道具:製作、運用、搭配之合宜性與適切性。

(4) 表演時間:演出時間掌控。

5. 審查評分項目:

(1) 原創性及故事性:35%

(2) 可塑性及變化性:30%

(3) 服飾及道具:20%

(4) 表演時間:15%

6. 以上兩階段審查會議,指導老師或領隊均應列席說明。

六、 報名日期:

自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起至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點30分截止。

七、 報名方式:

於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備妥徵選報名表格(如附件,請詳細填寫報名表並附上演出經歷及相關資料佐證),郵寄(以郵戳為憑)、電子信箱: 2014hlab@gmail.com或親送至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花蓮市民權路123號),信封上註明「2025太平洋南島聯合豐年節活動樂舞團隊徵選」,逾時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八、 徵選相關費用:

(一) 獎金:

參賽組別入選第二階段隊伍每隊可獲得新臺幣1萬元,未入選團隊每隊5,000元。

(二) 第二階段入選團隊:

訓練費:新臺幣3萬元(經費核銷項目:誤餐費、道具、茶點(含飲料)、交通、場租及音樂剪輯費等),需檢據覈實核銷。

(三) 第二階段原住民族樂舞組入選團隊需配合本府預定7月份聯合豐年節活動演出及藝術小組提供之專業建議調整演出內容,未配合演出者須將補助經費退還至本府。

九、 評審方式:

(一) 第一階段由本府聘請專業人士組成之評審委員藝術小組,就書面資料篩選入圍之表演團隊。

(二) 第二階段由本府聘請專業人士組成之評審委員藝術小組,依表演內容藝術性、互動性、原創性及整體表現能力進行實體評審。

十、 徵選時程:

期別 項目時程
徵選辦法公告 2024年11月1日上網公告於本處官網及粉絲專頁,宣傳期程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29日
徵選作品收件起止日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29日 (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第一階段資格審核 暫訂2024年12月
第一階段入選公告日 暫訂2024年12月中
第二階段團隊籌備期 暫訂2024年12月中旬至2025年2月中旬
第二階段實地審查 暫訂2025年3月中旬
入選團隊公告日 暫訂2025年3月中旬

十一、 公佈:

預計2025年3月中旬於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上公告結果,並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入選團隊。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演出內容以不得為政黨、政治或宗教宣傳。

(二) 演出順序:經徵選結果公佈後,請依本府排定之節目順序表進行演出。

(三) 申請資料相關文件(含附件)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影印留存,演出內容之媒材須徵得合法使用著作權。

(四) 各團隊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入選團隊須配合本活動進行攝影及錄音,做為活動紀錄,不得有異議。

(五) 主辦單位於活動期間得就計畫之執行、品質、成果、效益等考量,如有團隊未達原計畫之預期,主辦單位得一定期限內要求團隊改善,逾期仍未改善者,主辦單位保有撤銷表演資格及追回部分或全部演出經費之權利。

(六) 演出內容若為已取得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之保護部落歌謠、舞蹈及相關圖騰(紋)等,請將取得之授權同意書,檢附於報名表件中說明(如使用歌曲之歌名、演唱者、使用分鐘數等),未經授權或未提出相關資料佐證者,將直接取消演出資格,若衍生後續權責,請各團隊自行處理,本府一律概不負責。

(七) 報名團隊應配合本府各期程繳交相關資料,期程一覽表如下

編號 配合事項 辦理時間 說明
1 繳交報名資料 2024年11月29日前 報名資料須包含團隊經歷、表演舞碼介紹、取得部落授權同意書、相關影片佐證資料。
2 核銷資料繳交 2024年12月中旬 第一階段訓練費用等相關核銷收據或發票,並自行核對金額無誤後繳交。(依實際費用核銷)
3 配合實地審查 2025年3月 包含場地租借、演出音樂完整呈現。
  • 徵選結束後,請入選團隊配合籌備團隊後續各項事宜,時間依本府後續公告為主。

(八) 請務必來電確認報名情形:電話03-8233200 #309 宋小姐,聯絡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以保障自身權益。

(九) 本計畫執行內容,本府保留最終修正權益。

十三、 聯絡方式:

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

電話:03-8233-200 #309

傳真:03-8222304

地址: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聯絡人:宋瑋亭

信箱: 2014hlab@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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