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十八屆高雄市樹德超力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2025第十八屆高雄市樹德超力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總獎金: 308000

最高獎金: 2400

報名時間: 2024-10-01 ~ 2024-11-18

主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金超力體育事業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電話: 07-615-8000#2851(沈英俊組長)、07-615-8000#2857(白汶樺小姐)

一、宗 旨:

為推動「健康城市,幸福高雄」 ,響應政府提倡休閒活動,普及全民羽球運動,提升羽球運動水準,特舉辦本活動。

2025第十八屆高雄市樹德超力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2025第十八屆高雄市樹德超力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二、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金超力體育事業有限公司

四、承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樹德科技大學羽球社

五、協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樹德科技大學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

六、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 114 年 1 月 18 日(星期六)~ 114 年 1 月 25 日(星期六)各組賽程預計比賽日期分配如下表所示,若報名狀況超乎預期,方做比賽時間調整。(若有校內住宿需求者,比賽開始兩週前向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詢問)

組別 預計比賽日期
社會公開組 114.01.18(六)~114.01.19(日)
社會一般組 114.01.18(六)~114.01.19(日)
社會團體組 114.01.18(六)~114.01.19(日)
大專組 114.01.18(六)~114.01.19(日)
國小組 114.01.21(二)~ 114.01.25(六)
國中組 114.01.21(二)~ 114.01.25(六)
高中職組 114.01.21(二)~ 114.01.25(六)

七、 比賽地點:

樹德科技大學行政大樓體育館(82445 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橫山路59 號,連絡電話:07-6158000 轉 2213 警衛室)

八、比賽組別

(一)學生組

1.大專組:男/女子單打、男/女子雙打、混雙(大學地屬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台東縣之畢業校友亦可參加)

2.高中職專業組:男/女子單打、男/女子雙打、混雙

3.高中職一般組:男/女子單打、男/女子雙打、混雙(非羽球專長體育班)

4.國中專業組:男/女子單打、男/女子雙打、混雙

5.國中一般組:男/女子單打、男/女子雙打、混雙(非羽球專長體育班)

6.國小六年級組:男/女子單打、男/女子雙打

7.國小五年級組:男/女子單打、男/女子雙打

8.國小四年級組:男/女子單打、男/女子雙打

9.國小三年級組:男/女子單打、男/女子雙打

10.國小低年級組:男/女子單打

(二)社會公開組(欲意挑戰者均可報名):

男/女子單打、男/女子雙打、混雙;雙打限報中華羽協認定之甲組乙名。

(三)社會一般組

1.30 歲以下:男/女子雙打、混雙;中華羽協認定之甲組球員(以下簡稱甲組球員)不可報名。

2.30 歲(含)以上:男/女子雙打、混雙;甲組球員不可報名。

3.40 歲(含)以上:男/女子雙打、混雙;甲組球員不可報名。

(四)社會團體組

1.團體壯年組:每隊報名人數 6~7 人。需年滿 45 歲以上且屬會員組資格(民國 69 年前出生者)。(戶籍地不限)

2.團體會員男子組:每隊報名人數 6~7 人,三點皆以男雙為原則,唯女子

(含)丙組以下球員可參賽。(限高雄市籍)

3.團體會員女子組:每隊報名人數 6~7 人。(限高雄市籍)

4.團體丙組:每隊報名人數 6~7 人,三點皆以男雙為原則,唯女子(含)乙組以下球員可參賽。(戶籍地不限)

(五)團體組預賽及決賽皆採三點兩勝制。

(六)以上各組報名隊數不得少於 6 隊,少於 6 隊時,經承辦單位討論後得取消或保留該組比賽。

九、參加資格

(一)通則

1.年齡計算為「114-出生年次」,如 94 年出生者,其年齡為 20 歲(=114-94)

2.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組參賽球員,應具有該學制學籍之在學之學生方可參加(113 學年度上學期有註冊之在學學生可參加,唯休學者不可參加)。

3.男甲組球員滿 50 歲降為丙組球員,滿 60 歲可降為會員組。

4.女甲組球員滿 30 歲降為乙組球員,滿 40 歲降為丙組球員,滿 50 歲可降為會員組。

5.高中為羽球重點學校男子球員(非甲組球員,以術科專長入學,不論是否由從該校畢業),資格為乙組起跳,滿 40 歲方可降丙組。凡高雄市丙組男子球員滿 50 歲降為會員組。

6.高中為羽球重點學校女子球員(非甲組球員,以術科專長入學,不論是否由從該校畢業),資格為乙組起跳,滿 30 歲方可降丙組,滿 40 歲降為會員組。

7.各組個人賽雙打參賽人員不限同一學校或單位。

8.女子球員可以打男子組,男子球員不可參加女子組。男雙比賽可以混雙或女雙出賽、混雙可以女雙出賽。

9.大會不負責報名資格審核,請運動員遵守參賽相關規定,比賽期間若經查證或檢舉資格不符,大會保有最終裁決權,資格不符者大會將取消參賽資格並不予退費。

10.本賽事不限國籍均可報名參賽。

11.參賽者必須是自願參加且身體健康,比賽期間若發生意外造成傷害(除大會購買的保險保障範圍外),其他一切責任自行負責。

(二)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1.國小組個人賽不可以高年級降級打低年級,但低年級可跳級打高年級。

2.國小生若越級挑戰國中組,則需挑戰國中專業組,勿報名國中一般組。

3.國中生若越級挑戰高中組,則需挑戰高中專業組,勿報名高中一般組。

4.就讀之國中、高中為羽球專長體育班或是以專長入學(含甄試、術科考、正備取)或擁有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前八名紀錄者,請報名高中專業組或國中專業組,切勿報名一般組。

5.非以上第 4 點所指之國中、高中為羽球專長體育班或是以羽球專長入學學生,若轉至普通班就學者,須轉學兩個學期方可報名參加一般組(即 112 學年度下學期結束前完成轉學且就讀者)。

6.大專體資生與體保生認定標準為大專院校以羽球專長入學(含甄審、甄試、獨招及高中擁有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前八名紀錄者),則不可參加大專組。

體育系、運技系、運休系及休運系等非採以上專長入學方式入學者可參加大專組。

7.大學地屬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台東縣之畢業生亦可參加大專組。

(三)每位參賽人員最多可報三項。若超過以上所述之項目數或重複報名時,將以先出賽為優先,其餘項目取消資格,且報名費不予退還。

十、競賽辦法

(一)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球聯盟BWF 新制所訂規則)。

(二)比賽賽制視報名隊數決定,於抽籤時宣佈。

(三)個人賽預賽及決賽皆採 25 分壹局定勝負(13 分交換場地,24 平時不加分)。

(四)團體賽預賽及決賽皆採三點兩勝制,每點 25 分壹局定勝負(13 分交換場地,24 平時不加分)。

(五)團體賽每場比賽已分出勝負之球隊,由裁判判定獲勝後,其餘各點不再繼續比賽。

(六)如採循環賽時,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場得 2 分,敗一場得 1 分,棄權 0 分;積分多者獲勝。

2.積分相同時,其判定勝負之順序如下:

(1) (勝點數)-(負點數)之差大者獲勝。

(2)(總勝分)-(總負分)之差大者獲勝。

(3)如仍無法判定名次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

(七)參賽球員比賽期間需持個人資格證明資料,以備查詢。參賽學生需持貼有照片之學生證(學生證若有註冊章蓋章處,則需蓋上當學期註冊章)。若無學生證之學校,報名後需將參賽人員則統一造冊,附上參賽人員之照片,且造冊資料加蓋學校關防或教務、學務處等單位章戳。參加大專組之大專校院畢業生,則持畢業證書正本或校友證。 (八)比賽如遇撞場或連場,請務必提前告知競賽組,並給予 5 分鐘休息,以便調整賽程。

(九)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 5 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棄權後同組別之其他賽程不得再參賽(時間以大會所掛時鐘為準)。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並不宣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 2 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十)凡因比賽中受傷而棄賽者,其成績仍予以保留。

(十一)凡中途無故棄權退出比賽,則取消其後續賽程資格,且成績不予計算,之後出賽權亦予取消。

(十二)複賽或決賽時對戰兩隊皆因資格不符而沒收比賽,則取消晉級隊伍。

(十三)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十四)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需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布,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

十一、比賽用球:

超力比賽級用球

十二、報名手續

(一)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站: https://stu.ef-info.com/) 報名系統相關問題請洽 MY Livescore 客服 Line ID:@695fbizo

1.報名時間:113 年 10 月 1 日(二)上午 10:00 至 113 年 11 月 18 日(一)晚上12:00 止。相關訊息請至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首頁「最新消息」查詢 ( http://www.peo.stu.edu.tw/main.php)。

2.報名費需於領隊會議及抽籤前繳交完畢,期限前未繳交者視同取消參賽資格。

3.繳費方式:請使用報名完成時,系統顯示的虛擬帳號繳費

(1) 可使用信用卡繳費,手續費 4%。

(2) 至四大超商繳款,2 萬元以下繳款手續費 15 元。

(3)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帳戶 ATM 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 ATM 繳款手續費 15 元。

(4)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網路銀行帳戶繳款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網路銀行繳款手續費 15 元。

(5) 使用國泰世華銀行匯款繳費免手續費,由其它金融機構採跨行滙款手續費 30 元。

銀行:國泰世華銀行(013)嘉泰分行(2099)戶名:毅軒實業有限公司

(6) 可至國泰世華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

4.報名後請於報名系統列印或截取報名資料,以為報名佐證資料。唯,參賽學生無學生證時,於報名系統列印報名資料後,另需將資料加蓋學校章戳 (如學校關房或教務處、學務處章戳等),以為比賽期間參賽人員佐證參賽資格用。

5.報名繳費後若需開立收據,請於報名系統中註明需開立收據及單位名稱。

6.報名時請加入官方 LINE 及 IG,方便獲知比賽相關訊息。

官方 LINE: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ID:@950sksvt; https://lin.ee/jxchfcZ)

IG (網址: https://www.instagram.com/aaker.pe/)

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 官方 LINE QRcode 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 官方 IG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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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費:

1.個人賽每隊報名費:單打新台幣 600 元、雙打新台幣 1,200 元,每位參賽人員贈送紀念衫乙件。

2.團體賽每隊報名費 2,000 元(無贈送紀念衫)。

3.欲加購紀念衫者,可於報名同時進行加購,每件 450 元。(無參加比賽者亦可加購紀念衫)

4.贈送之紀念衫樣式及尺寸如下:(本屆比賽贈送「熱昇華」紀念衫,市價約 1,100 元)

5.報名後如於抽籤會議前告知主辦單位退賽,個人賽及團體賽需扣除所繳交費用 20%之行政作業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

6.報名後如於抽籤會議後告知主辦單位退賽,個人賽無法退費,紀念衫另行寄給個人賽參賽人員;團體賽需扣除所繳交費用 50%之行政作業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

(三)體育室承辦聯絡人:

1.沈英俊組長(市話:07-6158000 轉 2851 手機:0919-103467)

2.白汶樺小姐(市話:07-6158000 轉 2857)

(四)抽籤後不得再更改球員名單且不得退費。

十三、抽籤及領隊會議

(一)時間:11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二)地點:樹德科技大學體育館 1 樓體育室

(三)各組抽籤前依「2024 年高雄市第 17 屆樹德超力盃全國羽球錦標賽」名次做為種子之依據,唯每組種子數不超過 8 個,且不得超過預賽分組組數。

(四)預賽賽程結束後,決賽賽程由大會統一抽籤決定之,惟預賽列種子之組別於決賽時無需再抽籤。 (五)學生組晉級決賽賽程採用電腦自動亂數抽籤不得異議;社會組則採人工抽籤。

(六)抽籤後第一次公告賽程若發現同單位選手於同組時,賽程調整方式說明如下:

1.「種子」不會被調整。

2.相鄰兩組發生同單位選手於同組:以該兩組最早的順序相互調整,如 A1 及 A2 同校,B2 及 B3 同校。A1 與 B2 是此兩組最早的順序,故 A1 與 B2 相互調整。

3.無相鄰兩組發生同單位選手於同組:該組最早的順序與前面一組最早的順序進行調整,若前面一組都無法調整時,則往下一組進行調整。如 B1 及 B2 同校,則 B1 與 A1 進行調整,若 A1 無法調整那就 A2,A2 如還是不行那就 A3,若 A3 還是不行,那就與 C1 調整,依序為 C2、C3。

十四、獎勵:

各名次獎勵如下:

(一) 團體賽頒發球拍或獎品,每位參賽選手各頒發乙份。(3-4 名並列)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36 隊(含)以上 球拍 球拍 獎品 獎品
24 隊(含)以上 球拍 球拍
12 隊(含)以上 球拍 獎品
11 隊(含)以下 獎品

(二)個人組單打:頒發獎狀及獎金(3-4 名並列;5-8 名並列) 單位: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36 隊(含)以上 1,200 1,000 700 700 500 500 500 500
24 隊(含)以上 1,000 800 600
8 隊(含)以上 800 600
7 隊(含)以下 600

(三)個人組雙打:頒發獎狀及獎金(3-4 名並列;5-8 名並列) 單位: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36 隊(含)以上 2,400 2,000 1,400 1,400 1000 1000 1000 1000
24 隊(含)以上 2,000 1,600 1,200 1,200
8 隊(含)以上 1,600 1,200
7 隊(含)以下 1,200

十五、 抗議規定

(一)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參賽人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結束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三)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一律不受理;比賽進行中有不服裁判之判決時,得由其領隊或教練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需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四)提出申訴時,皆需填寫申訴書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後,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五)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六、 附則

(一)主辦單位僅提供參賽人員礦泉水,其餘相關費用(如保險、交通及食宿等) 由參賽人員自理。交通及住宿資訊如附件所示。

(二)本次活動大會僅能提供繳費證明,無法開立具統一編號之收據。

(三)得獎選手須配合大會作業程序,不可催促製作獎狀,並參加頒獎

(四)教練於球場時,請遵守教練行為準則;選手亦同遵守運動員行為準則。

(五)得獎選手須配合大會作業程序,並參加頒獎。

(六)響應節能減碳及環保,每一個單位僅可領取1本秩序冊。

(七)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另行公佈實施之。比賽期間發生之突發事件,為本競賽章程未載明時,則為大會之判決為終決。

(八)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經主(承)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九)若因疫情等天災人禍導致本賽事需延後或取消辦理,造成報名選手無法出席參賽時,主辦單位將扣除個人賽參賽人員每人一件紀念衫之費用(450元) 後退還餘款,紀念衫另行寄給報名者。

(十)若有疑問歡迎來電,請至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網站首頁查詢( http://www.peo.stu.edu.tw/main.php)。

(十一)若有校內住宿需求者,請於比賽開始兩週前向樹德科技大學體育室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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