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臺中領鮮品牌LOGO標誌遴選競賽

2025臺中領鮮品牌LOGO標誌遴選競賽

 總獎金: 100000

最高獎金: 40000

報名時間: 2025-03-03 ~ 2025-04-13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主辦單位電話: 04-2298-5258分機219(賴玟卉小姐)

主辦單位Email:bonnie@geo.com.tw

 

 

一、 活動宗旨

(一) 競賽緣起:臺中領鮮品牌 LOGO 標誌遴選。

2025臺中領鮮品牌LOGO標誌遴選競賽

2025臺中領鮮品牌LOGO標誌遴選競賽

(二) 競賽目的:「臺中領鮮品牌 LOGO 標誌遴選」旨在透過創意設計為品牌注入新生命,廣邀具創作熱情的設計師,創造能展現「臺中領鮮 Taichung Freshest」品牌特色的視覺識別的基礎上,以開放多元、擴大民眾參與之精神,激發青年學子及多元年齡層民眾之創新力量,將廣邀青年學子及各界人士報名參加,落實公民參與臺中領鮮品牌識別之創意發想。

(三) 競賽主題:以「臺中」、「農特產」、「領先」、「國際化」、「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的意象著手發展。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執行單位: 跨界策略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三、 參賽資格

(一) 為提升國人參與臺中農特產相關活動,本次活動限定為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團體(限 3 人以內) 18 歲以上青年及社會人士皆可參加。(以網路截止報名時間為準,需提供真實資料)

(二) 報名形式

1、 個人報名,每人上限投稿兩件作品,以個人報名者,不得同時參與團體報名。

2、 團體報名,每團上限投稿兩件作品,且團體內每位自然人,不得跨團體參賽,亦團體內每位自然人亦不得同時個人報名。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隊代表人,當執行單位發送通知及獎金發放時均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三) 所有參賽作品請以 Illustrator、Coreldraw 或相關電腦繪圖軟體繪製彩色圖樣,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圖文資料,允許使用「部分生成式 AI」形式等相關軟體進行輔助設計繪圖,不得全部使用生成式 AI 進行設計,若經檢舉且無法提出設計過程者,經執行單位確認屬實,通報主辦單位核定後,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四、 報名費用:

免繳報名費

五、 活動時程

表 1 徵選流程表

活動項目 時間 內容
初選收件 2025/03/03(一)至2025/04/13(日)止 請將參賽作品、設計說明上傳競賽官方網站
入圍作品公告 2025/04/21(一) -04/22(二) 公告入圍作品
決選 2025/04/23(三)-04/30(三) 決選期間
得獎作品公告 2025/05/02(五)- 05/09(五) 活動官網公告得獎名單
獎金與獎狀頒發 2025/05/12(一)-05/16(五) 獎金、獎狀發放

金獎得獎人需繳交 logo 檔案及授權同意書

★如有變動,依競賽官方網站最新公布資料為主。

六、 參賽程序

(一) 初選說明:2025/04/13(日)12:00 前將下列資料上傳競賽官方網站。

  • 收件方式:一律至官方網站網路報名收件
  • 參賽作品不得出現參賽者或團體名稱、姓名或任何足以辨識作者身分之符號或文字。
  • 本次比賽若無特殊異議申覆,將不各別公告作品之分數。
  • 競賽資料未於期限內提交,逾期視同喪失資格,以系統時間為主。

表 2 徵選收件說明

初選收件 2025/03/03(一)12:00 至 2025/04/13 (日)12:00

繳件項目 數量 內容
1.參賽報名表
(附件 1)
1 含參賽者資料、聯繫方式、身份證影本等。
2.參賽同意書
(附件 2)
1 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3.參賽設計
(附件 3)
1 使用(附件 3)上傳參賽設計

⚫ 競賽作品 A2 公版內含

(1) 作品標題(上限 30 字內)。

(2) 設計理念,需說明與臺中領鮮之關連。

(上限 300 字內,使用中文說明)

(3) 品牌 Logo 設計圖。

(4) 色彩應用規範

(5) Logo 應用模擬圖(上限 3 款)

(6) 標誌及中英文字自由組合應用

⚫ 格式說明

(1) 初選線上審稿-JPG 檔:150dpi 以上、RGB、10MB 內

(2) 決選實體審稿 PDF 檔:CMYK、20MB 以內

(3) 原始可編輯檔案:ai、eps 等,30MB 內

⚫ 上傳檔名命名規則如下 :

初選檔代表號碼為 01、決選檔代表號碼為 02、原始可編輯檔代表號碼為 03。

【初選檔案名稱範例:姓名_作品名稱_01】

(二) 決選說明:

  • 入圍作品將由臺中領鮮品牌小組,展示於實體評選空間。
  • 決選由臺中領鮮品牌專業評審團隊現場評比。
  • 決選結果將於 2025/05/02(五)- 05/09(五)於活動官網公布。
  • 選及特優獲獎者需於 2025/05/14(三)前提供臺中領鮮 LOGO 標誌檔案授權同意書。

七、 評選標準及方式

表 3 評選分數標準說明

類型 評分項目 比重
主題性 與臺中農特產、臺中在地元素等連結性。 40%
創意性 原創與獨特性、創意巧思、構圖美感。 35%
識別度 可辨識性、視覺吸引力。 25%

(一) 採初選與決選評審 2 階段。

(二) 由主辦單位、識別設計、平面藝術設計等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召開評選會議,選定入圍與得獎作品。

(三) 進入決選名單將公告於競賽官方網站,臺中領鮮品牌小組安排決選名單之作品印刷輸出,得獎名單將於決選後公佈並寄送獎狀與獎金匯款。

八、 獎項內容

得獎者:特優、優等將頒發獎金與獎狀一紙,佳作及入圍獎頒發獎狀一紙,詳細說明如下表:

表 4 徵選獎金分配表

獎項 名額 獎金 (需含扣繳稅) 獎勵內容
特優 2 名 40,000 元 獎金及獎狀一紙
優等 1 名 20,000 元 獎項及獎狀一紙
佳作 15-20 名 獎狀一紙
入圍 50 名 獎狀一紙

★獲獎人為國內居住的中華民國國籍,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中獎的獎金或給與,若給付金額超過$20,000 元者需扣繳,按給付金額扣取 10%,但應扣稅額未達$2,000 元者免予扣繳。

主辦單位重要聲明

壹、 注意事項

(一) 未符合比賽辦法者,視為放棄參賽及獲獎資格。參賽者充分明瞭並同意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專題一概不予退還,主辦單位對於逾期、不完整、不合格、無法審查之參賽作品,將不另行個別通知參賽者。

(二) 另為競賽業務所需與活動推廣等目的,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需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如報名,則表示同意本案主辦及執行單位於前述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三) 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原創,從未發佈過的設計,且無任何抄襲或仿冒情事。 獲獎作品涉及抄襲,或經檢舉發現並查證屬實為其他活動競賽中得獎作品者或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即喪失參賽資格。獲獎之作品經檢舉或告發,係非原創或是抄襲他人作品等情事確定者,執行單位通報主辦單位同意後,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或其他涉及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團隊自負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等無涉。團體報名參賽者,需全體成員符合資格。

(四) 所有參賽者在報名後至本活動公佈決選得獎作品期間不得把參賽作品提交至本專案以外的設計比賽當中。

(五) 本案得獎作品(特優及優等者),其智慧財產權於創作完成時全數應讓與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並承諾對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其餘入圍作品本身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皆屬於原創作者/團隊,惟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對入圍作品及其附隨之說明文字、圖片有攝影及公開展示權,得以之作為國內外展覽、教育推廣、宣傳及出版等非營利用途,原創作者/團隊同意不就本條使用目的收取任何費用。

(六) 如類似的設計已在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以外的地方公開或發售、或有違本簡章相關規定,本案執行單位或主辦單位有權在不事先通知參賽者的情況下撤回獎項與獎金,且終止發售或公開。

(七)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對競賽得獎之 LOGO 設計有相關延伸設計量產及應用之權利,本局得將其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創作者不得再將該設計轉讓第三者。

(八) 特優與優等獲獎者,必須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所有權」、「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無條件讓於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使用及應用。

(九) 特優與優等之獲獎者不予重複,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之標準,獎項得從缺或刪減,主辦單位有權不予遞補。

(十) 最終臺中領鮮之 LOGO 定案將以特優與優等獎項中遴選,由臺中市政府及農業局機關單位主辦單位商討後擇定。

(十一) 得獎者之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及二代健保規定辦理,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金額超過新台幣 2 萬元(含)以上,由執行單位經主辦單位同意後,依規定扣繳 10%所 得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之個人,依法扣繳20%)。

(十二) 參賽者充分明瞭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不公開任何參賽者得分成績,參賽者應尊重執行單位、主辦單位及評審對參賽作品最終裁量權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三) 凡參賽者報名成功後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競賽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競賽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修改、變更、中止本競賽活動、本競賽活動辦法或本競賽活動獎或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十四) 報名本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瞭解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賽活動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十五) 本計畫執行工作人員及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員工不得參與本次競賽。

若有任何未盡事依中華民法律辦理。

(十六) 製作本專案之參賽作品所有實際費用應全數由參賽者負擔。

貳、

本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為舉辦「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臺中領鮮品牌

Logo 設計競賽」蒐集報名學員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機關或單位名稱:主辦及執行單位等

(二)蒐集之目的:舉辦「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臺中領鮮品牌 Logo 設計競賽之報名資料。」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

識別類:

  • C001 辨識個人者(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
  • 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身份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等)

(四)報名者之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活動報名至活動結束後 60 日。

2. 地區:主辦、執行單位等。

3. 對象:報名者個人資料於上列利用期間內由執行單位及主辦單位保管或本局檔案室保管。然入圍者及得獎者其個人資料相關蒐集、處理、利用等因公務之目的,其期間將延後至公務目的結束時為止。

4. 方式:於上列利用期間屆滿後,本局僅保留報名者姓名及電子郵件信箱,當事人如於本次活動後請求刪除,本局亦可配合刪除,惟無法保存認證之資格。

5. 當事人依本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詳如下列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6. 為競賽公平性,本案當事人如不提供相關報名參賽者真實資料或部分資料,導致報名無法順利,則將喪失報名參賽之權益。

參、 檢舉本專案參賽者處理辦法

(一) 以下情事不受理檢舉案件

1. 檢舉內容顯屬謬誤或浮濫不實者。

2. 同一檢舉事由經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仍一再檢舉者。

3. 同檢舉案件,檢舉人以同一事由已分向各機關舉者。

4. 受理之檢舉案件已在司法機關偵查、審理中或已受不起訴、緩起訴處或判決確定者。

(二) 檢舉人應備資料:

1. 檢舉人之真實姓名、身分證、電話、住址及聯絡方式(如有違規事實不明確時,需協助查證說明)。

2.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之資料。

3. 參賽者或得獎者之違規事實內容(如已於別處活動報名重複投件並入圍公開、已對外公開於網路平台等、該作品抄襲、挪用或類同其他品牌足以造成智慧財產權之爭議、侵權他人作品等)、及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三) 檢舉人應具名檢舉。匿名檢舉除內容與事證具體明確者外,得不予處理。

(四) 檢舉案件處理程序:

1. 任何處理檢舉案件之人員對於舉人之身分及檢舉內容應予保密,不得無故揭露檢舉人之身分,但依規定負法律責任或懲處者則不在此限。

2. 檢舉案件如有匿名檢舉、顯非事實或無可供調查之相關事證等情形者,得由受理單位逕行核可結案存檔備查。

3. 調查結果認定檢舉內容屬實,應依本案之獎懲之規定懲處,如情節重大且涉及不法行為將移請檢警偵辦。

4. 檢舉人如有虛構檢舉內容、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證據,應自負法律責任。

5. 受理檢舉、調查過程及調查結果應留存書面或電子文件,並保存五年;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應繼續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6. 本辦法未規定之事項,適用有關法令及本局規章之規定辦理。

聯絡窗口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臺中領鮮之 Logo 設計競賽活動」執行小組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朝富路 213 號

服務時間:09:30-17:30

專案專員:賴玟卉 小姐

連絡電話:04-2298-5258#219

活動官網: https://www.xreality720.com/taiuchungfresh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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