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華山畢業季畢業展徵件

2025華山畢業季畢業展徵件

報名時間: 2024-08-29 ~ 2024-10-16

主辦單位: 華山1914文創園區

主辦單位電話: 02-2358-1914分機596(馮小姐)

主辦單位Email:graduate@huashan1914.com

一、 活動宗旨

「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7 年 12 月進駐「華山 1914 文創園區」,啟動活化舊酒廠空間、維運歷史空間建築及藝術推廣教育的社會責任,透過匯集文創活動體驗聚落,媒合產官學產業鏈及扶植新創計畫孵化器之精神,持續耕耘在地的原創價值,創造文化多樣性的交流激盪。

2025華山畢業季畢業展徵件

2025華山畢業季畢業展徵件

本園區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畢業學子辦理畢展成果,支持政府政策推動文創產業育成《新創扶植計畫》,制定《2025 華山畢業季》徵件辦法,提供畢展限定免場租優惠,廣邀國內各大專院校科系畢業學子,辦理實體展演會畢展成果。《2025 華山畢業季》展期時間 2025/05/14(三)05/26(二) 為期 13 天共兩檔期,於「 華山 1914 文創園區」舉辦,希冀齊聚學有所成的莘莘學子,交流激盪一期一會的畢展碩果,進而培育未來策展人,催生文創產業人才,園區佐以協力資源,促進產業人才媒合契機、發掘創新內容創投提案。

二、 申請資格

1. 依教育部許可立案登記之國內大專院校、科系或應屆畢業生以個人或團體聯展形式申請。

(*個人申請需檢附應屆畢業生校方用印證明)

2. 文創相關科系,(含設計、建築、傳播、電影、電視、音樂、戲劇、圖書出版、數位內容、文化科技領域)等應屆畢業生。

三、 畢業季限定展期/場館

1. 展期:

《2025 華山畢業季》檔期 2025/05/14(三)-05/26(一)兩檔合計 13 天。

第一檔:進場時間 5/14-5/15 | 活動期間 5/16-5/18(至少三天) | 撤場 5/19

第二檔:進場時間 5/20-5/22 | 活動期間 5/23-5/25(至少三天) | 撤場 5/26

※展覽期間至少須含週五至週日(三天)。

※場勘時間統一於 9/23(一) 14:00-15:00 或 15:00-16:00 辦理。(場勘報名表單)

2. 開放申請坪數規格:

(1) 東 2A 館(141 坪)

(2) 東 2B 館(189 坪)

(3) 東 2C 館(230 坪)

(4) 東 2D 館(189 坪)

(5) 中 4B 館-1F (160 坪)

(6) 中 4B 館-1F+2F (320 坪)

(7) 中 4B 館-1F+2F +2F-2(380 坪)

(8) 其他需求坪數___________坪 ( _____館 )

四、 場租費用說明

1. 畢展場租優惠:《2025 華山畢業季》徵件經獲選者,場租與進撤場費全免,需繳交保證金五萬元。(保證金活動結束後依規定退還,夜間超時費另計)

※場地使用時間為 8:00-22:00;夜間超時 22:00~次日 8:00 以每小時$10,000/含稅計算。

2. 電費/空調費/其他費用:每度$10 元(未稅),不足 1 度以 1 度計算;各場館除基本設備外,如需租借器材、指示牌、清潔、停車費等,請另填服務需求租借表單,費用另計。

五、 報名方式

1. 申請報名:欲參加《2025 華山畢業季》之徵件申請人/單位,請至「華山文創園區官網-最新消息」畢業季徵件公告頁面下載以下申請資料,並以電子檔規定格式 email 至《華山畢業季》信箱。

應備申請資料:(*申請案件如有資料不齊全,發信通知 3 日內需補件。)

(1) 【2025 華山畢業季申請表】 (2) 【活動企劃書】 (3) 【畢展應屆學生申請校方用印證明】 (4) 【提案企劃書/保證金履約聲明】

《2025 華山畢業季》徵件信箱: graduate@huashan1914.com

洽詢電話:(02)2358-1914 #596 馮小姐

2. 受理時間:2024/08/29(四)起─2024/10/16(三)23:59 止。

(1) 認列時間:以電子信箱收件時間受理有效期為準,逾期送件者不予以認列採用。

(2) 電郵遞件:為確保報名之公平性,「僅接受電郵申請報名」,其餘方式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採格式「【2025 華山畢業季】_展覽名稱-學校系所」。

3. 獲選公告:結果預計 2024 年 11 月 06 日於「華山文創園區官網-最新消息」公告獲選名單暨場館分配,將以電郵通知獲選者,資格不符與未獲選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 場地分配方式

為提升整體畢業季形象及善用本園區展覽空間,將由華山組成評選審查小組,依據各參展單位提交的坪數需求及策展企畫書進行評選。場館分配順序,由總體評分較高者優先依其場館志願進行安排(預計至少開放:東 2A、B、C、D 館、中 4B 館 1+2F),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場地分配之權利。

1. 資格審查:申請人/單位提交核實應繳資料,於受理截止日前電郵遞件。

2. 評選委員:由華山跨部門成員及委外業界人士共同組成5人評選小組。

3. 評選要點:申請人/單位提案評選點,獲選評分標準項目如下:

七、 申請流程

本徵件計畫,邀集園區分屬部門及業界人士籌組評選審查小組,依評選項目配分審定。

2025華山畢業季畢業展徵件 申請流程

八、 展覽規則

行銷
  • 宣傳物:華山 1914 列名「共同主辦單位」,應露出「華山 1914」LOGO。
  • 配合出席「華山畢業季」舉辦之活動規劃及相關行銷活動。
  • 派員參加華山畢業季「場地說明會暨展前工作坊」及「產業工作坊」。
  • 依規定期程內提供展覽、週邊活動等資訊以利活動宣傳。
場務
  • 需配合場地空間及動線協調。
  • 配合本園區場地使用規範及參與技術協調會,並於技術協調會前繳交相關技術文件與活動流程等資料。
  • 請配合園區相關管理辦法,如有違反租借辦法造成園區場地損壞影響活動,將依違規事項處以罰款,本園區保有場地變更及租借決定權。
  • 展覽時間至少須為週五至週日(三天)。

九、 徵件期程暨工作進程表

階 段 時 間 說 明
1. 徵件受理期 2024/08/29(四)~10/16(三) 徵件諮詢/受理作業
2. 徵件期場勘 2024/09/23(一)14:00-16:00 預約報名 限時開放場勘
3. 資格審評選 2024/10/17(四)~11/01(五) 資格審查/提案評選
4. 獲選公告暨場館分配 2024/11/06(三) 通知獲選單位與場地名單,無場館異動需求單位 5 天內簽約(*一週內完成簽約匯保金)。場館配置若有調整需求或退展,皆須提出申請
5. 場地調整申請或候補 2024/11/18(一)-11/27(三) 視情況調整需求、退展申請、通知候補或二徵
6. 場館分配第二次公布 2024/12/04(五) 公告獲選後 5 天內簽約

(*一週內完成簽約匯保金)

7. 場勘暨說明會 2024/12/09(一)-12/13(五)

5 天擇 1

說明會擇 1 天辦理

(*場勘視狀況分場進行)

8. 籌備工作期 自簽約起 園區與畢展單位雙方按工作進程表複勘等作業
9. 進場協調會 開展前一週擇 1 天進行 活動進場前召開

(*依申請單位分場進行)

10. 活動執行期 2025/5/14(三)~5/26(二) 為期 13 天,共兩檔期 《2025 華山畢業季》展期
11. 結案作業期 2025/05/19(一)-06/20(五) 雙方進行結案作業核銷

十、 其他申請條款/場地介紹資訊

 權利與義務

1. 畢業季簽訂《場地使用合約書》,申請人(單位)合約須有校方用印大小章。

2. 場地協調會議,申請單位應於簽約時檢附活動企劃、場佈圖及其他場地使用協商事宜,後續現場複勘事宜,於工作籌備期間須與園區業務協調安排;並於活動進場前一週至本園區進行場地協調會議(依活動狀況由園區確認會議時間)。

3. 申請單位須於活動展演期間安排人員負責展演諮詢、保管作品及財物安全,本園區不負擔活動展演期間之作品及財物保全。

4. 申請單位於活動展演期間,若有零售需要行為,現場銷售及收取金錢交易時,依法開立「統一發票」或「出示免開統一發票」之證明,並得以「開立收據」,租借之場地內舉辦各項收費活動衍生應繳稅賦均由租借方負擔。若經稽徵機關查獲有漏開發票情事者,須自負完全責任。

5. 場地使用僅限原申請租借之區域,擅自使用其他場地者,本園區得驅離或要求補足場地租金。場地使用不得或試圖以任何方式將場地或其他部分轉租、分租或變相分讓他人使用。

6. 申請單位須於場地使用後當日內完全復原,未復原者本園區得自場地保證金內扣除復原費用,申請單位不得異議。

7. 申請單位可提供其所辦理之活動門票、邀請函等,為本園區協助公關、行銷、推廣之用。

 禁止項目

1. 申請單位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予以維護。

2. 本園區建物為古蹟及歷史建築,園區嚴禁用火具(電銲、瓦斯、蠟燭、噴槍、酒精燈) 及會造成園區內電壓電流異常之電器,違規使用者,將沒收火具及全數保證金。

3. 桁架:吊掛燈光音響、TRUSS 及相關製作物,嚴禁直接吊掛旋轉式球體或電腦燈等。(一個節點限重桁架:吊掛燈光音響、TRUSS 及相關製作物,嚴禁直接吊掛旋轉式球體或電腦燈等。(一個節點限重 25kg。) 請以絕緣材質固定,如:束線帶。

4. 園區內禁止抽菸、嚼食檳榔及口香糖(園區設有吸菸區,且不定時有稽查人員巡視),請協助指引參觀、工作人員至吸菸區吸菸。

5. 場地嚴禁鑽釘、黏貼場館任何壁面、地面,場地佈置亦不得以漿糊、膠紙、膠水、泡棉膠、雙面膠、噴漆等物使用於壁面與地面。

6. 場館空間使用,不可遮擋空調迴風處、機房電盤、保全與消防設備、逃生道等,並保留安全無障礙通道空間。

7. 禁止於園區建物、地面及植栽樹木黏貼活動告示及導引、禁止設置關東旗、刀旗等宣傳展示物。

8. 園區內禁行自小客車及機車,違停者每輛重罰新台幣 2,000 元(未稅)以上視情結嚴重性調整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

註:租借場地者有維護場地之義務,若發現有人員違反以上規定,現場負責人應予以制止經發現場地有殘留檳榔渣、檳榔漬或口香糖,則每處重罰 2,000 元新台幣場地清潔費。

9. 詳細規範請參閱施工切結書及協調會一覽表。

 場地介紹:

https://www.huashan1914.com/w/huashan1914/AppPlac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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