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 SHEEP 樂果實。第一屆畫出你的喜樂「幸福翻翻卡」公益畫畫大賽

得獎名單
JOY SHEEP 樂果實。第一屆畫出你的喜樂「幸福翻翻卡」公益畫畫大賽

 總獎金: 56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0-07-07 ~ 2020-08-23

主辦單位: 樂果實集眾關懷社群發展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5-1525

主辦單位Email:sherry.gcp@gmail.com

新冠病毒是2020年全體人類的悲歌,也是我們可以重新看待這個世界的契機,只要心中有喜樂,看到的一切都會是喜樂,樂果實協會希望透過網路社群集合眾人之力,繪出更多喜樂,並結合圖畫印製幸福翻翻卡,翻出幸福、傳遞喜樂!請跟我們一起畫出心中的喜樂,用喜樂戰勝病毒,幫助世界更加美好。

畫出你的喜樂「幸福翻翻卡」公益畫畫大賽

本次活動報名費將全數捐出,只要有777人參加第一屆樂果實協會幸福翻翻卡畫畫大賽,就能幫助10000名受飢餓的孩子吃飽一餐。本次活動最高獎金三萬元,還有蘋果原廠air pods pro耳機、網美必備拍立得、最新德國LAMY鋼筆等一系列時下最夯的獎品等著你!

一、活動時間:

2020/7/7~8/23

二、參賽人員:

無限制 ( ※不限個人或團隊報名參賽,報名時請以一人為代表人報名,勿多人同時投稿同一作品。 )

三、報名費:

150元( 所有報名費將捐給安得烈食物銀行 )實際金額會扣除 銀行、超商的交易手續費3.5%~9.5%。

四、如何投稿:網路投稿。

只收線上照片,歡迎手繪稿,但請翻拍或掃描上傳至活動官網。※繳交的作品、必須同意活動規則,若不同意恕難列入參賽資格。

官網立即報名: http://event.logos-cda.org/drawgame

畫出你的喜樂「幸福翻翻卡」公益畫畫大賽

五、作品:創作主題《畫出你的喜樂》

  1. 作品呈現方式:作品以正方形呈現“你心中的喜樂”並附上文字說明。請自行拍照上傳至官網,確認原始圖稿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2. 每人至多繳交1件作品參選。
  3. 創作工具:水彩、彩色筆、粉筆、蠟筆、電腦作畫…..不拘。
  4. 上傳規格:長寬1200*1200 px 以上( 正方形 ),檔案格式jpg或png。

六、獎項:

獎項 名額 獎勵
評審獎 第1、2、3名 ( 各乙位 )
佳作2名
第一名30,000元、第二名15,000元、第三名5000元
佳作2名*3,000=6,000
人氣獎 10名 蘋果原廠air pods pro、FUJIFILM 拍立得 instax mini 25、德國 LAMY SAFARI CANDY系列鋼筆( 2020限定色 )等,一系列人氣獎品、人氣獎獎狀
參加獎 全體參賽者 愛心行善獎狀

七、評審機制:

初選:由評審團選出最終30名參賽者入圍決選

決選:評審根據單個評判要素,以100分為最高分來打分,評判成績再乘以單個要素所佔百分比,三種評判要素分數相加後為單一評審對單一參賽者的最終評分,每個選手最終成績為6位評審評分相加後除以6,按照總評分高低來排名。

評判三要素

原創理念 繪畫藝術性 繪畫創意性
30% 40% 30%

八、活動時程:

項目 開始日 截止日
作品收件 2020/7/07 2020/8/23
人氣獎投票 2020/7/20 2020/8/23
作品評審( 初選 ) 2020/8/24 2020/8/31
作品評審( 決選 )
評選結果
( 決選&人氣獎 )
得獎公佈

九、活動規定:

評審機制

( 一 )資格審查:徵件截止後,主辦單位將進行內容審查,確認徵件規格、作品內容是否符合投稿規範,通過始可進入第一階段初選。

( 二 )評選階段說明。

評審獎

  1. 第一階段( 初選 ):主辦單位及業界,共六位評審共同評選。
  2. 第二階段( 決選 ):主辦單位及業界,共六位評審共同評選。

人氣獎

  1. 通過資格審查之作品,始可進入人氣獎選拔,於人氣獎投票開始時間,開放活動官網投票,每人對個別作品進行投票以一次為限。
  2. 線上投票不影響評分,網路人氣獎與其他獎項可由同一作品獲得。

注意事項

  1.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2. 主辦/執行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
  3.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執行單位或主辦/執行單位再授權其合作第三方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主辦/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4. 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A )查詢或請求閱覽。( B )請求補充或更正。( C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D )請求刪除。
  5. 參賽者需保留各組別作品格式之原始檔案( JPG/AI檔 ),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作品原始檔案予主辦/執行單位( 聯絡方式將於得獎後以E-mail方式另行通知 ),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使用。若參賽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執行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品。
  6. 主辦/執行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執行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7.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提供退件服務,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
  8.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執行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之權利。
  9. 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造成主辦/執行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執行單位有權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參賽者,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執行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10. 所有參賽之作品,參賽者同意主辦/執行單位或主辦/執行單位之合作第三方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上使用。
  11. 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請參賽者們可於報名截止日前一天提早上傳,執行單位將以系統後台收件狀況為準,若報名成功將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您的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賽事截止時間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執行單位信箱( service@logos-cda.org ;以信件時間為準 ),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超過時間致報名未成功,且未於截止前反映至聯絡信箱,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12. 主辦/執行單位有權於資格審階段,先行將未符活動辦法規定( 如規格、妨礙善良風俗等 )之作品篩選,未符合活動辦法之畫作將無法進入決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13. 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網路漏洞進行灌票或竄改票數,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參與活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執行單位保有權撤銷其參加資格、取消中獎資格、以及刪除灌票之票數有的權利,並得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
  14.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參賽者需同意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執行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商業或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執行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DVD影片,並可再授權第三方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5.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永久無償授權社團法人台灣樂果實集眾關懷社群發展協會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執行單位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公開展覽及公開上映。
  16.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授權社團法人台灣樂果實集眾關懷社群發展協會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展覽及公開上映。如作品內使用之素材,需符合可商用授權之素材,如事後經第三方反應,將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負審核責任。
  17. 每組( 人 )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唯線上人氣獎可與其他獎項重複獲得。
  18. 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執行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通知之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執行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19. 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獲獎參賽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0. 若於截止收件評審後,主辦/執行單位認定未有符合該名次資格之作品,主辦/執行單位保留將名次及獎項”從缺”之權利。
  21. 本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內容、期限、獎項等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需另行通知。
  22. 參賽者同意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其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並同意本活動評審團及主辦單位就本活動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
  23. 參賽者擔保以下事項:參賽者已滿20歲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權合法參加本活動並領取獎項。若參賽者未滿20歲,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之相關資料。參賽者其因參加本活動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真實無誤,無偽造、變造、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任何違法情事。參賽作品為其原創作品及/或已取得一切必要之合法權利人的同意或授權,且無侵害他人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隱私權及營業秘密等之智慧財產權,亦無違反法令或契約限制、或侵害他人其他權益或有不適當內容之情事。

*備註: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中獎金額( 價值 )新台幣 1,000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 中獎金額( 價值 )新台幣 20,010元以上者,得獎者依法需先繳交 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 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 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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