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Data 創新應用競賽
壹、競賽宗旨
為促使民眾運用開放資料,透過挖掘、重組、混搭等方式,發展具創意與實用價值之產品或服務,Open Data 創新應用競賽設立大會指定類之開放資料應用組,並擴大邀請政府及企業設立組別,以協助解決施政、營運議題進而提升服務品質,以及鼓勵創意與創業發展。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共同主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資訊中心、經濟部資訊中心、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公會
參、競賽資格
一、本競賽每隊人數為1-5人,須有1人為團隊代表人,惟代表人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代表人需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確認參賽文件與獎金領取等事宜。
二、團隊成員中若有未滿20歲者,需經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始得參賽。
肆、競賽對象
一、一般民眾
二、新創企業:自103年1月1日後立案登記公司。
伍、競賽流程
階段 | 時間 | 團隊參與內容及繳交資料 | 備註 | |
海選期 | 報名 | 公告日至 4 月 12 日(三) 23:59 止 |
|
*新創企業需附公司登記資料,可上經濟部商業司
-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網 站列印 *郵寄地址 105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 2 號 3 樓,並請於封面 加註「參加 Open Data 創新應用競賽」文字 |
審查 | 4 月 13 日(四) 至
5 月 15 日(一) |
採線上審查,競賽團隊無須出席 | 5 月 15 日(一)前公告海選晉級名單與複選排程 | |
複選期 | 輔導及實作 | 5 月 15 日(一) 至
6 月 12 日(一) |
1. 參加複選實作坊
2. 開發產品或服務 3. 6月12日(一) 23:59前至參賽專區上傳: (1)產品或服務發表簡報 (2)產品或服務連結 |
*實作坊詳細日期後續公告
*簡報以 PPT 格式呈現,張數不限 *產品或服務需完成 MVP (Minimum Viable Product,最小可行性產 品) |
審查 | 6 月 20 日(二) 至
7 月 14 日(五) |
團隊須於指定時間與地點出席,並於會中進行產品或服務發表簡報,及產品 Demo | *複選擇一日辦理
*各團隊複選時間 15 分鐘,發表時間 8 分鐘為限,評審詢答 7 分鐘 *7 月 14 日(五)前公告複選晉級名單與商業化驗證檢核排程 |
|
商業化驗證期 | 輔導及實作 | 7 月 14 日(五) 至
10 月 12 日(四) |
|
*實作坊詳細日期後續公告
*簡報以 PPT 格式呈現,張數不限 |
審查 | 10 月 17 日(二) 至
10 月 31 日(二) |
團隊須於指定時間與地點出席,並於會中完成產品或服務市場驗證簡報 | *商業化驗證檢核擇一日辦理
*各隊驗證檢核時間 20 分鐘,簡報時間 15 分鐘為限,評審詢答 5 分鐘 *10 月 31 日(二)前公告商業化驗證檢核晉級名單與商業化募資發表評選排程 |
|
商業化募資發表期 | 輔導及實作 | 11 月 1 日(三) 至
11 月 14 日(二) |
|
*實作坊詳細日期後續公告
*簡報以 PPT 格式呈現,張數不限 |
審查 | 11 月 21 日(二) 至
11 月 30 日(四) |
團隊須於指定時間與地點出席,並於會中進行產品或服務募資發表 | *商業化募資發表擇一日辦理
*各隊募資發表時間 20 分鐘,簡報時間 15 分鐘為限,評審詢答 5 分鐘 *團隊募資發表評選結果於現場公佈並頒獎 |
*主辦單位保有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時程之權利。
陸、競賽類別
一、 報名方案:
本競賽類別分為「大會指定類」及「政府及企業指定類」,各類設定不同組別。
(一)每一參賽隊伍至多可報名兩件不同產品,但兩件產品不得同組。
(二)團隊不得以同一產品內容重覆參賽,如經查獲該產品達50%雷同,主辦單位有權協調該參賽團隊選擇其中一組別參賽。
二、 類別說明:
(一)大會指定類:運用政府開放資料(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各縣市政府、部會開放資料平台),亦可混搭民間或國外之開放資料,開發具預測及決策性、創意多元之產品或服務。也鼓勵將產品或服務衍生之資料進行彙整,並開放供他人使用。
序號 | 組別 | 說明 |
1 | 開放資料應用組 | 運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http://data.gov.tw/) 或網路可搜尋之開放資料,針對民間及產業需求,以提供創新、加值產品或服務。 |
(二)政府及企業指定類:為解決政府及企業營運相關議題,或提升服務品質,設定指定主題如下。
序號 | 組別 | 設組單位 | 說明 | |
1 | 個人版防災地圖應用組 | 內政部消防署 | 2. | 運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http://data.gov.tw/)或網路可搜尋之開放資料,以防救災資料為主(如各類災害潛勢、歷史災害、即時災情點位、避難處所等),產品可整合創新、日常服務之與地理資訊相關開放資料,以提供民眾、企業或政府服務為目的,發想出可供個人線上 存取或網路報案之電子化防災地圖產品 (如網站地圖或 APP)等。可參考日本靜岡縣 GIS (https://www.gis.pref.shizuoka.jp/)或災害示警公開資料平臺及坊間現有產品模式發想。 |
2 | 智慧生活之氣象應用組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 1.
2. |
運用中央氣象局開放資料
(http://opendata.cwb.gov.tw/index),結合其它公或私部門之開放資料,進行分析與應用,發展創新創意與多元之產品或服務。產品或服務建議以民眾有感的「食衣住行育樂」為開發方向,創造充分運用氣象資訊的智慧生活與應用。 |
3. | 產品或服務可為 APP(iOS、Android)或 Web、物聯網等。 | |||
3 | 農業開放資料應用組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資訊中心 | 1. | 運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開放資料,混搭各政府部會或網路可搜尋之企業開放資料,進行分析與應用,發想出具創意與多元之應用產品或服務。 |
2. | 產品可為 APP(iOS、Android)或 Web 服務。 | |||
4 | 經濟地理資料應用組 | 經濟部資訊中心 | 1. | 以運用經濟部工廠、商業及能源地理圖資開放資料
(http://egis.moea.gov.tw/opendata)為主,並 結合經濟部政府開放資料 (http://data.gov.tw/wise_search 選行政院再選經濟部),發想出可協助政府解決施政建議或具創意、多元之應用產品。 |
2. | 產品可為Web 服務或 APP(iOS、
Android),並可提供政府、民眾或企業等之服務為目的。 |
|||
5 | 華碩 Zenbo智慧機器人應用組 |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凡運用政府開放資料(如 http://data.gov.tw/)或網路可搜尋的開放資料(如政府、企業、民間等),並結合華碩釋出之 Zenbo SDK 及相關套件(https://zenbo.asus.com/developer/tools/),發想出創新和實用兼具之產品均可參賽,以提供民眾、企業或政府服務為目的,如教育、娛樂、健康照護、便利生活、智慧家庭或其他主題等多元服務。 |
*主辦單位保留增設政府及企業指定類組別之權利。
柒、評選與評分項目
本競賽以產品或服務由創意構想轉變為產品之流程進行規劃,並將評選分為海選、複選、商業化驗證檢核與商業化募資發表評選四階段進行,各階段說明如下。
一、 海選
(一)海選:邀請產官學研評審針對各團隊產品或服務之構想書進行線上審查。
(二)海選評分項目與比重:
- 大會指定類
序號 組別 項目 說明 比重 1 開放資料應用組 適切性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與混搭程度 30% 創新性 創意構想程度 30% 市場性 民眾接受度、市場發展性與商業效益 20% 可行性 系統技術與整合之可行度,未來之擴充與穩定度 20% 加分 混搭民間或國外之開放資料 產品或服務衍生之資料進行彙整,並開放供他人使用
5% - 政府及企業指定類
序號 組別 項目 說明 比重 1 個人版防災地圖應用組 適切性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防救災開放資料集應達 50%以上)及日常服務之地理資訊相關開放資料混搭程度 30% 創新性 創意構想程度 30% 市場性 民眾接受度、市場發展性與商業效益 20% 可行性 系統技術與整合之可行度,未來之擴充與穩定度 20% 2 智慧生活之氣象應用組 適切性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與混搭程度 20% 創新性 創意構想程度 30% 市場性 民眾接受度、市場發展性與商業效益 30% 可行性 系統技術與整合之可行度,未來之擴充與穩定度 20% 3 農業開放資料應用組 適切性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與主題相關程度 30% 創新性 創意構想程度 30% 市場性 民眾接受度、市場發展性與商業效益 20% 可行性 系統技術與整合之可行度,未來之擴充與穩定度 20% 4 經濟地理資料應用組 適切性 運用經濟部工廠、商業及能源地理圖資開放資料之應用程度達 50%(含)以上,或主題為運用資料之政府施政建議(需以經濟部之施政項目為主) 30% 創新性 新創、加值應用、創意構想或施政建議創新性 25% 市場性 施政建議執行難度、民眾接受度、市場潛力、衍生服務之可行性及商業效益 25% 可行性 系統技術與整合之可行度,未來之擴充與穩定程度 20% 5 華碩 Zenbo智慧機器人應用組 適切性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與混搭程度 10% 可行性 系統技術與整合之可行度,未來擴充性與穩定度 20% 創新性 創意構想程度 30% 市場性 民眾接受度、市場發展性與商業效益 40%
(三)海選結果公告:主辦單位於競賽網站公告海選晉級名單,晉級的團隊即可進入複選。
二、 複選
(一)複選評選方式:各團隊以 8 分鐘產品或服務發表、7 分鐘評審詢答方式進行審查。團隊除了發表產品或服務內容,也需現場 Demo 完整的產品或服務功能,並展現未來市場發展潛力。
(二)複選地點與時間:由主辦單位統一公告。競賽團隊須出席並進行複選,不克出席者將視同放棄參賽與獲獎資格。
(三)複選評分項目與比重:
- 大會指定類
序號 組別 項目 說明 比重 1 開放資料應用組 適切性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與混搭程度 10% 完整性 產品或服務功能完整度、使用穩定性 30% 創新性 創意構想程度 15% 市場性 民眾接受度、市場發展性與商業效益 30% 產品或服務發表 產品或服務介紹、台風與問答反應等 15% - 政府及企業指定類
序號 組別 項目 說明 比重 1 個人版防災地圖應用組 適切性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防救災開放資料集應達 50%以上)及日常服務之地理資訊相關開放資料混搭程度 30% 完整性 產品或服務功能完整度、使用穩定性、操作便利性、上架或申請服務 30% 創新性 創意構想程度 10% 市場性 民眾接受度、市場發展性與商業效益 20% 產品或服務發表 產品介紹、台風與問答反應等 10% 2 智慧生活之氣象應用組 適切性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與混搭程度 10% 完整性 產品或服務功能完整度、使用穩定性、產品或服務完成上架或申請作業 30% 創新性 創意構想程度 15% 市場性 民眾接受度、市場發展性與商業效益 30% 產品或服務發表 產品介紹、台風與問答反應等 15% 3 農業開放資料應用組 適切性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與主題相關程度 20% 完整性 產品或服務功能完整程度、使用穩定性 20% 創新性 創意構想程度 25% 市場性 民眾接受度、市場發展性與商業效益 20% 產品或服務發表 產品介紹、台風與問答反應 15% 4 經濟地理資料應用組 適切性 運用經濟部工廠、商業及能源地理 圖資開放資料之應用程度達
50%(含)以上,或主題為運用資料之政府施政建議(需以經濟部之施政項目為主)
25% 創新性 新創、加值應用、創意構想或施政建議創新性 20% 市場性 施政建議執行難度、民眾接受度、市場潛力、衍生服務之可行性及商業效益 25% 完整性 產品或服務功能之實用程度、完整度、使用穩定性、產品或服務完成上架或申請作業 20% 產品或服務發表 故事吸引力、台風與現場反應評分 10% 5 華碩 Zenbo智慧機器人應用組 適切性 開放資料之應用深度與混搭程度 10% 創新性 創意構想程度 20% 市場性 民眾接受度、市場發展性與商業效益 35% 完整性 產品或服務功能完整度、使用穩定性 35%
(四)複選結果公告:主辦單位於競賽網站公告複選晉級名單,以及各團隊激勵獎金金額,晉級的團隊即可進入商業化驗證。
三、 商業化驗證檢核
進入商業化驗證期之晉級團隊,需進行產品或服務使用者實測,並依其建議調整產品,最終將產品或服務完成上架,或完成申請,並以實際推廣等方式完成市場驗證。
(一)商業化驗證檢核方式:各團隊以 15 分鐘商業化驗證發表、5 分鐘評審詢答方式進行審查,團隊須清楚說明驗證歷程與產品調整結果。
(二)商業化驗證檢核地點與時間:由主辦單位統一公告。競賽團隊須出席並進行商業化驗證檢核,不克出席者將視同放棄參賽與獲獎資格。
(三)商業化驗證檢核評分項目與比重:
項目 | 說明 | 比重 |
使用者驗證 | 依產品或服務驗證歷程(目標對象設 | 40% |
歷程與結果 | 定/驗證方式/驗證結果),及依驗證結果調整產品之呈現 | |
市場推廣方式與結果合理性 | 產品或服務透過各式推廣、接觸客戶之方式,於限定期間內成功推廣的數量與成功率 | 30% |
商業模式可行性 | 經市場驗證歷程釐清產品核心,所建立的產品營運或商業模式 | 30% |
*評審保有視產品特性,彈性調整評分項目之權利
(四)商業化驗證檢核結果公告:主辦單位於競賽網站公告商業化驗證檢核晉級名單,以及各團隊商業化驗證獎金金額,晉級的團隊即可進入商業化募資發表評選。
四、 商業化募資發表評選
晉級至商業化募資發表之團隊,該產品或服務須具備值得被投資的價值。
(一)商業化募資發表評選方式:模擬新創產品募資情境,各團隊以 15 分鐘商業化募資發表簡報、5 分鐘評審詢答之方式進行審查,依其產品或服務值得被投資的價值,核定各團隊所獲得的獎金。
(二)商業化募資發表評選地點與時間:由主辦單位統一公告。競賽團隊須出席並進行商業化募資發表評選,不克出席者將視同放棄參賽與獲獎資格。
(三)商業化募資發表評選評分項目:
項目 | 說明 |
團隊核心 | 團隊成員經驗、專業知識、投入程度、對未來的期望 |
產品應用價值 | 產品發展、應用特點、應用價值 |
目標市場 | 目標市場及客層的訂定、業務推展做法 |
商業模式 | 產業定位、營收模式、市場推廣方式 |
未來規劃 | 重要里程碑與未來幾年發展規劃 |
*評審保有視產品特性,彈性調整評分項目之權利
(四)商業化募資發表評選結果公告:將於商業化募資發表評選現場,公佈各競賽團隊所獲商業化募資發表獎金。
捌、獎勵方式
一、 於複選晉級之團隊將於頒獎典禮進行公開表揚,並可獲得競賽獎金(或獎勵)及獎狀。
二、 競賽獎金說明如下:
(一)競賽激勵獎金:
- 大會指定類(經濟部工業局提供之獎項)
序號 組別 獎勵內容 名額 1 開放資料應用組 優等:新臺幣150,000元,獎狀一紙 得獎隊數將視整體參賽情況配比 - 政府及企業指定類
序號 組別 獎勵內容 名額 1 個人版防災地圖應用組 優等:新臺幣 200,000 元,獎狀一紙優選:新臺幣 100,000 元,獎狀一紙入選:新臺幣 50,000元,獎狀一紙 優等:1隊優選:1隊入選:1隊 2 智慧生活之氣象應用組 優等:新臺幣 200,000 元,獎狀一紙優選:新臺幣 100,000 元,獎狀一紙入選:視參賽作產品水平議定獎金與名額,獎狀一紙 優等:1隊優選:1隊入選:數名 3 農業開放資料應用組 優等:新臺幣 200,000 元,獎狀一紙優選:新臺幣 100,000 元,獎狀一紙入選:新臺幣 50,000元,獎狀一紙 優等:1隊優選:1隊入選:1隊 4 經濟地理資料應用組 優等:新臺幣150,000元,獎狀一紙優選:新臺幣100,000元,獎狀一紙入選:新臺幣50,000元,獎狀一紙 優等:1隊優選:1隊入選:2隊 5 華碩 Zenbo 智慧機器人應用組 優選:華碩Zenbo機台乙台,獎狀一紙 產品潛力獎:獎狀一紙
優選:3隊產品潛力獎:5隊
*獲獎隊數及獎金由評審視參賽產品水準,與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二)商業化驗證獎金(經濟部工業局提供之獎項):
獎勵內容 | 備註 |
商業化驗證獎金新臺幣100,000元 | 通過商業化驗證之團隊均可獲得商業化驗證獎金 |
*獲獎隊數及獎金由評審視參賽產品水準,與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三)商業化募資發表獎金(經濟部工業局提供之獎項):
獎勵內容 | 備註 |
商業化募資發表總獎金新臺幣2,550,000元 | 各隊獎金將視產品或服務商業化募資發表情況配比 |
*獲獎隊數及獎金由評審視參賽產品水準,與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三、 提供行銷推廣與商機媒合管道,而複選晉級之團隊須參加頒獎典禮暨媒合活動、成果發表等宣傳與展示活動。
玖、注意事項
一、 團隊參與競賽,視同同意活動須知及各項規定,活動中若有爭議,主辦及執行單位保有活動須知最終解釋權。
二、 參賽產品內容須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凡使用涉及他人之人物肖像、背景音樂或任何類型著作、專利、商標、個人資料,參賽者應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若以既有產品或服務參賽,需敘明參賽後該產品新增的功能或服務。如有侵權爭議,由參賽團隊及個人自行負責。
三、 報名參加徵選產品,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若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 凡通過各賽程之晉級團隊須配合參與競賽之相關實作坊,每團隊至少須派一位參與。
五、 參賽產品之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參賽團隊或成員個人所有。惟參賽者(若為未成年人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須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基於推廣Open Data及計畫結案之目的,以不限區域及非營利之方式使用其參賽產品,包括但不限於拍攝或請競賽團隊提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以紀錄相關活動,並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或公開其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參賽團體同意執行單位得將本參賽成果之名稱、簡介、參賽組別及所使用的資料集等相關背景資料,彙整為開放資料格式登載於公開網站供公眾下載使用。
六、 經評選為本計畫下之受補助廠商者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投件後若經評選為本計畫下之受補助廠商,則本競賽資格自動喪失。
七、 報名「政府及企業指定類」之參賽者同意將其參賽產品以(1)非專屬;(2)不可撤回;(3)可再授權的方式提供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主辦單位於彙集相關成果後,將於參賽者同意授權之範圍內,轉予設組之政府機關(構)。
八、 「政府及企業指定類」之得獎者同意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予有意願採用之機關,機關並應支付合理報酬以締約進行後續承作。(如無意願需事先說明理由) 。
九、 「政府及企業指定類」獲獎產品依非專屬、不可撤回、可再授權,及其他相應之公眾授權方式提供予主辦單位時,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基於推廣Open Data及計畫結案之目的運用其獲獎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進行宣傳、登載網頁、報導、出版等;如未涉及著作人格之誣衊,獲獎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 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寄送獎品、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團隊成員之個人資料。為避免無法聯繫影響相關權益,團隊之所有參賽者必須提供詳實之個人資料。
十一、 代表報名者應取得團隊成員之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主辦及執行單位。
十二、 參賽者因本競賽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依法必須保留者不在此限,若因此致影響參賽或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者應自負責任。
十三、 參賽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應自行處理,主辦及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
十四、 團隊獲獎時,獎金由報名表上授權之代表人領取,若授權代表人無法領獎,由團隊成員共同簽署同意更換代表人代理領取,請將代理表單於領獎期限內寄至執行單位以茲證明。
十五、 領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領獎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一) 得獎獎品價值或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但得獎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未達183天者),不論金額依規定扣繳20%稅率。
(二) 得獎獎品之金額價值或獎金,皆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十六、 凡獲選之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相關評選、表揚、補助及媒體採訪報導等工作。並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2年。
十七、 凡報名參加者,應遵守本須知內各項規定,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獎項,且得公告之。若有違反本須知之事項,致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受有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八、 未經主辦、執行單位及團隊其他成員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競賽之權利與義務。
十九、 參賽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此同意書有關的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二十、 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本須知相關內容,或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並得另行補充(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更新、修改),並以本活動網站(http://opendata.tca.org.tw)公告為依據。
壹拾、活動聯絡人
一、 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公會
二、 聯絡電話:(02)2577-4249 #218許小姐、#368李小姐
三、 計畫網站: http://opendata.tca.org.tw
四、 e-mail:od@image.tca.org.tw
五、 聯絡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