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DA第一屆桃園市公民紀錄片獎競賽
TCDA第一屆桃園市公民紀錄片獎競賽 將於9月20日(五)至10月20日(日)徵件,總獎金達100萬元!競賽首獎獎金新臺幣50萬元,為當前臺灣所有紀錄片競賽獎項中最高。入圍影片還可獲得新臺幣5萬元的播映版權金,更是一大創舉,歡迎全國符合競賽資格的優秀紀錄片工作者與作品來桃園觀摩交流!
壹、舉辦目的
由桃園市人民團體為主組成的公民評審團,共同評選出「桃園市公民紀錄片獎」四部。藉由評審產生方式與背景的不同,讓紀錄片的價值評斷回歸觀眾與議題,使本獎項成為台灣最貼近觀眾與社會的的紀錄片獎項。
貳、影展日期
第一屆桃園市公民紀錄片影展將於2019年11月30日(週六)至12月15日(週日)假桃園光影電影館舉辦。
參、參賽資格
- 一、參賽影片導演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證。
- 二、參賽影片須為2017年10月20日(含)後完成。
- 三、報名者/單位須為影片版權擁有者。
- 四、歡迎多元形式美學紀錄片參與。
肆、報名須知
- 一、為讓紀錄片更深入桃園社區與民眾,入圍影片須授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在桃園市行政區兩年內(自影展結束日起)5次非營利放映。
- 二、報名自2019年9月20日(星期日)起,收件截止日期為2019年10月20日(星期二),報名系統將於晚間23:59關閉,逾時不候。
- 三、報名者須填寫線上報名表。並於報名表內提供線上試看影片連結與密碼。
- 四、本競賽只接受線上試看連結,請確認影片連結與密碼在入圍名單公布前保持有效,以免影響甄選作業。
- 五、非華語發音之試看影片,必須有中文字幕。
- 六、所有報名影片相關資料將由影展存檔,不另退件。但僅供內部及學術研究用,未經授權不做任何形式公開放映。
- 六、報名者須保證擁有該作品參加競賽與展映之權利,若因參與本競賽而侵犯他人權利或違反其他影片競賽、徵件活動規定,報名者須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 七、凡報名者,視同同意本簡章規定。
- 八、若違反本簡章規定,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
- 九、本簡章如有未竟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
伍、競賽獎項
- 一、首 獎:一名,頒予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整與獎座一式。
- 二、優等獎:一名,頒予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整與獎座一式。
- 三、特別獎:一名,頒予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整與獎座一式。
- 四、推薦獎:一名,頒予獎金新臺幣十萬元整與獎座一式。
陸、評選方式
- 一、初選:
聘請影視、紀錄片相關專業人士組成初選小組,從所有報名作品中,選出十五件入圍作品,名單將於10月31日公布於影展官方網站。 - 二、決選:
由桃園市內人民團體推選出之人民代表12名,與長年拍攝社會議題的紀錄片導演3名,共同組成15人的「公民評審團」,於影展期間進行閱片及評選,共同決定得獎名單,並於閉幕記者會上公布。
柒、入圍及得獎影片義務與須知
- 一、入圍影片須授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在桃園市行政區兩年內(自影展結束日起)5次非營利放映,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提供每部影片版權費總計5萬元(依法扣除稅額)。
- 二、入圍影片將由主辦單位授予入圍證書,邀請影片導演或製片出席影展,並提供交通費與映後座談出席費(細則另行通知)。
- 三、入圍影片須於影展期間無償提供影展單位放映,最多二次。
- 四、得獎影片將於影展期間加映一次。
- 五、入圍影片需授權影展單位使用影片資料及片段作為宣傳用途。
- 六、報名作品經獲選入圍(以官網公告為準),則有義務全程參與本屆影展,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賽。
- 七、入圍影片之相關影音版權若發生糾紛,由報名者自行負責,得獎影片若有抄襲瓢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或事後發現資格不符者,不予獎勵或撤銷獎勵,已發之獎金、證書及獎座須交還主辦單位。
- 八、入圍者與得獎者依法須代扣10%所得稅金。同影片如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一序位報名人領取,並為納稅義務人。
捌、入圍影片需求素材
- 一、入圍影片之正式放映拷貝,請於2019年11月15日前寄達主辦單位指定地址,須包含中文字幕,可接受的放映格式為DCP及藍光光碟。
- 二、影片預告片:格式為MOV檔,1080p以上,須附中文字幕,作為影展宣傳使用。
- 三、相關照片:導演照一張,劇照至少3張,皆須為300dpi以上且檔案1MB以上。
- 四、如有其他文宣品或素材,亦歡迎提供。
玖、資料寄送
收件地址暨聯絡方式如下:
收件單位:桃園市公民紀錄片獎 收
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龍清街116巷31號(桃園光影電影館)
電話:+886-3-458-1598
電子郵件:taoyuancitizendocawards@gmail.com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主辦單位電話 : 0915607327
- 主辦單位 Email : anima0415@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