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ver Young永恆青春」劇本創作徵選

「Forever Young永恆青春」劇本創作徵選

 總獎金: 300000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5-02-27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主辦單位電話: 08-722-7699分機177(王小姐)

主辦單位Email:manager@cultural.pthg.gov.tw

活動簡介

為了呈現屏東在地文化藝術,屏東縣政府在2019年以自製節目“半島風聲 相放伴”編創出屬於屏東在地的故事,其中融合傳藝師以及專業演員在恆春古城西門廣場首演後好評不斷,續於台北、台南、屏東及美國紐約巡迴演出。為延續“半島風聲 相放伴”的優質演出好評,以及基於好的舞台劇演出需要有好的劇本為基底,本府鼓勵戲劇文學或表演領域人才投入創作,以「Forever Young永恆青春」為主題,連結「恆春半島」的過去與未來,進而詮釋出記憶中青春的成長主題,演繹出新的屏東故事

「Forever Young永恆青春」劇本創作徵選

「Forever Young永恆青春」劇本創作徵選

辦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徵選項目:

一. 參選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90分鐘內為準,臺詞以台語為主,國語、客語、英文為輔,須以繁體中文創作,否則不予受理。因劇情編排必要,得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並加註解釋。

二. 參選劇本需含有200字以內之創作理念(主題)、500字以內劇情簡介、人物介紹表、分場大綱、90-100頁以內完整文字劇本,一式6份。

三. 參選劇本創作內容鼓勵以詮釋「Forever Young永恆青春」成長主題內容為優先,並可以在劇場空間演出為原則,劇本類型以舞台劇為主。

四. 參選劇本應於創作理念中註明劇本為改編或自創,如改編他人作品,且涉及著作權事項者,應檢附原著作人及該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且願遵守本府徵選辦法及相關同意書內容之承諾文件。

評選方式:

一. 初審:由本府邀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預計入選參選劇本數得依實際質量訂之。

二. 決審:由評審委員會進行決審。

評分項目及百分比:

一.切符主題及內容之完整性。[40%]

二.劇本創新度。[20%]

三.計畫可行性及合理性。[20%]

四.與演出空間環境結合程度。[20%]

獎勵:

一.錄取3名:

1. 第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

2. 第二名頒發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

3. 第三名頒發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

二.前項錄取名額由評審委員會視作品水準得予從缺或調整名額。

三.2人以上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

四.依所得稅法規定,國人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含)元以上者,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於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人民,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代扣20%稅金。

頒獎事項:

一.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府文化處網站,請密切注意網站最新消息,徵選小組將個別通知每位得獎者。
二. 得獎者將受邀參加頒獎典禮,詳細資訊將另行通知。

參賽資格:

一.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且以參選劇本之著作人為限。

二. 每1人限參賽1件,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參選劇本主體需以中文書寫為主;參選劇本之內容有外國文字時,應書寫原文並加註中譯。參選劇本如係由2人以上共同創作,應共同報名。

三. 參選劇本應(1)為未曾公開發表之創作(包括但不限於,未曾進行演出、出版或網路發表等,以任何媒體形式進行發表)、(2)不得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3)未參與國內外其他政府機關或私人機構之創作獎項。

四. 不符前項各款規定之一者,不得參加評選。如係抄襲、剽竊、臨摹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等相關規定,保障工作者及其他相關人之相關權利。如有任何爭議,參選者應依法積極處理並承擔法律責任。本會保留撤銷其獲獎資格及追回全部或部分補助款之權利。若對本會造成任何損害或名譽損失,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裁判費、鑑定費用等)。本會之員工及本會之約聘僱人員、勞務派遣及承攬人員均不得參與提案,或擔任共同著作人。

注意事項:

一. 參選劇本稿件不得書寫姓名、筆名或做記號。

二. 參選劇本須另含附件一作品資料表中200字以內之創作理念(主題)、500字以內劇情簡介、人物介紹表、分場大綱,一式6份,不得書寫姓名、筆名或做記號(格式如附件1)。

三. 參選劇本、作品資料表及作者資料表均須以電腦繕製,並存於隨身碟或光碟中,參選劇本、作品資料表及作者資料表均一式6份;參選劇本及資料繕打規格一律以電腦Word製作,採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中文字體為標楷體、字型大小14級字、英文為Times New Roman、行距1.5倍行高、雙面列印,逐頁編列頁碼,頁碼置中。若格式不符合規定,一律不受理。

四. 得獎者享有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同意授權本府於該作品之著作存續期間擁有不限時間、次數、內容、方式及地域之利用權限,並同意本府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且得獎者理解主辦單位因推廣需要,部分情形無法標示得獎者為著作人,同意不對本府及本府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五. 輔導推廣:得獎劇本後續得由本府媒合相關團隊推廣演出。

六. 參賽者所送作品不得採用AI相關軟體程進行創作,若發現作品為AI軟體創作者將不列入參選。

七. 參賽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收件:

一. 收件地點:

請掛號寄至「900屏東縣屏東市民生路4-17號 / 《Forever Young永恆的青春》劇本創作徵選小組收」,〔未註明者,參賽者應自負遺失責任(恕不接受親送及網路送件)。〕

二.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四)下午5時30分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報名文件不全者,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得參加評選。

三. 繳交資料:

(一) 參賽者須繳交下列資料:

1. 作品資料表及參選劇本(封面、附件1、參選劇本)一式6份。所有內容不得書寫姓名、筆名或做記號。

2. 作者資料表(封面、附件2、附件3)一式6份;另,參選劇本若屬改編作品,亦應由原著作人及該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時檢附附件3文件。(如2人以上共同創作,均須繳交作者資料表,格式如附件2;亦應由共同創作人繳交附件3文件)

3. 電腦光碟1份或隨身碟1份。(內容包含上述1、2項之word檔;個人照片1張,500KB以上,檔名為申請人姓名)。

(二) 未附創作理念、劇情簡介、人物介紹表、分場大綱、身分證明文件、未簽署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或違反第柒條參賽限制者,應不予受理。填寫資料不齊、未用電腦繕製或其他不符本徵選辦法之事項者,亦得不予受理。

(三) 繳交資料,無論受理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徵選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 申請文件:報名表請至本府文化處網站自行下載( https://www.cultural.pthg.gov.tw)。

四、審查結果公告日期 (暫定,如有異動,以當時作業為準):2025年5月中

其他:

一. 本徵選辦法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府解釋之。

二. 諮詢專線:08-7227699#177王小姐。

三. 諮詢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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