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歙縣.自在鄉村」美麗鄉村旅遊活動形象宣傳標識(LOGO)徵集
一、活動時間
徵集時間:2019年3月1日-4月15日;
評選時間:2019年4月16日—4月23日;
公示時間:2019年4月24日—4月30日;
結果公佈:2019年5月2日。
二、徵集背景
圍繞“品味歙縣•自在鄉村”主題,突出“鄉情•鄉愁•鄉味•鄉游”,以“走農村路、賞農村景、吃農家飯、住農家屋、干農家活、品農村味”為活動內容,著力打造“春•夏•秋•冬”四季鄉村旅遊精品板塊,精心策劃舉辦一系列鄉村旅遊活動,深化農文旅融合發展,發掘鄉村資源優勢,宣傳鄉村文化內涵,展示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美麗鄉村建設成效,促進鄉村旅遊發展,充分發揮鄉村旅遊在全域旅遊中的作用,擴大歙縣對外影響力和美譽度,推動美麗鄉村向美麗經濟積極轉變,形成鄉村旅遊新的熱潮。
三、徵集要求
- 設計要求構圖新穎,創意獨特,寓意深刻,視覺形象鮮明;
- 準確體現歙縣美麗鄉村旅遊資源特色,能夠展示歙縣鄉村旅遊形象和特點;
- 標識需具有延展性和包容性,適用於平面、立體、自媒體、市場營銷活動等載體進行傳播和再創作;
- 標識(LOGO)的繪製形象可以用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繪製形象應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網格圖)兩種設計標準圖稿(圖片分辨率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繪製,標誌設計尺寸:120mm×120mm,並在電子文件中註明各部分顏色,提交設計方案的同時請提交AI或CAD格式的電子文件;
- 標識(LOGO)需附簡單的設計創意說明(200-500字)。
四、投稿方式
“品味歙縣•自在鄉村”美麗鄉村旅遊活動形象宣傳標識(LOGO)請投遞相關要求的圖像及申請表(附件1),郵件發送至150619110@qq.com。聯繫電話:0559-6512663(作者超過一人的,或者為某一組織的,聯繫人由第一作者作為代表)。
五、獎項設置
特等獎:1名,獎勵人民幣3000元;
優秀獎:5名,各獎勵人民幣500元。
(註:除支付獎金外,使用過程中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費用。)
六、作品評選
徵集階段結束後,活動主辦方根據“品味歙縣•自在鄉村”美麗鄉村旅遊活動形象宣傳標識(LOGO)評選辦法(附件2),選出獲獎作品,評選結果將公佈於歙縣人民政府網站和“歙縣發佈”微信、“徽州古城”微信等新聞媒體,並在活動結束後對獲獎者進行獎勵。
七、活動聲明
- 投稿人需提供真實姓名和準確的聯繫方式。
- 提交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擔。
- 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稿。對錄用者不再單獨通知,後續請關注歙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或微信。
- 獲獎作品,其所有權、使用權、發表權及改編權均歸歙縣文化旅遊體育局所有。並有權將其用於文化旅遊、文明創建等標識標牌、書刊畫冊、展覽展示及相關活動宣傳等。
- 獎金個人所得稅自繳,組織或個人在投稿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費用自理。
- 本活動解釋權歸歙縣文化旅遊體育局,參加本次徵集活動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徵集活動各項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