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泰古厝建築之美」林安泰古厝108年全國各級學校寫生比賽

「林安泰古厝建築之美」林安泰古厝108年全國各級學校寫生比賽

 總獎金: 42500

最高獎金: 3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6-27

結合學子暑假及林安泰古厝園區閩南建築空間風格,邀請國小以上學生現場實境寫生,展現林安泰古厝人文之美。

一、於 108 年 7 月 06 日、13 日、27 日舉行(參賽者只能擇其中一日參加比賽,不得重複報名),以「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園區景觀或活動為主題,現場進行寫生。

二、比賽分組:

分①國小 1-2 年級組;②國小 3-4 年級組;③國小 5-6 年級組;

④國中組(7-9 年級);⑤高中/職組等 5 組。

※分組標準以 108 學年度就學學校、年級為準。

三、規格:

使用畫紙由執行單位提供,畫材及色彩自備且用色不限。

  1. 國小組:以八開尺寸圖畫紙為限。
  2. 國中組、高中/職組:以四開尺寸圖畫紙為限。

四、比賽流程:

  1. 凡於我國境內合法設立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就學學生皆可參加,每人限參加 1 次。
  2. 參賽者需於活動現場填寫報名簡章,亦可提前下載報名簡章填寫。於比賽當天上午 09:00-10:30 至林安泰古厝服務台繳交報名簡章,繳交後領用官方用紙或自備畫紙加蓋活動印章,並於同日將作品繳回始算完成報名。
  3. 參賽者需於比賽當天 15:00 前將作品繳回林安泰古厝服務臺,逾時以棄權論。
  4. 參賽者須獨力完成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將取消比賽資格。
  5. 比賽作品,恕不退稿,如需留存請洽執行單位協助複製,複製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6. 得獎作品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為主辦單位與創作人共同享有,主辦單位得就得獎作品公開發表以及授權非營利用途之重製、發行與公開傳輸轉載作發行、印刷、轉載之使用、公佈於網站、展覽或推薦於媒體發表時,不另計酬。
  7. 得獎獎金將依規定申報所得。

壹、 評選方式:

1. 主辦單位將薦請專家學者辦理評選。

2. 評分標準:依主題表達 30%、畫風構圖 30%、繪畫技巧 20%、創意及美感藝術 20%。

肆、獎勵辦法:

一、各參賽分組皆設下列獎項

  •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3,000 元,獎狀 1 面(共 1 名)
  •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2,000 元,獎狀 1 面(共 1 名)
  •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1,000 元,獎狀 1 面(共 1 名)
  • 佳 作:獎金新臺幣 500 元,獎狀 1 面(共 5 名)

二、頒獎日期及地點:預定於 108 年 08 月於林安泰古厝推廣主題活動中頒發。(詳細時間再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本辦法及評選結果將公佈於林安泰古厝民俗文物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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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5235448
  • 主辦單位 Email : alyssa907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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