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瞬間」影⽚徵選

「運動⼀瞬間」影⽚徵選

報名時間: 2021-10-20 ~ 2021-11-14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專院校體育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1-0300分機45

⼀、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00008777 號

「運動⼀瞬間」影⽚徵選

⼆、活動目的:

⿎勵⼤專校院學⽣於⽇常⽣活,透過短⽚記錄運動精彩的瞬間,以及搭配四⼤聯賽開賽,學⽣除了參賽之外,也透過另⼀個⾯向參與學⽣賽事,並藉由網路平台提供⼤眾觀賞以持續推展體育運動。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協辦單位:

SSUtv Sports YouTube 頻道

六、活動期程:

(⼀)影⽚徵件:110 年 10 ⽉ 20 ⽇⾄ 11 ⽉ 14 ⽇⽌

(⼆)⼈氣票選:110 年 11 ⽉ 1 ⽇⾄ 11 ⽉ 14 ⽇⽌

(三) 進⼊決選名單公布:110 年 11 ⽉ 29 ⽇

(四) 頒獎典禮:110 年 12 ⽉ 11 ⽇

七、活動網站:

http://www.ssu.org.tw/sportsmoment

⼋、參與對象:

凡中華民國⼤專校院(含研究所)之在學學⽣,不限科系、年級,皆可以個⼈⽅式報名。

九、活動組別:

搭配四⼤聯賽,籃球、排球、⾜球、棒球以及綜合組等五組別,參加者依照影⽚內容中拍攝運動種類報名。(綜合組為⾮四⼤聯賽運動種類或拍攝內容為兩個運動總類以上者)

⼗、報名⽅式:

(⼀)製作 30 秒⾄ 1 分鐘內、與運動主題相關的短⽚,不限拍攝、⼯具、格式或運動種類,需確實持有該影⽚之著作權(切勿直接使⽤轉播畫⾯)與取得被拍攝者同意公開該影⽚之意願。

(⼆)請將影⽚於 YouTube 平台上傳公開之影⽚作品,並在該影⽚說明中加⼊三個活動 hashtag「#運動⼀瞬間」、「 #SSUtv」 、「#報名之運動種類,如 #棒球」。

(三) 請上活動網站報名,提供作品資訊填寫個⼈資料與上傳 YouTube 影⽚連結,勾選同意著作權聲明規定,即完成報名,經審核通過,可獲得紀念品⼀份。

(四) 活動相關問題洽詢電話:02-2771-0300#45 數媒組

⼗⼀、 作品審查:

(⼀)由主辦單位依「主題契合度」與「電影⽚分級處理辦法」進⾏參加資格審核,若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以性別、種族、階級、黨派、語⾔、宗教等出現歧視之內容,或具誹謗、⼈⾝攻擊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俗之參加作品視為不符合規定,將取消參加資格。

(⼆)作品完成上傳與填妥資料後,需經過主辦單位審查,審查成功之作品將於 11 ⽉ 1 ⽇起統⼀於活動網⾴進⾏⼈氣票選。

⼗⼆、 評選⽅式:

(⼀)初選:由評審委員依據評選標準,在所有作品中遴選,各組 6 件進⼊決選階段,11 ⽉ 29 ⽇於活動網站公告進⼊決選名單。

(⼆)決選:各組 6 件作品中選出⾦/銀/銅獎各 1 名及佳作 3 名,並於 12 ⽉ 11 ⽇頒獎典禮進⾏頒獎。

⼗三、 評選標準:

1. 故事內容創意呈現 30%

2. 主題契合 25%

3. 影⽚拍攝技巧及後製 20%

4. 原創性 15%

5. ⼈氣 10%

⼗四、 獎勵⽅式:

為⿎勵參加活動,凡作品成功報名者,皆可獲得參加獎品⼄份。

(⼀)⼈氣獎 1 名:所有作品⼈氣票選期間累積票數第 1 名獲得獎狀、獎盃及商品禮券 2000 元。

(⼆)⾦獎 5 名:各組 1 名,獲得獎狀、獎盃及商品禮券 5000 元。

(三) 銀獎 5 名:各組 1 名,獲得獎狀、獎盃及商品禮券 4000 元。

(四) 銅獎 5 名:各組 1 名,獲得獎狀、獎盃及商品禮券 3000 元。

(五) 各組佳作 15 名:各組 3 名,獲得獎狀及商品禮券 1000 元。

(六) 投票獎 10 名:⼈氣票選期間參與投票者中抽選,贈送獎品⼄份。

⼗五、 其他規定:

(⼀)若經檢舉參加者並⾮持有該影⽚之所有版權權利,經確認後,將予以下架並取消獲獎資格與收回獎項及相關獎品,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之法律責任,需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該獎項名額不予遞補。

(⼆)著作權聲明規定:參加者應擔保其作品享有⼀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中有利⽤他⼈著作或權利(包含⽂字、影像與聲⾳等)時,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或權利⼈之同意或授權其著作或權利。

(三) 作品著作權授權:參加者同意作品於活動期間及結束後,永久無償提供主辦單位播放及使⽤,包括將參加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

(四) 個⼈資料隱私權授權規定:活動報名需提供個⼈資料,為遵守個⼈

資料保護法規定,主辦單位承諾保護您的個⼈資料及個⼈隱私權。

(五)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額若超過新台幣 1,000 元,中獎者依法需申報所得並繳交⾝分證影本作為報稅憑證;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中獎者須⽀付 10% 機會中獎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機會中獎稅將依法扣繳 20% 稅⾦)。

(六)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同時,將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所有內容,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辦法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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