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救國團「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
一、主辦單位:
中國青年救國團
二、遴選標準:
凡積極進取、品學兼優之大專校院學生(含夜間部、研究生),105 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良好(參考標準:學業成績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並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為青年學生楷模者。
(一)擔任社團負責幹部,推展社團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辦理愛鄉愛國愛校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四)研究學術,具有專精、創新者。
三、名額:
全國各大專校院(含軍警校院)學生總數在 4,000 人以下者,每校推薦 2 名 ; 每超過 2,000 人,得再推薦 1 名,以此類推,並請注意推薦人數比例,勿超額推薦。
四、表揚方式:
經各校評選合格者,第一名及第二名分別代表學校,參加全國及縣市各界慶祝青年節表揚大會並受獎,其他優秀同學請各校自行表揚。當選證書由救國團總團部統一印製(含各校自行表揚同學),預訂於 107 年 3 月 15 日(星期四)前,分別寄達各校及各縣市團委會業務承辦人。
五、曾獲選參加青年節大會表揚之優秀青年,請勿再行推薦。
六、各校優秀青年代表參加全國及縣市青年節表揚活動,其往返交通費,請就讀學校予以負擔。另代表參加全國表揚者,其在表揚期間膳宿等費用,由救國團總團部負責支應。
七、各校推薦之優秀青年,請繕造名冊(如附件一,英文名字以個人護照英文名字為準,並請以電腦打字列印)及填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書,於 106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前上傳至 107 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活動專頁(網址:http://register.cyc.tw/service),始完成線上遴薦作業。
八、代表學校接受全國表揚同學之報到通知單,由救國團總團部寄發,另接受縣市表揚同學之報到通知,則請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逕行寄發聯繫。
九、請各校業務承辦人於推薦名冊詳填『姓名及聯絡電話』,俾便作業聯繫。
十、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相關連結:
- 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要點
- 遴選要點-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 (PDF)
- 中國青年救國團告知事項暨同意書-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 (DOCX)
- 中國青年救國團告知事項暨同意書-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 (PDF)
- 附件一推薦名冊-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 (DOC)
- 附件一推薦名冊-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 (PDF)
- 附件二校內自評用推薦表-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 (DOC)
- 附件二校內自評用推薦表-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 (PDF)
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相關競賽:
- 112年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112年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 推薦名額: 全國各大專校院(含軍警校院)學生總數在 4,000 人以下者,每校推薦 2 名;每超過 2,000 人,得再推薦 1 名,以此類推,並請注意推薦人數比例,勿超額推薦;凡分校區有獨立行政組織之學校,各校區得獨立推薦。
- 110年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110年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 於110年02月05日前上傳至110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活動專頁,始完成線上遴薦作業。 凡具積極進取、品學兼優之大專校院學生(含夜間部、研究生)。 擔任社團負責幹部,推展社團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
- 中國青年救國團「107年青年節表揚大專優秀青年遴選」一、主辦單位: 中國青年救國團 二、遴選標準: 凡積極進取、品學兼優之大專校院學生(含夜間部、研究生),105 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良好(參考標準:學業成績 70 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