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手機攝影比賽」徵件募集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手機攝影比賽」徵件募集

 總獎金: 32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24-04-18 ~ 2024-06-18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主辦單位電話: 02-2356-3300(林佳民)

主辦單位Email:nfcc.event@gmail.comnfcc0420@nfcc.org.tw

一、目的

現今社會人手一機(手機),隨手拍即是創作,藝術創作不受限。藉由您隨身攜帶的手機鏡頭捕捉信用合作社,或信用合作社與民眾客戶平時互動之真實情境,透過鏡頭裡觸動人心的影像,傳遞信用合作社溫暖在地的服務熱誠,展現合作金融真性情。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手機攝影比賽」徵件募集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手機攝影比賽」徵件募集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協辦單位

台北市第五信用合作社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

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

彰化第五信用合作社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

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

基隆市第二信用合作社

彰化第十信用合作社

新北市淡水信用合作社

彰化縣鹿港信用合作社

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

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

宜蘭信用合作社

臺南第三信用合作社

桃園信用合作社

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

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

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

新竹第三信用合作社

澎湖縣第一信用合作社

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

澎湖第二信用合作社

金門縣信用合作社

三、比賽內容

(一)徵件時間

113 年 4 月 18 日至 6 月 18 日止

(二)手機攝影主題

以「我們的信用合作社」為主題並附「照片故事說明」。

將您認識的「信用合作社」、或透過觀看信聯社官網「我的預知老爸」微電影及「認識信用合作社」徵文比賽得獎作品等發想,以信用合作社或信用合作社與民眾客戶往來互動情形等為題材,藉由手機攝影作品,傳達出「我們的信用合作社」深耕地方服務,始終與民眾需求在一起的情感。

攝影主題:「我們的信用合作社」

故事說明:

參賽作品須附「照片故事說明」,以表達作品意涵,字數 200 字以內(以字元數統計,含標點符號)。

照片故事說明如參據信聯社「認識信用合作社」徵文比賽獲獎之金句及短文尤佳(參信聯社官網)。

照片規格:

將手機攝影比例設定為[4:3],並將攝影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張貼於「作品表」指定處,檔案大小至少 1MB 以上,不超過 5MB,並須達 1,200 萬畫素之 JPEG 或 JPG 格式。

四、參加對象

凡愛好手機攝影人士,不限年齡皆可參加,無需報名費,不限使用手機品牌。

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須有法定代理人同意,並於報名表簽名。

廻避原則:信聯社之員工及本比賽之評審委員,本人、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姻)親不得參與比賽。

五、投稿方式

(一)比賽辦法、報名表、作品表及著作授權書等相關報名資料請至信聯社網站( https://www.nfcc.org.tw)首頁「信聯社 40 周年系列活動」/「手機攝影比賽」專區或各信用合作社官網下載。

(二)請於投稿截止前,將填妥之報名表、著作授權書及作品表,以Email 至信聯社郵件信箱( nfcc.event@gmail.com)完成投稿。郵件主旨:「【投稿】-我們的信用合作社手機攝影比賽」,凡投 2件作品者,請於主旨註明「投稿 2 件」(註),逾期不受理。

註:主旨:【投稿】-我們的信用合作社手機攝影比賽(投稿 2 件)。

(三 )一律採由主辦單位線上受理電子郵件收件,若經協辦單位協助投稿者,仍以主辦單位收件時間為準。

(四)投稿之「照片故事說明」字體統一為「標楷體」、字型大小「14級字(14pt)」,字數 200 字以內(以字元數統計,含標點符號)。

(五)為求比賽公平公正原則,參賽作品將以匿名方式進行評選,上傳稿件前,請仔細確認作品表檔案內無個人姓名或筆名。

(六)每位參賽者投稿上限為 2 件作品,採 1 件作品使用 1 份作品表投稿,如投稿 2 件作品,需各為獨立故事互不關聯,並將所有投稿作品表併同報名表及著作授權書以同一封 Email 上傳投稿,每人得獎作品以 1 件為限。

(七)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請自行留底。

※稿件不符上述規定者,將不列入比賽評選。

六、徵文訊息之揭露方式

(一)海報及 DM。

(二)信聯社網站、YouTube 官網及各信用合作社官網。

(三)各信用合作社營業廳及其相關資源管道:如電子看版、往來客戶群、地方新聞媒體及當地縣市教育單位。

(四)其他宣傳管道:如信聯社「信用合作」季刊啟事、社群訊息(Line)及各大學相關系所等。

七、獎項及名額

(一)錄取金賞獎 1 名、銀賞獎 2 名、銅賞獎 3 名、優選 5 名及佳作 10 名

金賞獎: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 5 萬元。

銀賞獎: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 3 萬元。

銅賞獎: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 2 萬元。

優選獎: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 1 萬元。

佳作: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 5 仟元。

★評審團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增減獎項名額,獎項並得從缺。

(二)參加獎 50 名,各得獎金 1 仟元(等值禮券)

從所有合規投稿者(得獎者除外)進行隨機抽獎,抽出 50 名獲獎。

★主辧單位將視投稿情況,酌增名額致贈紀念品。

八、評選

(一)凡符合參賽資格作品,由信聯社聘請評審委員評定優勝名次,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113 年 9 月 30 日前於信聯社官網公佈評審結果。

(三)審查原則及程序:

由評審委員進行篩選程序,採匿名審查方式進行,審查原則為符合攝影主題、構圖與情境表現、故事說明,且具創新與宣傳推廣價值等。

九、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限以使用手機拍攝,僅接受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並以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為原則。不得使用相機、繪圖(含 AI 生成式)或使用軟體修圖後製。

(二)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之作品,或已發表過之作品;不得一稿兩投;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

(三)參賽者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手機內建軟體後製(如效果、濾鏡)的原始數位檔案,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如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若參賽者無法提供原始檔供檢視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參賽者應合法取得被攝影對象或標的同意或使用權進行拍攝(即無肖像權爭議問題)。

(五)如有違反參賽規定或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等違法事宜,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者,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獎項不予遞補。

(六)對於違反參賽規定或違法事宜等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且參賽者應補償主辦單位因此所支出之費用。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基於個資保護與比賽公平性原則,請由本人投稿,勿請他人代為投稿。

(八)請審慎檢查作品後上傳,主辦單位恕不接受委託更改。

(九)得獎作品之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保留編修之權利。主辦單位有權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相關權利均不另致酬。

(十)請於截止日前提早上傳,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系統成功收件為準,投稿成功者將會收到主辦單位發送「投稿完成確認通知」及「交件時間序號」至參賽者之電子郵件信箱,若於 3 個工作日未收到,請來信或來電查詢。

(十一)徵件截止後即進入評審階段,不得無故退賽。

(十二)凡參賽即視同同意本比賽之各項規定,若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一切解釋、補充說明、修改、暫停或取消部分或全部之權利。

十、其他

(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 萬元(含)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 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二)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洽詢窗口: 林佳民

電話: 02-2356-3300

EMAIL: nfcc0420@nfcc.org.tw(僅限提問,非收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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