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互補情人

我和我的互補情人

報名時間: 2017-08-01 ~ 2017-08-28

活動說明

活動評選規則:

60%是評比《我和我的互補情人》活動頁的內文按讚數,另40%則由內部編輯共同評選。另,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標題、錯字、修正標點符號及分段,並可額外篩選稿件放到《ETNEWS新聞雲》網站。

活動時間:

2017/8/1~2017/8/28

活動獎品:

〈全家禮物卡1,000元 乙份、全家禮物卡500元乙份、全家禮物卡100元五份,總金額為2,000元。〉
備註: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以下同) 20,000 元以上,需預先扣繳 10% 稅款。
*如遇稿質不佳、未達水準,經評審、小編群評選後有權將該獎項採從缺辦理*

其他注意事項:

  1. 每人投稿篇數不限,但最多僅有1個得獎機會。
  2.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標題、錯字、修正標點符號及分段,並可額外篩選稿件放到《ETNEWS新聞雲》網站。
  3. 主辦單位將以Email或臉書私信通知得獎者,若在期限內未回覆正確聯絡資料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要記得檢查垃圾信件和臉書其他資料夾)。
  4. 參賽作品一經獲選,其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ETNEWS新聞雲所有,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傳輸、公開發表、公開散布之權利。
  5. 若參賽作品係抄襲、節錄他人作品,或有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如該作品已獲獎,得獎者應立即將所獲頒之獎金、獎品返還主辦單位,如因而涉訟,參賽者應自行解決。
  6. 若發現參賽者有惡意灌票的情況,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者之得獎資格。
  7.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以下同) 20,000 元以上,需預先扣繳 10% 稅款(外籍人士需扣繳 20%),中獎贈品或獎金價值1,000以下者,得免計入申報所得稅,超過者,本公司會將填發扣(免)繳憑單予中獎人,中獎人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合併申報。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扣繳稅款,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8. 主辦單位保有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