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陵女中教育基金會。第二十五屆金篆獎書法比賽

新北市金陵女中教育基金會。第二十五屆金篆獎書法比賽

 總獎金: 81000

最高獎金: 8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10-13

一、目的:

配合感恩月,引發孝思,舉辦書法比賽,從而復興中華文化,推廣書法學習風氣,以提高書法水準。

二、主辦單位:

金陵女子高級中學教育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

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四、作品主題:

由主辦單位訂定,內容以弘揚倫理教育為主題。

五、比賽組別:

1.國小組   2.國中組   3.高中組   4.社會組(含大專組)

六、比賽辦法:

(一)各組書寫題目內容均當場公布。

(二)字體: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楷書

社會組–字體不拘。

(三)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比賽用紙一張﹝手工宣紙﹞,紙幅約34cm×66cm。

中小學一律使用有格手工宣紙,格子約7.5cm×7.5cm,社會組為無格手工宣紙。

(四)一律落款署名。

(五)另附『金篆獎書法比賽注意事項』請參賽者詳閱。

七、報名:

(一)參賽資格:

1.國小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國小者,皆可自由報名或統一由學校代為報名。

2.高、國中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的高、國中者,皆可自由報名或統一由學校代為報名。

3.社會組:設籍或就讀新北市、臺北市者得自由報名。

(二)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8年10月13日(日)止。

(三)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上金陵女中首頁填寫報名資料(http://www.glghs.ntpc.edu.tw),或掃描QR Code,報名資料將於每日(六、日除外)上午10:30公告、更新,為確認報名成功,請務必上網確認,否則將不受理。

(四)注意事項:

1.請參賽者於11月8日(五)後至本校最新消息逕自下載比賽秩序冊,當日不另發秩序冊。

2.參賽者請攜帶證明文件,以便監試人員查核。

社會組─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新北市民、臺北市民)、學生証正本(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大專院校、研究所)。

高、國中組─學生證正本。

國小組─健保IC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八、比賽日期:

108年11月16日(六)上午9:30報到,10:00~11:00比賽。

九、比賽地點:

金陵女中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5段656號)

[本校因場地限制,無法提供停車,請各位參賽者多利用公共運輸工具。]

十、評分標準:

(一)筆勢與功力:占60%

(二)整潔與美觀:占40%

(三)作品若有錯字者,予以扣分且不列入前五名。

十一、評審時間:

108年11月16日(六)下午

十二、獎勵:

名次

(一)各組前五名獎金如下:

組別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社 會 組 捌仟元 陸仟元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中學組 高中 陸仟元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貳仟元
國中 陸仟元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貳仟元
小 學 組 伍仟元 肆仟元 參仟元 貳仟元 壹仟元

(二)以上各頒發獎牌乙面,另佳作5至10名各頒獎狀乙紙。

十三、頒獎:

得獎名單於108年11月18日(一)下午五點前公布在本校網頁,108年12月28日(六)在金陵女中公開頒獎,請得獎人員務必出席頒獎。

十四、作品處理:

(一)凡得獎作品版權屬金陵女中,並有印刊、展覽之權利,得獎作品概不

退還。(佳作不在此限)

(二)未得獎作品及佳作可於109年1月19日(日)前至金陵女中警衛室領回,逾期則由學校代為處理,本校不負保管責任。

十五、本要點經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金篆獎書法比賽注意事項

1.​ 比賽開始前請先將身份証明文件置於桌面,以便監試人員查核。

※社會組─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新北市民、臺北市民)

學生證正本(就讀新北市、臺北市大專院校、研究所)

高、國中組─學生證正本

國小組─健保IC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2.為維持桌面整潔,參賽者請攜帶書法黑色墊布。

3. 比賽前請先核對紙張左下角之編號。

4. 各組落款須書寫姓名,高國中組、小學組須另加校名。

5. 報到時間為當日上午9:30,9:50比賽說明,9:55發題目,比賽時間10:00-11:00,10:00開始比賽後即不可任意出入比賽場地。

6. 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以楷書書寫,社會組字體不拘。一律使用規定紙張,每人

1張,紙張除非有破損,否則不接受換紙,社會組用紙為無格紙,不得換有格紙,但可自行畫格線,惟不得事先畫格襯墊。

7. 比賽開始後,桌面只允許有書寫工具,不得參考字帖也不得將字帖放置桌面。並請於比賽期間關閉所有3C產品(手機、音樂、鬧鈴…)。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將取消比賽資格。如要拍攝自己作品存檔,請於比賽結束後再拍,比賽期間禁止開機拍攝。

8. 作品完成之參賽者可先行離開,切勿逗留觀摩他人作品,以免干擾其他參賽者;若有干擾他人比賽,經檢舉屬實者,將取消比賽資格。

9. 作品完成後,請將作品放置於桌面,由工作人員統一收整。

10 .比賽試場不提供參賽者洗滌用具。請參賽者將硯台多餘的墨水倒入試場中的墨水桶中,再將毛筆用衛生紙擦拭後帶走。

11. 比賽期間,陪賽者一律至比賽場地外等候,請勿喧嘩或於比賽場地逗留。(休息區將依報名人數再做規劃)

12. 如有未盡事宜或爭議由評審裁定,俟董事會開會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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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辦單位 : 新北市金陵女中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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