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元禪寺-「朝元之美」攝影比賽
一、主辦單位:
圓融文教基金會
二、承辦單位:
朝元禪寺
三、協辦單位:
圓融雜誌社
三、緣 起:
本基金會推動淨化人心,藉朝元寺結夏安居期間,特舉辦攝影比賽,藉由鏡頭捕捉修行人意境和諧之美,期以培養提昇人身心靈,以端正社會風氣。
五、攝影主題:
以朝元禪寺建築搭配「結夏安居」活動,透過攝影角度來詮釋佛教藝術,呈現修行人意境之美。(舉凡朝元禪寺有關的人、事、物、活動、場景皆可。)
六、作品名稱:
請自訂,並於報名表上註明
六、參賽資格:
凡設籍中華民國的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七、攝影期間:
106年國曆5月10日至5月25日止(15天)
◎【因結夏安居期間,唯恐干擾修行,所以參賽者需到山門口先登記拿『通行證』,
方可入寺拍照。寺方開放拍照時間:每天上午8:00–11:30,14:00–17:30)】
八、收件日期:
106年國曆6月5日至6月15日止(郵戳為憑)
九、收件地點:
屏東市勝利里修德巷6號(信封上請註明「朝元之美」攝影比賽)
十、參賽規定:
- 參賽作品相紙沖洗成 8 *12 吋彩色相片,每位參賽者上限5張,唯前三名得獎者不得重複。
- 參賽作品需為一次拍攝,『不得電腦合成』、翻拍、格放、疉片、裱框、等影像處理,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遺缺不予遞補,『連作不收』。
- 參賽作品若採郵寄,請用厚紙板保護,不可捲起置於筒內寄送,若郵寄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每件參賽作品背面貼妥「朝元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
- 參賽作品須為原始創作之作品,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 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等,遺缺不予遞補。如為二人以上之共同創作,應由全體作者簽署參加表,若由單一作者代表簽署時,該簽署之作者保證已通知其他共同著作人本徵件辦法之條款,並經各共同著作人授權代為簽署。參賽作品應同時繳交作品光碟(請使用油性筆於封面註明參賽者姓名),並將參加表及作品電子檔案燒錄於光碟內,作品電子檔格式需為保留原始拍攝EXIF資訊之 JPG或TIFF 檔案(每幅不小於5MB),檔名請敘明投稿拍攝作者、作品名稱及創作時間(例:劉OO朝元之美_2017年 月 日)。
- 參賽作品多件以上之參賽者,參賽作品可燒錄於同張光碟中。
- 繳交作品及光碟請依上述相關規定填寫、檢視後擲(寄)指定收件地點,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
- 所有參賽作品歸主辦單位,不再退回。
十一、活動洽詢專線:
0937-699-557(地穆法師)或 0913-202-158(劉居士)
十二、獎勵辦法:
金牌獎:1名,獲獎金新臺幣 20,000元,獎狀 1 張。
銀牌獎:2名,獲獎金新臺幣 10,000元,獎狀 1張。
銅牌獎:3名,獲獎金新臺幣 7000元,獎狀 1 張。
優 選:10名,各獲獎金新臺幣 2,000元,獎狀1 張 。
佳 作:20名,各獲獎金新臺幣 1,000元,獎狀 1張。
(佳作視得獎人數,斟酌增減)
十三、評審地點及時間:
預訂於 2017 年 6月25日上午9點,由主辦單位成
立評審小組進行公開評審。評審地點:屏東市勝利里修德巷6號(2樓藏經樓)
十四、得獎公布: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公布於facebook
【圓融雜誌】,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十五、附則:
- 1. 參賽作品品質未達水準者得以從缺。
2.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使用權等所有權利均歸圓融文教基金會及朝元禪寺與圓融雜誌所有,主辦單位有權著書、展示、印刷等利用,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異議。
3.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4. 參加本攝影賽者,視同已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以符合實境情況之需,並於圓融雜誌facebook公告之。
注意事項:
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參賽得獎者,須簽署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否則視為棄權。
◎主辦單位溫心叮嚀:
因值結夏安居期間,唯恐干擾修行,所以敬請諸位參賽大德輕聲細語,以維護道場清淨,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 參加表及同意書—–請至facebook圓融雜誌下載)
活動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perfectmagaz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