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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服務利他獎」具體行動服務方案獎勵

第三屆「服務利他獎」具體行動服務方案獎勵

 總獎金: 630000

最高獎金: 90000

報名時間: 2017-09-01 ~ 2017-10-31

壹、宗旨

為提倡人與人之間彼此關懷、相互扶持及熱心公益之服務理念,彰顯愛己愛人、尊重關懷之品德教育價值觀,並且身體力行,付諸實現,藉以陶冶「言行合一」之誠信態度,端正純淨心性,營造溫馨、和諧的社會環境。

貳、推展信念與目標

青年是國家的中流砥柱,也是我們未來的希望,為引導青年凡事往「如何關懷他人」、「如何服務他人」、「如何投入社會服務行列」及「如何導正人群間不友善的互動模式」等正面方向思考,鼓勵其研究「『服務利他獎』的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並要求「親自體驗,力行實踐」,付諸實際行動服務社會、造福人群,以「真」的呈現、「善」的落實及「美」的推動原則,培養人群彼此關心、尊重、熱心公益及言行合一、互信互賴等良善風氣,藉以凝聚正向能量,創造超優質、極友善的生活環境。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

二、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嘉義市私立福添福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三、指導機關︰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

肆、參加對象及報名組別

一、社會組:年滿20歲以上、60歲以下之民眾:

  • (一)現設籍嘉義縣、市。
  • (二)非設籍嘉義縣、市,但現於嘉義縣、市就業。
  • (三)非設籍嘉義縣、市,但所服務對象設籍嘉義縣、市。

二、大專組:就讀嘉義地區各大專校院(含二專及五專後2年)之在學學生(無戶籍限制)。

三、高中組:就讀嘉義地區各高中、高職及五專前3年之在學學生(無戶籍限制)。

伍、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

自106年9月1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應備資料

  1. 報名表(如附表一)
  2. 具體行動服務方案(如附表二,含前言:概述、動機與理念、所見事實、問題分析、具體行動服務方案內容、實踐步驟方法、預期效益、執行時程及經費概算)
  3. 證明資料
    • (1)戶籍資料:設籍嘉義縣市者。
    • (2)就業證明:非設籍嘉義縣市,但於嘉義縣市工作者,檢附在職證明或員工證影本。
    • (3)就學證明:報名大專、高中組者,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 成員一覽表(如附表三,個人報名者免附)
  5. 同意書(如附表四,務必親簽)

(二)收件地址:

  1. 紙本資料︰
    • (1)收件地址:60044嘉義市東區民權路255號。
    • (2)收件人:「服務利他獎」收。
    • (3)於信封註明「第三屆服務利他獎○○組(社會組、大專組或高中組)」。
    • (4)查詢電話:(05)278-2555。
  2. 電子檔案:
    • (1)電子信箱:cydza2016@gmail.com
    • (2)郵件主旨:「參加第三屆服務利他獎○○組,○○○(寄件人姓名) 」。
    • (3)檔案格式以PDF或Microsoft Word傳送。

陸、評審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本庵「資格審查小組」依參加資格、應備資料等進行審查,合格者進入初評。

二、初評: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初評審查委員會」,依評分項目進行書面審查,各組擇優評選10件「入選方案」進入複評。

三、複評:

(一)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複評審查委員會」,各「入選方案」須到場進行10分鐘簡報及答詢,由評審委員依評審要項評分,並依分數高低,評選出各組前3名。

(二)各「入選方案」若因故無法到場進行簡報者,應派代表進行簡報,並事先告知主辦單位。未到場進行簡報者,視同放棄「入選方案」資格。

(三)「入選方案」為團隊者,請自行決定到場簡報代表,人數不拘。

柒、評審主軸與項目

一、評審主軸

(一)關懷:基於對於生命之尊重與人群之關懷,展現「服務利他獎」的處世態度,進而樂意以實際行動,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工作。

(二)服務:體驗個人與社會之關係、自我價值與人群互利共存之意義;秉持個人對社會的責任與價值,勇於承擔責任,化為具體行動方案,熱誠服務人群,造福社會,付諸實現。

(三)創意:本於青年對社會現象之發展、情勢演變之關心及遠見卓識,為謀求人群福祉,運用前瞻分析與具體行動策略之規劃,發現趨勢,預見未來,掌握時代脈動,發揮青年穩定時局、正本清源之效能。

(四)實踐:青年人以「實事求是」的精神及「言行合一」之誠信態度,依據自行研擬之服務方案及實踐步驟,身體力行,貢獻社會、服務人群,豐沛生命。

二、評審要項

(一)方案創意性(30%)︰方案之主題是否恰當、內容是否具創意與特色、推理是否符合邏輯。

(二)實踐可行性(40%)︰方案之實踐步驟與方法是否可行、能否與日常生活相結合。

(三)服務效益性(30%)︰方案對社會是否具有正面影響程度、對人群是否具有貢獻及實踐效益。

捌、獎勵方式:

前三名︰分別頒給獎狀及作為履行「服務利他獎」具體行動服務方案之實踐基金。

一、社會組

(一)第一名: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新臺幣(以下同)12萬元。

(二)第二名: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8萬元。

(三)第三名: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6萬元。

二、大專組

(一)第一名: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9萬元。

(二)第二名: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6萬元。

(三)第三名: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4萬元。

三、高中組

(一)第一名: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6萬元。

(二)第二名: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4萬元。

(三)第三名:頒發獎狀及實踐基金3萬元。

四、入選方案

經初評為「入選方案」,而未獲複評選定前揭三組前三名者,各頒發獎狀及獎金5千元。。

五、實踐成果之陳報

(一)獲選各組前三名之方案,應依所擬之方案內容,努力實踐,於107年6月15日前陳報「實踐成果」,本庵將於107年4月擇期安排進行現場10分鐘簡報及答詢。

(二)「實踐成果」資料檔案格式不拘,將另舉辦成果發表會,並公開公布於官網。

(三)若「實踐成果」顯著、特殊,且對社會、人群有重大貢獻者,得經本庵「服務利他獎」執行小組決議,另酌給獎金鼓勵。

玖、 得獎名單公布及頒獎

一、 初評「入選方案」名單及複評得獎名單均公布於活動官網:( http://cydza.taiwan168.org.tw/ ) 。

二、 得獎人除有重大事故,應親自到場領獎。同一得獎方案若係團隊共同提案,應推薦1人代表上台受獎。

拾、作業期程(以下有關截止日期,皆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 報名期間:106年09月01日至106年10月31日截止。

二、 資格審查:106年09月01日至106年10月31日。

三、 初評:106年11月01日至106年11月15日。

四、 複評:106年11月16日至106年11月30日。(實際日期另行公告)

五、 公布得獎名單:複評次日公布。

六、 頒獎典禮:106年12月16日。

七、 前3名之實踐成果驗收:107年06月01日起至06月15日截止。

八、 前3名之實踐成果發表會:107年6月(實際日期另行公告)。

拾壹、實踐計畫

一、 為鼓勵各組未獲前3名之方案,身體力行,具體實踐,可另依「『服務利他方案』實踐計畫獎勵要點」報名,獲評為「服務利他-實踐典範」者,均頒發獎狀及實踐獎金3萬元(如附件一)。

二、 報名期間:自當屆「服務利他獎」得獎名單公布當日起,至隔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 報名文件:報名表暨同意書(如附件一之附表,同意書務必親簽)。報名文件可由郵寄、傳真或Email方式報名。

四、 成果收件︰「實踐成果」陳報格式不限,收件期間自107年6月1日至6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拾貳、注意事項

一、 方案內容可引用相關文獻資料,嚴禁抄襲。

二、 凡參加評選之服務方案及所有附件資料等,均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並有公布、展覽、出版之權利,提案人應檢附同意書(如附表三)。

三、 歷屆獲頒前3名之得獎方案,不得以相同方案再次參賽,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報名資格;惟得獎人可以不同主題與內容之方案參加不同年度之評審。

四、 同一方案得由一人或多人提出,惟同一年度中,每人僅限提出一件方案參賽,不得同時提出數方案重複參加。

五、 方案執行期間,若因個人操守、行為導致發生品德敗壞之情事,情節重大者,得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頒獎狀及實踐基金。

拾參、經費來源

由財團法人九華山地藏庵、財團法人嘉義市私立福添福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及相關主、協辦機構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拾肆、修正與補充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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