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9年中小學空手道錦標賽

臺南市109年中小學空手道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30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體育處

主辦單位電話: wunsian108@gmail.com

主辦單位Email:06-2593224轉130

一、 宗 旨:

為推廣國內空手道運動,增進本市各級學校運動風氣與品德素養 ,提昇各級學校空手道運動文化、技術水平,培養空手道運動選手。

二、 依 據:

臺南市體育處109年8月28日南市體處競字第1091038782號函辦理。

三、 指導單位:

臺南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體育處 )

五、承辦單位:

臺南市立文賢國中

六、協辦單位:

臺南市體育總會、臺南市體育總會空手道委員會、中華民國空手道協會

七、比賽日期:

1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至10月18日( 星期日 )

八、比賽地點:

北區市立文賢國中( 學生活動中心3F ) 地址:北區文賢一路2號九、參賽資格:

( 一 )本學年度本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制學生,設有學籍並仍在學者。

( 二 )取得中華民國空手道協會或內政部核准立案之空手道團體( 段、級位 )證書。

十、分組項目:

【甲組】初段以上( 含 )【乙組】一級至三級( 含 )

【丙組】四級以下( 含 )【丁組】七級以下( 含 )

【一】形個人錦標如:組別( 項號 )表

【二】對打個人錦標 如:組別( 項號 )表

●國小中、高年級自由對打規則:

1.所有技術不得接觸上段,不論多輕微,違規者將被處罰,( 除非違反〝無防備〞規則 )。

2.上段攻擊之控制技術,到達 10 公分以內即可得分。

3.中段攻擊技術僅允許表面接觸,違規者將被處罰。

4.比賽場地可調整為 6M*6M。

5.回合比賽時間結束,如果平手將執行〝SENSHU 先取〞規則,否則將以判定( HANTEI )決定獲勝者。

6.國小女子選手不需穿著女性護胸。

●約束對打規則:

1.自由一招: ※選手必須戴拳套※

( 1 )自由一招所有技術不得觸擊,第1次違反者判處 KEIKOKU( 警告 ),第2次違反者判處 HANSOKU ( 犯規 );嚴重觸擊者直接判處HANSOKU ( 犯規 )。

( 2 )自由一招不得做連續技術,第1次違反者,判處 KEIKOKU( 警告 ),第2次違反者,判處 HANSOKU ( 犯規 )。

( 3 )觸擊犯規與連續技術犯規合併累計。

2.基本一招: ※以攻、防者的動作之標準及穩定,判定勝負※

( 1 )攻擊者完成攻擊動作後,原地保持戰鬥體勢,待對手完成反擊動作。

( 2 )攻擊者或防守者反擊皆不得接觸對方,第一次觸擊判處警告( 嚴重以失格判定 ),第二次觸擊以失格判定。

( 3 )如因一方精神不濟或技術失敗除外。

十一、報名辦法:

( 一 )日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30日( 星期三 )下午5時截止。

( 二 )地點:臺南市北區文賢一路2號

( 三 )人數:各校各組不限。

( 四 )程序:一律以電郵報名,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列印報名表,送各學校單位用印及單位主管核章,紙本寄到臺南市北區文賢路一段2號,臺南市文賢國中體育組收,請註明( 校際比賽報名表 )。

( 五 )報名信箱: wunsian108@gmail.com

連絡人:蔡淑賢組長,電話:06-2587571分機130

十二、比賽辦法:

( 一 )規則:採用最新中華民國空手道協會2019年最新競賽規則參考實施。

( 二 )制度:

1.個人形採用評分淘汰賽制( 甲組以下組別可採用舉旗賽制 );

2.對打採單淘汰賽制( 比賽時間2分鐘 );

3.凡未滿3人,由承辦單位併組比賽或取消比賽。

( 三 )獎勵:

1.8人( 含 )以上取4名( 1、2、3、3名 ),5人( 含 )以上取3名( 1、2、3名 ),第1名頒發獎盃、牌、狀,第2、3名頒發獎牌、狀;4人取2名、3人取1名頒發獎牌、狀。

2.優勝隊伍之隊職員及辦理活動之有功人員,依照「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3.懲戒:

( 1 )比賽期間若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 歐打、辱罵裁判、選手 ) 經勸導無效,將由裁判長召開裁判委員會議,議決懲處之。

( 2 )報名選手無法參賽,需檢附證明文件向大會請假。無故缺席,由承辦單位及臺南市空手道委員會議決懲處之。

十三、 抽籤會議:

1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下午5時30分假臺南市文賢國中B棟大樓一樓分組教室舉行;( 與對抗賽同一地點,電腦抽籤,同單位不排抽 )。

十四、 報到時間:

競賽當日上午8時報到、8時至8時50分過磅、正負0.2公斤。

十五、領隊裁判會議:

競賽當日報到時間同時召開。地點:( 文賢國中-活動中心3樓 )舉行。

十六、 爭議事項:

技術上異議一律不接受,選手資格申訴問題,應於比賽前30分鐘由領隊、教練向副裁判長提出,以大會裁判長判定為終決。

十七、 附 則:

( 一 )參加比賽一切經費由各單位自理。

( 二 )參加比賽選手之裝備須合乎競賽規則之規定。

( 三 )自由對打選手需佩戴之護具,依全國協會辦理全國性競賽規定,如有其他規定,經裁判會議通過或大會裁判長宣佈後則為許可。

( 四 )競賽場內指導及當場比賽選手一名外,其他人員不得影響比賽進行或裁判、工作人員之執行,違者主審可裁定該選手不合情宜之犯規行為,第一次警告( 嚴重可失格判定 ),第二次失格判定。

( 五 )選手經唱名三次未到,以棄權論。

( 六 )參賽選手須自行辦理相關平安保險。

( 七 )參賽選手的段、級位證書申報如與臺南市空手道委員會資料不符,須自負責任並取消參賽資格。

( 八 )競賽後成績總表呈報市政府教育局公告。

( 九 )競賽規程及成績總表將上呈中華民國空手道協會備查,凡參加選手為109年本市參加全國賽( 最近 )選手代表權之憑據,如體重分級異動則按全國規定,各單位以協調( 抽籤 )決定代表權。

十八、本辦法呈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體育處 )核備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裁判長召開技術委員會議,修正或補充之。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109年臺南市中小學運動錦標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