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0

高雄市108學年度新住民語文競賽

高雄市108學年度新住民語文競賽

 總獎金: 12200

最高獎金: 1500

報名時間: 2019-12-23 ~ 2020-01-10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7-7815311#289、07-7815311#340

主辦單位Email:0950850@mail.csic.khc.edu.tw

壹、 競賽依據:

依據高雄市新住民語文教育輔導團實施計畫辦理。

貳、 競賽目的:

一、 引發學生學習新住民語文興趣及動機,進而增進多元文化之了解。
二、 提供學生學習新住民語文成果的展現機會。
三、 鼓勵新住民子女家庭使用母語溝通,增進親子交流。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中山工商

肆、 辦理方式

一、 領隊會議:

(一)會議日期:109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二)會議地點:中山工商(高雄市大寮區會社里正氣路 79 號)。
(三)會議議程:包含競賽場地規格、麥克風收音設備、位置圖及競賽規則說明,並進行競賽順序抽籤,請各校派員參加並核予公假前往(課務派代);未出席會議者,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

二、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自 108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 1.同一學校若同時參加說故事競賽與東南亞歌謠競賽,須分別填寫報名表;說故事競賽報名表如附件一,東南亞歌謠競賽報名表如附件二。 2.採繳交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送達時間為憑)或將報名表掃描核章後以 e-mail(0950850@mail.csic.khc.edu.tw)方式報名,東南亞歌謠競賽報名限 30 組,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逾期不受理,報名截止後即不再受理人員異動。
(三)報名隊伍公告:109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於中山工商國際教育處網頁公告 報名成功名單,請各校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若有漏登請於 109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檢具證明向承辦單位提出。 (四)洽詢電話:中山工商國際教育處吳玉蘭組長、黃韻馨小姐 7815311# 289、 340。

三、競賽實施:

(一)競賽日期:109 年 4 月 18 日(星期六)
(二)報到時間:上午 8 時至 9 時 30 分
(三)競賽時間:上午 9 時 4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
(四)競賽場地:中山工商(高雄市大寮區會社里正氣路 79 號)。
(五)賽前不開放場地予參賽隊伍彩排。
(六)報到時競賽員請持附有照片之證明文件:學生證、在學證明(格式如附件2 三)、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其中一項,若身分有疑義或未帶證件者得先准 予參賽,由學校代表簽具切結且由大會先行拍照以備後續查驗,並請於 109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前完成補件,逾時補件取消參賽資格。
(七)報到後須將「競賽序號證」佩掛於胸前,並進入教室安靜就座。
(八)競賽結束後,競賽成員與隨隊教師、親屬可參加文化體驗闖關活動,並於
成績結算後辦理頒獎典禮。

伍、參加對象: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不限新住民身分,只要對東南亞語文有興趣者,皆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惟東南亞僑生不得報名。

陸、競賽項目:

(一)說故事競賽

報名組別 語言別 參賽隊伍與原則說明
高中職組

 

越南語組印尼語組馬來語組緬甸語組柬埔寨語組菲律賓語組泰語組 1.      各校可報名任一種語言別,惟每校每種語言別至多 2 名學生參賽,前述學生可 1 人組成 1 隊或 2 人組成 1 隊。

2.      國小(1-3年級)與國小(4-6年級)為不同組別,學生不可混合組隊。

3.      完全中學國中學生與高中學生不可混合組隊。

 

國中組

 

國小組(1~3 年級)

 

國小組(4~6 年級)

 

(二)東南亞歌謠競賽

參賽隊伍與原則說明
1.      每校至多報名 1 隊,每隊 2 至 6 人。

2.      錄取 30 組,依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3.      已報名說故事競賽之競賽員,可同時報名東南亞歌謠競賽。

柒、競賽內容規範

一、說故事競賽

(一)時間限制:每隊 4 分鐘(以按鈴方式提醒:3 分 30 秒響短鈴乙次,4 分整響短鈴二次,4 分 30 秒響長鈴乙次),時間超過 4 分 30 秒或不足 3 分 30 秒時,每半分鐘扣總分 0.5 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二)以參賽語言別之該國本土文化或地方節慶等為主題,個人講故事方式表演,
報名時請同步繳交故事文本(中文版與該國語言版本)。
(三)說故事競賽有別於戲劇比賽或歌謠競賽,著重口語表達能力,參賽者無須準 備大型道具、器材、華麗服裝,前述項目均不列入計分。
(四)評審標準:
1.語音(發音、語調、流暢性):占40%,地方口音不扣分。
2.內容(主題創意、結構、詞彙):占5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10%

二、東南亞歌謠競賽

(一)時間限制:每隊 6 分鐘(含道具準備以及進場時間 30 秒、退場時間 30 秒),各隊準備好後音樂或參賽者聲音出現即開始計時,需在 5 分鐘以內完成,未達 4 分鐘 30 秒或超過 5 分鐘 30 秒,每半分鐘扣總分 0.5 分。
(二)內容範圍:每隊可自選越、印、馬、緬、柬、菲、泰 7 國歌謠參賽,曲調 不限。
(三)評審標準:
1.合唱能力(和諧性、純熟度、流暢性):占 40% 2.表現技巧(動作、律動、整體默契):占 40% 3.團體造型(服裝儀態、道具化妝、整體藝術等):占 20%
(四)補充說明:
1.比賽音樂(不含人聲)、播放設備、擴音設備與播放人員請自備,比賽現場僅提供電源及麥克風。
2.領隊會議時開放各校測試音樂音量,有測試需求學校請自行攜帶比賽音 樂及相關播放設備。

捌、競賽相關說明

一、已報名說故事競賽之競賽員,可同時報名參加東南亞歌謠競賽。
二、各組設監場員協助時間登記,時間超過即需離場。
三、競賽員或隊伍唱名三次仍未到場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競賽員均須與報名表名冊身分一致,非報名參賽競賽員參與競賽者,經舉發
查證屬實,不予計分,或取消獲獎紀錄並追回獎金、獎狀。
五、競賽員於競賽當日報到後,必須進入預備座位室就座,靜候呼號,在準備時 間內,可參閱相關資料,但不得與他人接觸或交談。

玖、參與競賽活動績優隊伍獎勵

一、說故事競賽:依語言別和教育階段別之排列組合分組,各組取特優 3 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1000 元;優等 3 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500 元;另擇取甲等若干名,頒發獎狀。
二、東南亞歌謠競賽:取特優 3 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1,500 元;優等 3 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1,000 元;另擇取甲等 2 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600 元。
三、各項競賽成績未達績優獎勵基準者,經評審決議後得從缺或酌減獎勵名額。 四、此賽事成績表現為「高雄區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高雄市學習領域競 賽表現」採計項目。

壹拾、文化體驗闖關

競賽結束後辦理文化體驗闖關活動,共計有東南亞料理初體驗(烤香蕉、春捲、咖啡)、東南亞環遊風情、越南星星燈創作手作卡片、東南亞麻繩編織體驗、客製化簽名筆、印尼安克隆演奏體驗、彩繪高棉的微笑 3D 列印面具等七個體驗實作區,完成體驗實作闖關者,將闖關卡投入抽獎箱,於當日頒獎典禮中抽出五位獲獎者,贈送精美禮品。

壹拾壹、敘獎方式
一、「說故事競賽」及「東南亞歌謠競賽」之各組優勝者之指導教師參照「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第二條第
(一)項予以獎勵,榮獲特優者嘉獎二次、優等嘉獎一次,每項競賽以 2 人為限;特優、優等、甲等之指導教師、教學支援人員頒發獎狀。 二、承辦本項比賽有關工作人員依相關規定敘獎。

壹拾貳、注意事項

一、競賽當天若遇天災或疫情,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即停止辦理競賽,另擇期辦理。若競賽之前因災情嚴重,交通無法通行,致使選手無法參賽,應向承辦單位報備,將視各方配合條件調整競賽日期。
二、凡參加本競賽之相關人員(競賽員、指導老師、帶隊老師及工作人員),一律給 予公假登記,校內教職員得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以課務自理方式覈實補休。
三、競賽當日參賽者須自行抵達競賽場地,不提供交通接送,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 帶環保杯具。

壹拾參、競賽員資格或有關競賽疑義,應由比賽者向大會出具書面申訴書。申訴書統 限於各該競賽成績公佈 1 小時內提出,逾時不受理。

壹拾肆、經費概算及來源:
本計畫所需經費,從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定之相關經費項 下支應。

壹拾伍、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