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新聞局「機車GO安全」短片徵選
一、 活動主旨:
為豐富交通安全教育並提供學生發展多元的學習舞台,希冀以競賽方式吸引具有創意、才華的年輕學子,設計規劃適合於網路與智慧手機推播之機車交通安全影片,經由拍攝過程更瞭解交通安全重要性,深耕交通安全教育。
二、 辦理單位:
主辦機關:高雄市政府新聞局
承辦單位:城市傳媒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三、 徵選影片主題:
1. 主題:與機車交通安全相關之主題,影片請自訂名稱。
2. 影片說明:因應智慧手機普及化,規劃適合網路與智慧手機推播的影片。
四、 活動期程:
1. 報名收件:108年10月1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2. 徵選結果公告:108年11月中下旬
3. 頒獎典禮:108年11月下旬
※以上規劃期程,主辦機關得視實際狀況酌予調整。
五、 參賽資格及方式:
(一) 參賽資格:
持有高中職以上學生證之學生。
(二) 參賽方式:
1. 將拍攝完成之影片燒錄於光碟(3份)連同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參賽者未成年,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需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章),一併寄送至城市傳媒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67號1樓),機車交通安全短片徵選活動小組收,並來電告知((07-3388138 報名小組)。
2. 參賽作品請於108年10月31日截止日前寄送(以郵戳為憑)
六、 參賽規範與著作授權:
(一) 影像作品規範
1. 長度為1分鐘內。
2. 格式:使用avi、mov或mpeg4格式。
3. 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及製作團隊之姓名及資料。
4. 參賽作品不得為其他徵件比賽中獲獎作品。
5. 報名時應填列相關影片資訊:包括影片名稱、簡介、構思說明等。
6. 影片對白或旁白需加中文字幕。
(二) 著作權規定:
1. 得奬者應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轉讓主辦機關所有,得奬者同意不對主辦機關及其同意利用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機關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再授權第三人使用。
2. 參賽者保證所提交之參賽作品從未以任何形式出版或公開發表,且遵守相關智慧財產權(含音樂公播版權)規定,並保證作品無抄襲、仿冒、剽竊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定,參賽者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主辦機關因此取消參賽者得獎資格,參賽者願無條件歸還所領取之獎狀及獎金,如因而致主辦機關或第三人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行負擔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
七、 徵選方式:
截止收件後,開始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將邀請公部門代表、專家學者及實務界相關人員,籌組評選委員會進行專業評審。參賽作品之各項徵選標準分數加總後計算總分,由總分轉換為序位,依序位加總後選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以及佳作。
八、 徵選標準及序位計算:
(一) 徵選標準:
以「主題契合度」、「劇情內容」、「表現手法」、「影像品質」等四項指標作為評選依據:
1. 主題契合度:佔30%(包含影片主題內容與機車交通安全主題之契合程度等)。
2. 劇情內容:佔30%(包含影片創意發想、劇情結構邏輯性、可觀性、推廣流通性等)
3. 表現手法:佔30%(包含運鏡角度、拍攝手法、剪輯手法、效果製作、音樂及音效適切性等)。
4. 影像品質:佔10%(包含影片畫面品質、清晰度及質感等)。
(二) 序位計算:
1. 四項徵選標準分數加總後計算出總分,總分高者則序位低,所有評審序位加總後最低者依序選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以及佳作等獎項。
2. 序位相同者,則總分高者勝出,總分再相同者,則以徵選標準分數佔比較重項目分數高者勝出,以此類推。
九、 獎項及數量:
1.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張,1名。
2.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狀乙張,1名。
3.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張,1名。
4. 佳作獎: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張,1名。
十、 注意事項:
(一) 得獎者若為團隊,其獎金及獎狀由代表人領取及代扣所得。主辦機關不涉入得獎團隊獎金分配處理事宜。
(二) 參賽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三) 參賽者所有填寫之資料均應為真實且正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主辦機關有權直接取消資格。
(四) 報名本活動請務必詳實填寫相關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或獎項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五) 比賽作品除應符合題材規定外,並以未曾出版或公開發表者為限;經查係抄襲或侵權作品者,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不得異議;因此造成主辦機關損害者,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
(六) 不得以不當方式爭取或阻止他人獲得活動競賽之獎項,若經發現違規者,主辦機關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七)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獎項價值若超過NT$1,000,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價值總額超過NT$20,000,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未能配合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八) 領獎及頒獎方式由主辦機關另行通知。
(九) 本活動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本活動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十一、 聯絡方式:
單位:城市傳媒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67號1樓
電話:07-3388138 報名小組
活動信箱:urbanabby10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