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網址錯誤,請再確認一下。無關聯:113年度新北市政府新聞局紀錄片行銷協助113年度新北市政府新聞局紀錄片行銷協助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或本案經費用罄為止),並應於當年度12月10日前完成核銷手續 額度及給付條件 每部影片本局僅提供1次行銷協助,其金額為新臺幣10萬元整 通過評審會議後,申請者應於接獲本局通知後,檢據辦理款項撥付分享此文:#點子秀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Pocket(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Pinterest(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Tumblr(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LinkedIn(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到 Telegram(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在新視窗中開啟)點這裡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