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上半年
114年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上半年
徵件時間:
113年7月15日至113年8月19日
徵件對象:
已立案之人民團體、演藝團體(須於稅捐機關辦理稅籍登記有案)
從事演藝活動創作之個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影本)
表演期程:獲選單位由本局安排於114年1月至6月間辦理
來這可以找到屬於自己點子&創意的出口~
114年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上半年
徵件時間:
113年7月15日至113年8月19日
徵件對象:
已立案之人民團體、演藝團體(須於稅捐機關辦理稅籍登記有案)
從事演藝活動創作之個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影本)
表演期程:獲選單位由本局安排於114年1月至6月間辦理
2023新北市樂壇新星
報名於112年3月31日前郵寄至主辦單位。
高中職組獲選者可得新臺幣3萬元之獎金,大專院校含研究所組獲選者可得新臺幣6萬元之獎金。若遇獲選者放棄入選資格,則不頒予獎金。
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本國政府立案之學籍在學學生。
高中職組、大專院校含研究所組。
112年下半年苗栗縣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
徵件時間:112年1月16日至112年2月20日。
徵件對象:
(一)已立案之人民團體、演藝團體。(須於稅捐機關辦理稅籍登記有案)
(二)從事演藝活動創作之個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影本)
演藝活動時間以1小時至1時30分之設計為原則
112年上半年苗栗縣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
徵件時間:
111年7月20日至111年8月31日(以郵戳為憑)。
演藝活動時間以1小時至1小時30分之設計為原則。
徵件對象:
已立案之人民團體、演藝團體。(須於稅捐機關辦理稅籍登記有案)
從事演藝活動創作之個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影本)
2022新北市樂壇新星
報名於民國111年3月21日前。
獲選者可得最高新臺幣5萬元之獎金,實際核定額度另行通知。
遴選年滿15歲(2007 年3月21日)至30歲(1992年3月21日(含)以後出生),聲樂類35歲以下(1987 年3月21日(含)以後出生)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
110年苗栗縣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
徵件時間:110年1月21日至110年2月28日(以郵戳為憑)。
徵件對象:
已立案之人民團體、演藝團體。(須於稅捐機關辦理稅籍登記有案)
從事演藝活動創作之個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影本)
徵件內容:舞蹈類、音樂類、戲劇類、戲曲類、其他類。
2021新北市樂壇新星
於民國110年2月19日前完成電子資料之上傳。
分組類別:
古典音樂組、傳統音樂組、跨界音樂組。
報名資格:
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持有效居留證者。
團體:以組團報名者,應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且團員需全體符合前述主旨之年齡及報名資格(一)個人之條件。
2020新北市樂壇新星甄選
遴選30歲以下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行政及行銷宣傳,協助年輕新秀辦理正式音樂會演出,希望藉此吸引眾多青年藝術家展現才華,累積正式演出之經驗。
申請時間:自當年度公告日起至109年4月15日(三)截止收件。
曾入選「樂壇新星」之個人及團隊者,今年不可再次報名。
苗栗縣。109年下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
徵件時間:109年2月1日至109年2月29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徵件對象:
(一)已立案之人民團體、演藝團體。(須於稅捐機關辦理稅籍登記有案)
(二)從事演藝活動創作之個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影本)
遴選30歲以下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行政及行銷宣傳,協助年輕新秀辦理正式音樂會演出,希望藉此吸引眾多青年藝術家展現才華,累積正式演出之經驗。
(一) 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於民國78年4月15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 團體:以組團報名者,應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且團員需全體符合前述條件之資格。
一、 主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及培育具表演潛力明日之星,提供其一圓表演夢想之舞臺,辦理「2018樂壇新星」甄選活動,遴選30歲以下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