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ged: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0

112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

112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
申請期間:
自公告起至112年2月4日(星期六)止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
補助項目:詳如附件。
資格條件:詳如附件。
補助金額上限:300萬元。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2000萬元。
以桃園文化歷史、故事等為內容之紀錄片,得優先予以補助。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0

111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

111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
申請方式:
自 2022年1月3日起至2月7日止,檢具製作計畫書一式十二份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每案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三百萬元為上限,中央各機關及各地方政府、公設法人等公務機關補助金額不得超過申請計畫書所載預估製作成本總金額百分之五十。

110年度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影視製作補助 0

110年度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影視製作補助

110年度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影視製作補助
徵件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25日。
本要點所稱影視業者,指下列業者之一:
電影片製作業者。
製作連續劇類、紀錄片類、電視電影類、電視動畫類之無線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之電視節目製作業者。
製作電影片或電視節目。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0

109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影視製作補助

109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影視製作補助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影視業者行銷或推廣本市人、事、史、地、物,以提升地方文化藝術或促進觀光產業之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所稱影視業者,指下列業者之一:
(一)電影片製作業者。
(二)製作連續劇類、紀錄片類、電視電影類、電視動畫類之無線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之電視節目製作業。
(三)製作電影片或電視節目之非營利法人或人民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