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ged: 社會教育貢獻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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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表揚對象:
(一) 團體:包括機關(構)、學校、依法設立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
(二) 個人:包括社會人士、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社會教育之個人。
表揚事蹟:凡致力推展終身教育,培養民眾終身學習態度及習慣,建構學習社會。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0

111年度新北市社會教育貢獻獎選拔

111年度新北市社會教育貢獻獎選拔
收件時間:
111年6月1日起至6月24日止。
終身奉獻獎:頒發獎座1座。
個人獎:頒發獎座1座。
團體獎:頒發獎座1座。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每人每次僅得擇一項參加。
表揚名額:終身奉獻獎 1-2 名,其餘獎項依 111 年度推薦數。

110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0

110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110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原訂推薦機關 (中央主管機關、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等) 薦送作業截止日為7月31日,延長至8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
表揚對象:
教育部為全面推展社會教育,表揚致力推展終身教育,從事各類社會教育事業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

110年度新北市社會教育貢獻獎 0

110年度新北市社會教育貢獻獎

110年度新北市社會教育貢獻獎
推薦文件(紙本一式5份,光碟1份)應於110年6月25日(星期五)前送(寄)達承辦單位本市新店區安坑國民小學。
表揚事蹟及對象:
表揚事蹟:凡致力推展終身教育,培養民眾終身學習態度及習慣,建構學習社會,從事下列各類社會教育事務卓有成就之團體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