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瑞頌」大眾篆刻全國大賽
「黨瑞頌」大眾篆刻全國大賽
徵稿日期:
自見報之日起,截至2021年5月30日( 以當地郵戳為准 )
一等獎1名,每人獎金3000元;各設二等獎3名每人2000元;各設三等獎10名每人獎金500元;其他入圍作者每人發給稿酬150元( 如來稿數量多,可適當增加獲獎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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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瑞頌」大眾篆刻全國大賽
徵稿日期:
自見報之日起,截至2021年5月30日( 以當地郵戳為准 )
一等獎1名,每人獎金3000元;各設二等獎3名每人2000元;各設三等獎10名每人獎金500元;其他入圍作者每人發給稿酬150元( 如來稿數量多,可適當增加獲獎人數 )。
110年新北市立圖書館藝文中心美術展覽徵件
本館受理申請之收件時間,每年為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止,審查結果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公告於本館網站,並以書面通知。
申請展出之作品須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綜合媒材等類別之藝術創作。
2021 FCAC 尋彩少兒書畫大展賽
截稿日期(以發稿時間為準):2021年6月30日。
活動對象
3~16週歲青少年兒童。
年齡分組:
幼兒組:3~6週歲;少兒組:7~11週歲;青少年組:12~16週歲。
展賽主題
主題不限 ;
要求作品內容健康向上。
作品種類:美術類、書法類。
2021第七屆廣東省「南雅獎」書法篆刻展徵稿
收稿日期:
2021年4月3日至5月3日,以投稿地郵戳為準。
從來稿中評出入展作品200件,入展提名60件。從入展作品中評出“南雅獎”金獎5名、銀獎10名、銅獎20名。金獎獎金10000元,銀獎獎金5000元,銅獎獎金3000元。
2021第十屆「富偉盃」全國書法篆刻比賽
作品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國小中低年級組第一名4000;國小高年級組第一名第一名4000;國中組第一名6000;大專高中組第一名8000;社會組第一名20000;長青組第一名10000;篆刻組第一名20000
2021第二十六屆大墩美展
線上報名:
請參賽者於110年4月1日至4月15日上大墩美展官方網站完成報名。
徵件類別:
墨彩、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攝影、雕塑、工藝、數位藝術等11類。
得獎作品展覽:
日期: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至11月17日(星期三)。
「走向我們的小康生活」首屆「陝西信合杯」農民書畫大賽暨丹青妙筆繪脫貧書畫篆刻展覽徵稿
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3月10日收集作品,截止日期以當地郵戳為準。
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1000元;優秀獎500元。
參賽參展作品以豎式不超過六尺為宜,不收橫式作品。
2021第二十二屆磺溪美展
初審:收件日期110年3月29日至4月12日(週一)止,郵戳為憑。
徵件類別:油畫水彩、水墨膠彩、攝影、立體工藝、數位藝術、書法篆刻等6類。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
參賽作品為民國108年以後之個人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
2021「順達杯」首屆全國書畫大賽
徵稿日期:
本啟事自公佈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截稿( 以郵戳為準 ),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共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 含獲獎 ),其中:
一等獎2名,獎金5000元/人;
二等獎10名,獎金2000元/人;
三等獎20名,獎金500元/人。
2021年第二十五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
收件時間:110年1月29日(五)至3月2日(二)止,以寄件日郵戳紀錄為憑(請務必掛號寄送)。
參賽類別(A)書畫類、(B)西畫類。
獎勵:作品未達水準,獎項得以從缺。
參賽資格年滿17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持有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
2021「中國大學生美術作品年鑑」十四五規劃版徵稿
徵稿期限: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徵稿對象:中國高等院校在校生(包括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徵稿要求:投稿作者務必保證版權清晰,主辦方對來稿作品享有選用彙編、出版發行、展示展覽等使用權,向本刊投稿視為完全同意本徵稿要求。
2021第十四屆「中國大學生美術作品年鑑」徵稿
徵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徵稿對象:中國高等院校在校大學生(包括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每人最多提交4件作品,署名作者不得超過2人,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作品著作權歸投稿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行為均由投稿作者負責。
2020首屆「中科杯」全國沙棘公益作品徵集大賽
投稿時間:截止至2020年12月30日。
月賽獎項設置:
一等獎1名,現金800元+價值400元的沙棘禮盒。
年賽獎項設置:
“中科杯”年賽金獎1名,現金5000元+價值5000元的沙棘禮劵。
所有參賽作品要求為個人原創,不得抄襲。
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110年畢業展徵件
本局受理畢業展覽申請之收件期間,為每年九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錄取結果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告於本局及客家文化園區網站。
申請展出之作品,應為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漫畫或綜合媒材等類別之藝術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