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教育部「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合作學校徵選
111年度教育部「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合作學校徵選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11 年 3 月 25 日(五)17:00 止。
申請資格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之學校及教育部核准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
本案通過決審之合作學校,每校改造案補助金額最高為新臺幣 160 萬元(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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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教育部「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合作學校徵選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11 年 3 月 25 日(五)17:00 止。
申請資格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之學校及教育部核准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
本案通過決審之合作學校,每校改造案補助金額最高為新臺幣 160 萬元(含稅)
110年度教育部「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合作學校徵選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 110 年 6 月 30 日(三)止。
本案通過決審之合作學校,每校改造案補助金額最高為新臺幣 160 萬元(含稅),實際補助金額由評審團核定;本計畫保有對各案補助經費作增減之權利。
採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