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
111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
申請期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1年2月24日止。
編劇人才培訓類補助案,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
演員或幕後專業人才培訓類補助案,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
產學合作培訓類補助案,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
兒童節目製作培訓類補助案,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
來這可以找到屬於自己點子&創意的出口~
111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
申請期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1年2月24日止。
編劇人才培訓類補助案,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
演員或幕後專業人才培訓類補助案,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
產學合作培訓類補助案,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
兒童節目製作培訓類補助案,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
台北市。109年影視人才駐村交流計畫
台北市電影委員會與駐洛杉磯臺灣書院為協助臺灣影人融入洛杉磯電影產業,獲取啟動拍片計畫之資源及專業建議,以助其拍片計畫之製作及曝光,合作辦理影視人才駐村交流計畫,選出15位台灣影人,參與洛杉磯臺灣書院與「獨立影片」(Film Independent)合辦之7日駐村計畫,並提供來回機票與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