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0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請推 薦所屬參加,請查照。
網址:http://www.hc.edu.tw/edub/basic/Detail_News.aspx?fid=34574
一、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0月31日止。
二、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
( 一 )團體獎:機關( 構 )、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
之學生社團( 團隊 )、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 二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
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 一 )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 二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
心。
( 三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 四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
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 五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
卓著。
四、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資訊請至本活動網站
https://nlaward.moe.edu.tw/ 或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
告欄」網頁瀏覽。本案委託「傳動數位印刷有限公司」辦
理,歡迎電洽服務窗口林先生( 聯絡電話:0933-
230154 ),推薦資料請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
20樓E室。
五、詳細活動辦法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