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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才華洋溢的您,打造專屬舞台,歡迎年滿15歲至30歲(聲樂類可至35歲)的您,一展音樂長才!詳情請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簡章網址詳見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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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北市樂壇新星一、 主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以下稱本局 )為鼓勵及培育具表演潛力明日之星,提供其一圓表演夢想之舞臺,辦理「2021樂壇新星」甄選活動,遴選年滿15歲( 2006年2月19日 )至30歲( 1991年2月19日( 含 )以後出生 ),聲樂類35歲以下( 1986年2月19日( 含 )以後出生 )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行政作業及行銷宣傳,協助年輕新秀辦理正式音樂會演出,希望藉此吸引眾多青年藝術家展現才華,累積正式演出之經驗。
二、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報名資格:
( 一 ) 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持有效居留證者( 有效期最少至2021年12月31日止,須檢附相關證件 )。
( 二 ) 團體:以組團報名者,應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且團員需全體符合前述主旨之年齡及報名資格( 一 )個人之條件。
( 三 ) 個人組別之伴奏不需符合上述年齡資格,但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伴奏及重奏之認定將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曲目判定。
https://www.culture.ntpc.gov.tw/xceventsnews/cont?xsmsid=0G295700334178642420&sid=0K307536614201794981
- 2021新北市樂壇新星甄選活動分組類別:
(一) 古典音樂組
1. 使用鋼琴、弦樂、管樂、打擊樂等西洋樂器演奏或聲樂演唱為主。
2. 曲目以西洋古典音樂為主。
(二) 傳統音樂組
1. 使用南管、北管、八音、現代國樂(笛、簫、笙、嗩吶、箏、揚琴、柳琴、琵琶、阮、三弦、胡琴、擊樂組合)等傳統樂器演奏或聲樂演唱為主。
2. 曲目以傳統音樂為主。
(三) 跨界音樂組
1. 使用上述以外樂器、設備,或同時使用上述兩組別樂器組合之其他音樂演出形式。
2. 演奏曲目不限。
http://tinyurl.com/2021MusicStar
- 「2021新北市樂壇新星」甄選活動事由:
一、 主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稱本局)為鼓勵及培育具表演潛力明日之星,提供其一圓表演夢想之舞臺,辦理「2021樂壇新星」甄選活動,遴選年滿15歲(2006年2月19日)至30歲(1991年2月19日(含)以後出生),聲樂類35歲以下(1986年2月19日(含)以後出生)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行政作業及行銷宣傳,協助年輕新秀辦理正式音樂會演出,希望藉此吸引眾多青年藝術家展現才華,累積正式演出之經驗。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報名資格:
(一) 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持有效居留證者(有效期最少至2021年12月31日止,須檢附相關證件)。
(二) 團體:以組團報名者,應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且團員需全體符合前述主旨之年齡及報名資格(一)個人之條件。
(三) 個人組別之伴奏不需符合上述年齡資格,但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伴奏及重奏之認定將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曲目判定。
(四) 曾入選「樂壇新星」之個人及團隊者,今年不可再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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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以下稱本局 )為鼓勵及培育具表演潛力明日之星,提供其一圓表演夢想之舞臺,辦理「2021樂壇新星」甄選活動,遴選年滿15歲( 2006年2月19日 )至30歲( 1991年2月19日( 含 )以後出生 ),聲樂類35歲以下( 1986年2月19日( 含 )以後出生 )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行政作業及行銷宣傳,協助年輕新秀辦理正式音樂會演出,希望藉此吸引眾多青年藝術家展現才華,累積正式演出之經驗。
二、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報名資格:
( 一 ) 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持有效居留證者( 有效期最少至2021年12月31日止,須檢附相關證件 )。
( 二 ) 團體:以組團報名者,應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且團員需全體符合前述主旨之年齡及報名資格( 一 )個人之條件。
( 三 ) 個人組別之伴奏不需符合上述年齡資格,但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伴奏及重奏之認定將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曲目判定。
https://www.culture.ntpc.gov.tw/xceventsnews/cont?xsmsid=0G295700334178642420&sid=0K307536614201794981
分組類別:
(一) 古典音樂組
1. 使用鋼琴、弦樂、管樂、打擊樂等西洋樂器演奏或聲樂演唱為主。
2. 曲目以西洋古典音樂為主。
(二) 傳統音樂組
1. 使用南管、北管、八音、現代國樂(笛、簫、笙、嗩吶、箏、揚琴、柳琴、琵琶、阮、三弦、胡琴、擊樂組合)等傳統樂器演奏或聲樂演唱為主。
2. 曲目以傳統音樂為主。
(三) 跨界音樂組
1. 使用上述以外樂器、設備,或同時使用上述兩組別樂器組合之其他音樂演出形式。
2. 演奏曲目不限。
http://tinyurl.com/2021MusicStar
事由:
一、 主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稱本局)為鼓勵及培育具表演潛力明日之星,提供其一圓表演夢想之舞臺,辦理「2021樂壇新星」甄選活動,遴選年滿15歲(2006年2月19日)至30歲(1991年2月19日(含)以後出生),聲樂類35歲以下(1986年2月19日(含)以後出生)青年音樂家,由本局提供場地、行政作業及行銷宣傳,協助年輕新秀辦理正式音樂會演出,希望藉此吸引眾多青年藝術家展現才華,累積正式演出之經驗。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三、 報名資格:
(一) 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持有效居留證者(有效期最少至2021年12月31日止,須檢附相關證件)。
(二) 團體:以組團報名者,應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且團員需全體符合前述主旨之年齡及報名資格(一)個人之條件。
(三) 個人組別之伴奏不需符合上述年齡資格,但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伴奏及重奏之認定將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曲目判定。
(四) 曾入選「樂壇新星」之個人及團隊者,今年不可再次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