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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民國擊劍協會辦理「110年全國第二次擊劍錦標賽」競賽規程

網址:http://www.hc.edu.tw/edub/basic/Detail_News.aspx?fid=35774

【轉知】中華民國擊劍協會辦理「110年全國第二次擊劍錦標賽」競賽規程

資訊:

一、比賽日期:110年5月28日至 5月30日,共計3天。

二、比賽地點:萬能科技大學中山堂( 地址:320 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1號 )

三、報名資格:於9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年滿十三歲以上。

四、報名辦法:

( 一 ) 選手須持有中華民國擊劍協會有效選手證號。

( 二 ) 每人限報一項,不得跨項。

( 三 ) 在校生由各校擊劍社團報名。社會人士由社會擊劍社團統一報名。

( 四 ) 報名費:每人每項新台幣700元整( 含保險費 )。

( 五 ) 經報名後( 除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之外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已報名者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須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如放棄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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