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
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8屆志願服務楷模「金駝獎」選拔案,請查照。
網址:http://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bbid=178249
說明:
1.依據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0年5月5日中華志協字第2858號函暨本局體育處110年5月18日南市體處全字第1100625293號函辦理。
2.旨揭選拔推薦人選日期為1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檢送旨揭選拔要點及候選人推薦空白表格等各1份,如有相關推薦人員,請逕洽該協會辦理推薦事宜,聯絡電話:02-23917766。
2021第二十八屆志願服務楷模「金駝獎」選拔 相關延伸閱讀:- 第28屆志願服務楷模「金駝獎」選拔一、依據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以下簡稱該會)110年5月5日中華志協字第2857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每單位至多推薦2人參選,如有推薦人員,請至該會網站( http://www.vol.org.tw )「下載專區」下載應填表件,並於本(110)年6月1日起至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逕寄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相關事宜請洽詢該會承辦人:林均蔓小姐,電話:(02)2391-7766。
三、檢附該會來函影本、第28屆志願服務楷模「金駝獎」選拔要點各1份,請參閱。
- 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8屆志願服務楷模「金駝獎」選拔案,請查照。說明:
1.依據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0年5月5日中華志協字第2858號函暨本局體育處110年5月18日南市體處全字第1100625293號函辦理。
2.旨揭選拔推薦人選日期為1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檢送旨揭選拔要點及候選人推薦空白表格等各1份,如有相關推薦人員,請逕洽該協會辦理推薦事宜,聯絡電話:02-23917766。
- 第29屆志願服務楷模「金駝獎」活動簡介
為落實實施「志願服務法」,激勵表現優良之志工,弘揚「志願服務、捨我其誰」之精神,提昇服務品質,以促進志願服務工作之發展,特設置全國志工最高榮譽-「金駝獎」。
候選標準
凡於本(112) 年5月31日前在全國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經政府立案團體服務滿12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達1,800小時以上,並曾榮獲下列獎項之一者:
推薦單位隸屬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獎勵(以最高獎項者優先)。
「志願服務法」所訂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之「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之獎勵。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特別志願服務獎章」或「一等志願服務獎章」之獎勵。
除上述基本要件外,另具有下列具體優良事蹟之一,足為志願服務工作楷模者,經推薦得為候選人:
盡忠職守,對提昇服務品質,有特殊表現者。
勤勉負責,對推動志願服務,有顯著成果者。
積極進取,對充實服務內涵,有卓越成效者。
認真學習,對精進服務知能,有具體績效者。
持之以恆,對增進社會公益,有傑出貢獻者。
實際參與志願服務或志願服務團體,有特殊顯著貢獻,普獲推崇,且有具體優良事蹟足供佐證者,不受前項服務年資、時數及獎勵之限制。
曾榮獲本獎項者,不得再重複被推薦。
最近10年內(102年至111年)曾有違法情事經檢察官起訴或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不得推薦為候選人。
參賽資格
(一)全國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經政府立案團體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
(二)實際參與志願服務或志願服務團體,有特殊顯著貢獻,普獲推崇,且有具體優良事蹟足供佐證者。
活動時程
112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收件。
報名方式
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經政府立案團體均得依據本要點擇優推薦具有候選標準者(每單位至多可推薦2人),將其優良事蹟或特殊貢獻之資料填寫於推薦表中向主辦單位推薦。
推薦單位請於本(112)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檢附候選人相關資料(免備函),一併掛號寄送: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40號11樓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收(聯絡電話:02-23917766;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活動獎勵
當選人經評定後,除個別通知外,並訂於本(112)年11月2日(星期四)下午3時假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301廳(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舉行頒獎典禮,另編印專輯及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宣揚其優良事蹟。獎勵內容為:
(一)金駝獎座 乙座
(二)得獎評定證書 乙份
相關單位
指導及補助單位: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志願服務協會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聯絡人:金駝獎選拔承辦人
聯絡人信箱:volunteer@vol.org.tw
聯絡電話:02-23917766
比賽網站 : https://contest.bhuntr.com/tw/qrq6ri7b6c1oewqeej/
一、依據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以下簡稱該會)110年5月5日中華志協字第2857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每單位至多推薦2人參選,如有推薦人員,請至該會網站( http://www.vol.org.tw )「下載專區」下載應填表件,並於本(110)年6月1日起至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逕寄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相關事宜請洽詢該會承辦人:林均蔓小姐,電話:(02)2391-7766。
三、檢附該會來函影本、第28屆志願服務楷模「金駝獎」選拔要點各1份,請參閱。
說明:
1.依據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110年5月5日中華志協字第2858號函暨本局體育處110年5月18日南市體處全字第1100625293號函辦理。
2.旨揭選拔推薦人選日期為1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檢送旨揭選拔要點及候選人推薦空白表格等各1份,如有相關推薦人員,請逕洽該協會辦理推薦事宜,聯絡電話:02-23917766。
活動簡介
為落實實施「志願服務法」,激勵表現優良之志工,弘揚「志願服務、捨我其誰」之精神,提昇服務品質,以促進志願服務工作之發展,特設置全國志工最高榮譽-「金駝獎」。
候選標準
凡於本(112) 年5月31日前在全國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經政府立案團體服務滿12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達1,800小時以上,並曾榮獲下列獎項之一者:
推薦單位隸屬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獎勵(以最高獎項者優先)。
「志願服務法」所訂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之「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之獎勵。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特別志願服務獎章」或「一等志願服務獎章」之獎勵。
除上述基本要件外,另具有下列具體優良事蹟之一,足為志願服務工作楷模者,經推薦得為候選人:
盡忠職守,對提昇服務品質,有特殊表現者。
勤勉負責,對推動志願服務,有顯著成果者。
積極進取,對充實服務內涵,有卓越成效者。
認真學習,對精進服務知能,有具體績效者。
持之以恆,對增進社會公益,有傑出貢獻者。
實際參與志願服務或志願服務團體,有特殊顯著貢獻,普獲推崇,且有具體優良事蹟足供佐證者,不受前項服務年資、時數及獎勵之限制。
曾榮獲本獎項者,不得再重複被推薦。
最近10年內(102年至111年)曾有違法情事經檢察官起訴或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不得推薦為候選人。
參賽資格
(一)全國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經政府立案團體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
(二)實際參與志願服務或志願服務團體,有特殊顯著貢獻,普獲推崇,且有具體優良事蹟足供佐證者。
活動時程
112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收件。
報名方式
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經政府立案團體均得依據本要點擇優推薦具有候選標準者(每單位至多可推薦2人),將其優良事蹟或特殊貢獻之資料填寫於推薦表中向主辦單位推薦。
推薦單位請於本(112)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檢附候選人相關資料(免備函),一併掛號寄送: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40號11樓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收(聯絡電話:02-23917766;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活動獎勵
當選人經評定後,除個別通知外,並訂於本(112)年11月2日(星期四)下午3時假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301廳(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舉行頒獎典禮,另編印專輯及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宣揚其優良事蹟。獎勵內容為:
(一)金駝獎座 乙座
(二)得獎評定證書 乙份
相關單位
指導及補助單位: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志願服務協會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聯絡人:金駝獎選拔承辦人
聯絡人信箱:volunteer@vol.org.tw
聯絡電話:02-23917766
比賽網站 : https://contest.bhuntr.com/tw/qrq6ri7b6c1oewqee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