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
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110年度展覽作業要點
網址:http://dc.yuntech.edu.tw/news/2301
申請文件及處理:備齊下列相關資料:
(一)申請表。
(二)計劃書。
(三)送審作品清單。一般展覽應含展出作品二十件,其中五分之一以上為最近二年內之創作,且尚未在國內其他公私立展館展出者。
(四)送審作品之數位影像光碟片:
1.數位影像檔應拍攝良好、忠實於原作,且其圖檔格式應符合規定。
2. 立體類型之創作(如雕塑、陶藝及工藝設計等),其中至少五件作品應提供三張不同角度之數位影像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