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
轉知僑務委員會辦理本(110)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華語歌唱大賽」活動訊息,請查照。
網址:http://www.tc.edu.tw/page/6ea0d0a0-c3e7-4485-9925-ac95271ad618/news-content?id=165600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0年7月5日僑教社字第1100201370A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作業流程、指定曲目表及推廣海報各1份。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活動承辦人劉佳杭(電話:02-23272668)。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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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全球僑校暨僑生華語歌唱大賽 相關延伸閱讀:- 轉知僑務委員會辦理「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活動訊息,請查照。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1年6月24日僑教社字第1110201491A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活動網站操作說明及宣傳海報各1份。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劉佳杭(聯絡電話:23272668)。
相關檔案
來函.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2b92866ac07e840445f8472.cab
活動網站操作說明.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2b92866ac07e840445f8473.cab
宣傳海報.jpeg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2b92866ac07e840445f8474.cab
- 轉知僑委會辦理「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華語歌唱大賽」,請鼓勵高中(職)以下學校僑生踴躍參賽。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0年7月5日僑教社字第1100201370A號函辦理。
二、有意參賽者請逕至活動網址報名( http://www.singhuayu.tw/ )。
三、檢附作業流程、指定曲目表及活動海報各1份。
- 轉知僑委會110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華語歌唱大賽」訊息一、依據橋務委員會110年7月5日僑教社字第1100201370A號辦理。
二、賽事重點摘要如下:
(一)參賽對象:
1.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0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
2.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
3.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
(二)預定賽程:
1.線上初賽:7月5日至8月4日。
2.線上準決賽:8月8日至8月24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官網,經評審後於9月9日前公布15組總決賽入圍名單。
3.總決賽:10月7日。
(三)獎項及國慶晚會演出:
1.「華語歌曲」第1名新臺幣10萬元,第2名6萬元,第3名3萬元,優選3名,各1萬元,均含獎盃及獎狀;另設 「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各3萬元。
2.總決賽第一名、閩南語獎及客語獎之得獎者應參加國慶晚會演出。
(四)補助:
1.提供入選決賽者居住外縣市至臺北市之高鐵來回車票補助費及彩排當日住宿費(限新竹以南者)。
2.參加國慶晚會演出人員治裝費、梳妝費及住宿費等,每人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0元。
三、其餘活動方式及賽程說明請詳閱報名網站訊息( http://www.singhuayu.tw )。
四、檢附作業流程、指定曲目與海報各1份供參。
- 轉知僑務委員會辦理本(110)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華語歌唱大賽」活動訊息,請查照。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0年7月5日僑教社字第1100201370A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作業流程、指定曲目表及推廣海報各1份。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活動承辦人劉佳杭(電話:02-23272668)。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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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係僑委會辦理本(111)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案。賽事分為「海外僑校學生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及「國內僑生組」,謹就「國內僑生組」部分,說明如下:
(一)參賽對象
1、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1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
2、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3、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曾獲本會歌唱比賽第一名者3年內不得參賽。
(二)預定賽程
1、線上初賽:6月27日至7月31日。
2、線上準決賽:8月5日至8月2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網站,經評審後於8月31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名單。
3、總決賽:9月17日。
(三)活動方式及賽程說明
1、線上初賽:參賽者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0組。
2、線上準決賽:100組參賽者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進入總決賽,並由本會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3、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原則採現場演唱方式比賽。
(四)比賽規則
1、選曲:線上初賽、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皆自指定曲曲目中選擇1首歌曲演唱;另總決賽演唱曲目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
2、曲目:計35首,包括華語15首、閩南語10首及客語10首。
3、編曲及伴奏:
(1)線上初賽:須配合AI系統音檔依原曲演唱,毋須自備樂器伴奏。
(2)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自行改編表演歌曲,亦可自行準備伴唱音樂或自備樂器伴奏。
(3)誠信原則: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活動比賽規則,不得有代唱、對嘴之情形,應全程一鏡到底,錄製完整,且不得透過後製軟體修音,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予取消參賽/獲獎資格。
(五)線上初賽預計於6月27日正式開賽,請有意報名學生自即日起至報名網站註冊,註冊後即可自6月27日起利用同網站進行線上初賽,參賽流程詳附件「網站操作說明」。倘參賽者有相關疑問,可洽客服電子郵件信箱:Sing.official@dwave.cc
- 112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活動簡介
鼓勵全球在學僑校學生、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及國內僑生藉由歌唱比賽,體驗華語、閩南語及客語學習,並展現音樂才藝,僑務委員會聯合文化部及客家委員會特別規劃辦理本賽事,邀請喜愛唱歌表演的海內外僑民子弟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生參加。引導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傳唱華語、閩南語及客語等語言之歌曲,並結合國慶晚會,提供全球直播平臺鼓勵海內外新生代展現才華。
參賽資格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至2023年10月9日,年滿12歲至24歲(出生日期介於1999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9日)之本會立案/備查僑校在學學生(不含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者),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符合資格同學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本會核准設立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在學學員,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符合資格同學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國內僑生組:
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2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曾獲本會歌唱比賽第一名者3年內不得參賽。
活動時程
(請在此填寫關於此活動的整體活動時程,可能包含報名、評審、投票、得獎公布等,以下範例僅供參考,請自行調整,若不需要可自行刪除)
徵件時間:
初選入圍公布時間:
複賽入圍公布時間:
入圍作品投票期間:
決選名單公布時間:
報名方式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線上初賽:本會立案/備查僑校學生、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友我僑團組織會員子弟(僑胞子弟)具學生身份者,向駐外單位申請參賽識別碼,學生持憑該識別碼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勾選同意申辦 i 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60組。
線上準決賽:線上初賽選出之參賽者,加計各僑團(校)組織推薦之60組參賽者(合計120組,本會得視情況酌予調整入取名額),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總決賽入圍者,選出後由駐外人員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目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得獎者。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線上初賽:有意參賽之本會核准設立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生以中心為單位向駐外單位申請參賽識別碼,學生持憑該識別碼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勾選同意申辦 i 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組。
線上準決賽:線上初賽選出之參賽者,加計各僑團(校)組織推薦之10組參賽者(限臺灣華語文學係中心會員,合計20組,本會得視酌予調整錄取名額),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5組總決賽入圍者,選出後由駐外人員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錄製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頁,由專業評審選出得獎者。
國內僑生組:
線上初賽:參賽者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勾選統一申辦i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0組。
線上準決賽:100組參賽者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進入總決賽,並由本會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原則採現場演唱方式比賽。
評分標準
音程:根據音準評分,距離標準音高越接近則分數越高。
長音:持音的穩定度,音高持續保持在標準音時間越長則分數越高。
節奏:進拍點是否正確,聲音起始點舉例標準起始點越近則分數越高。
抑揚:音量表達的情感分數,音量變化越大則分數越高。
技巧:演唱技巧的次數來加分,滑音、抖音、次數越多則分數越高(每首加分次數有一定上限)。
氣音:排除非人聲的音檔,錄音檔內氣音次數若低於五次則判斷為樂器演奏,並判斷為0分。
若參賽者同分,比序則以音程、節奏、長音、技巧、抑揚進行評比
活動獎勵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第一名獎金2,800美元
第二名1,700美元
第三名800美元
優選3名各330美元
另設「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800美元,均含獎盃及獎狀。選唱閩南語及客語歌曲者除於各該專屬獎項評比外,同時列入前三名及優選之評比。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第一名獎金2,800美元
第二名1,700美元
第三名550美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國內僑生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第二名6萬元
第三名3萬元
優選3名各1萬元
另設「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新臺幣3萬元,均含獎盃及獎狀。選唱閩南語及客語歌曲者除各該專屬獎項評比外,同時列入前三名及優選之評比。
注意事項
選曲:
線上初賽、線上準決賽各組參賽者皆自指定曲曲目選擇1首參賽。 總決賽得自指定曲曲目選擇1首或以自創曲(須為同時包含詞、曲創作之華語、閩南語及客語歌曲;以同一團隊名義報名者,詞或曲可由該團隊不同人創作)參賽;另總決賽演唱曲目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
曲目:
計35首,包括華語15首、閩南語10首及客語10首。
編曲及伴奏:
線上初賽:須配合AI系統音檔依原曲演唱,毋須自備樂器伴奏。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自行改編表演歌曲,亦可自行準備伴唱音樂或自備樂器伴奏。
誠信原則:
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活動比賽規則,不得有代唱、對嘴之情形,應全程一鏡到底,錄製完整,且不得透過後製軟體修音,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予取消參賽獲獎資格。
賽程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及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線上初賽:7月13日至8月13日。
線上準決賽: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網站,經評審後於9月8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名單。
總決賽:9月23日,海外僑校學生組入圍者須於9月20日前將參賽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
國內僑生組:
線上初賽:7月13日至8月13日。
線上準決賽: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官網,經評審後於9月8日前公布國內僑生組15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5組總決賽入圍名單。
總決賽:9月23日。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人信箱:Sing.official@dwave.cc
聯絡電話:02-23272668
比賽網站 : https://singocac.tw/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1年6月24日僑教社字第1110201491A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活動網站操作說明及宣傳海報各1份。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劉佳杭(聯絡電話:23272668)。
相關檔案
來函.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2b92866ac07e840445f8472.cab
活動網站操作說明.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2b92866ac07e840445f8473.cab
宣傳海報.jpeg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2b92866ac07e840445f8474.cab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0年7月5日僑教社字第1100201370A號函辦理。
二、有意參賽者請逕至活動網址報名( http://www.singhuayu.tw/ )。
三、檢附作業流程、指定曲目表及活動海報各1份。
一、依據橋務委員會110年7月5日僑教社字第1100201370A號辦理。
二、賽事重點摘要如下:
(一)參賽對象:
1.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0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
2.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
3.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
(二)預定賽程:
1.線上初賽:7月5日至8月4日。
2.線上準決賽:8月8日至8月24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官網,經評審後於9月9日前公布15組總決賽入圍名單。
3.總決賽:10月7日。
(三)獎項及國慶晚會演出:
1.「華語歌曲」第1名新臺幣10萬元,第2名6萬元,第3名3萬元,優選3名,各1萬元,均含獎盃及獎狀;另設 「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各3萬元。
2.總決賽第一名、閩南語獎及客語獎之得獎者應參加國慶晚會演出。
(四)補助:
1.提供入選決賽者居住外縣市至臺北市之高鐵來回車票補助費及彩排當日住宿費(限新竹以南者)。
2.參加國慶晚會演出人員治裝費、梳妝費及住宿費等,每人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0元。
三、其餘活動方式及賽程說明請詳閱報名網站訊息( http://www.singhuayu.tw )。
四、檢附作業流程、指定曲目與海報各1份供參。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0年7月5日僑教社字第1100201370A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作業流程、指定曲目表及推廣海報各1份。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活動承辦人劉佳杭(電話:02-23272668)。
相關檔案
僑務委員會 函.pdf (189.75 KB)
作業流程.odt (16.59 KB)
指定曲目表.pdf (93.62 KB)
海報.JPG (1.54 MB)
賽事分為「海外僑校學生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及「國內僑生組」,謹就「國內僑生組」部分,說明如下:
(一)參賽對象
1、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1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
2、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3、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曾獲本會歌唱比賽第一名者3年內不得參賽。
(二)預定賽程
1、線上初賽:6月27日至7月31日。
2、線上準決賽:8月5日至8月2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網站,經評審後於8月31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名單。
3、總決賽:9月17日。
(三)活動方式及賽程說明
1、線上初賽:參賽者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0組。
2、線上準決賽:100組參賽者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進入總決賽,並由本會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3、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原則採現場演唱方式比賽。
(四)比賽規則
1、選曲:線上初賽、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皆自指定曲曲目中選擇1首歌曲演唱;另總決賽演唱曲目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
2、曲目:計35首,包括華語15首、閩南語10首及客語10首。
3、編曲及伴奏:
(1)線上初賽:須配合AI系統音檔依原曲演唱,毋須自備樂器伴奏。
(2)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自行改編表演歌曲,亦可自行準備伴唱音樂或自備樂器伴奏。
(3)誠信原則: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活動比賽規則,不得有代唱、對嘴之情形,應全程一鏡到底,錄製完整,且不得透過後製軟體修音,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予取消參賽/獲獎資格。
(五)線上初賽預計於6月27日正式開賽,請有意報名學生自即日起至報名網站註冊,註冊後即可自6月27日起利用同網站進行線上初賽,參賽流程詳附件「網站操作說明」。倘參賽者有相關疑問,可洽客服電子郵件信箱:Sing.official@dwave.cc
活動簡介
鼓勵全球在學僑校學生、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及國內僑生藉由歌唱比賽,體驗華語、閩南語及客語學習,並展現音樂才藝,僑務委員會聯合文化部及客家委員會特別規劃辦理本賽事,邀請喜愛唱歌表演的海內外僑民子弟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生參加。引導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傳唱華語、閩南語及客語等語言之歌曲,並結合國慶晚會,提供全球直播平臺鼓勵海內外新生代展現才華。
參賽資格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至2023年10月9日,年滿12歲至24歲(出生日期介於1999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9日)之本會立案/備查僑校在學學生(不含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者),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符合資格同學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本會核准設立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在學學員,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符合資格同學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國內僑生組:
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2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曾獲本會歌唱比賽第一名者3年內不得參賽。
活動時程
(請在此填寫關於此活動的整體活動時程,可能包含報名、評審、投票、得獎公布等,以下範例僅供參考,請自行調整,若不需要可自行刪除)
徵件時間:
初選入圍公布時間:
複賽入圍公布時間:
入圍作品投票期間:
決選名單公布時間:
報名方式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線上初賽:本會立案/備查僑校學生、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友我僑團組織會員子弟(僑胞子弟)具學生身份者,向駐外單位申請參賽識別碼,學生持憑該識別碼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勾選同意申辦 i 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60組。
線上準決賽:線上初賽選出之參賽者,加計各僑團(校)組織推薦之60組參賽者(合計120組,本會得視情況酌予調整入取名額),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總決賽入圍者,選出後由駐外人員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目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得獎者。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線上初賽:有意參賽之本會核准設立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生以中心為單位向駐外單位申請參賽識別碼,學生持憑該識別碼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勾選同意申辦 i 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組。
線上準決賽:線上初賽選出之參賽者,加計各僑團(校)組織推薦之10組參賽者(限臺灣華語文學係中心會員,合計20組,本會得視酌予調整錄取名額),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5組總決賽入圍者,選出後由駐外人員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錄製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頁,由專業評審選出得獎者。
國內僑生組:
線上初賽:參賽者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另須勾選統一申辦i僑卡)及參賽,選唱1首指定曲,並由比賽專用AI系統依預設標準評分,依分數高低選出前100組。
線上準決賽:100組參賽者由本會指定曲曲目中選擇錄製1首演唱影片,一鏡到底,可自行改編或加入創意,但不可後製修音。影片錄製完成後上傳活動網站,由專業評審評選出15組進入總決賽,並由本會確認入圍者參賽資格;另本會得視情況酌予增加選唱閩南語及客語入圍總決賽之名額。
總決賽:參賽者自指定曲選擇1首演唱(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或以自創曲參賽,可自行改編並加入創意,原則採現場演唱方式比賽。
評分標準
音程:根據音準評分,距離標準音高越接近則分數越高。
長音:持音的穩定度,音高持續保持在標準音時間越長則分數越高。
節奏:進拍點是否正確,聲音起始點舉例標準起始點越近則分數越高。
抑揚:音量表達的情感分數,音量變化越大則分數越高。
技巧:演唱技巧的次數來加分,滑音、抖音、次數越多則分數越高(每首加分次數有一定上限)。
氣音:排除非人聲的音檔,錄音檔內氣音次數若低於五次則判斷為樂器演奏,並判斷為0分。
若參賽者同分,比序則以音程、節奏、長音、技巧、抑揚進行評比
活動獎勵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第一名獎金2,800美元
第二名1,700美元
第三名800美元
優選3名各330美元
另設「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800美元,均含獎盃及獎狀。選唱閩南語及客語歌曲者除於各該專屬獎項評比外,同時列入前三名及優選之評比。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第一名獎金2,800美元
第二名1,700美元
第三名550美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國內僑生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第二名6萬元
第三名3萬元
優選3名各1萬元
另設「最佳閩南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新臺幣3萬元,均含獎盃及獎狀。選唱閩南語及客語歌曲者除各該專屬獎項評比外,同時列入前三名及優選之評比。
注意事項
選曲:
線上初賽、線上準決賽各組參賽者皆自指定曲曲目選擇1首參賽。 總決賽得自指定曲曲目選擇1首或以自創曲(須為同時包含詞、曲創作之華語、閩南語及客語歌曲;以同一團隊名義報名者,詞或曲可由該團隊不同人創作)參賽;另總決賽演唱曲目須與準決賽曲目不同。
曲目:
計35首,包括華語15首、閩南語10首及客語10首。
編曲及伴奏:
線上初賽:須配合AI系統音檔依原曲演唱,毋須自備樂器伴奏。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自行改編表演歌曲,亦可自行準備伴唱音樂或自備樂器伴奏。
誠信原則:
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活動比賽規則,不得有代唱、對嘴之情形,應全程一鏡到底,錄製完整,且不得透過後製軟體修音,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予取消參賽獲獎資格。
賽程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及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線上初賽:7月13日至8月13日。
線上準決賽: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網站,經評審後於9月8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名單。
總決賽:9月23日,海外僑校學生組入圍者須於9月20日前將參賽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
國內僑生組:
線上初賽:7月13日至8月13日。
線上準決賽:8月18日至8月31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官網,經評審後於9月8日前公布國內僑生組15組/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5組總決賽入圍名單。
總決賽:9月23日。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僑務委員會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人信箱:Sing.official@dwave.cc
聯絡電話:02-23272668
比賽網站 : https://singoca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