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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
宗旨: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及藝文扎根活動,以建立公民社會,落實文化平權,厚植多元文化價值,營造協力共好社會,特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計畫申請內容應符合要點所列類別,同一類型內容申請補助以三年為原則。但辦理成效優良或具文化潛力,經審查同意者,不在此限。
111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相關延伸閱讀:
(111)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宗旨: 一、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及藝文扎根活動,以建立公民社會,落實文化平權,厚植多元文化價值,營造協力共好社會,特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二、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計畫申請內容應符合第四點所列類別,同一類型內容申請補助以三年為原則。但辦理成效優良或具文化潛力,經審查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本要點補助項目分為「互助共好類」及「自主參與類」,其提案原則如下:
(一) 「互助共好類」:申請單位應秉持互助共好、擴大引動及共同參與的精神,促使或協力過往社造資源挹注較少之鄉村或都會(含公寓大廈),推動社造及村落文化工作。
(111)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宗旨: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及藝文扎根活動,以建立公民社會,落實文化平權,厚植多元文化價值,營造協力共好社會,特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計畫申請內容應符合要點所列類別,同一類型內容申請補助以三年為原則。但辦理成效優良或具文化潛力,經審查同意者,不在此限。
文化部111年度「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專案內容:
一、活動目的:文化部為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及藝文扎根活動,以建立公民社會, 落實文化平權,厚植多元文化價值,營造協力共好社會。
二、參加對象: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團體須符合補助類別。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於下列受理申請期限內,檢具所需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方式向各生美館提出申請,郵件封面請註明申請項目,計畫書電子檔可用「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另開新視窗)」線上填寫或電子郵件方式遞送予相關承辦人員。缺件、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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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一、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及藝文扎根活動,以建立公民社會,落實文化平權,厚植多元文化價值,營造協力共好社會,特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二、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計畫申請內容應符合第四點所列類別,同一類型內容申請補助以三年為原則。但辦理成效優良或具文化潛力,經審查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本要點補助項目分為「互助共好類」及「自主參與類」,其提案原則如下:
(一) 「互助共好類」:申請單位應秉持互助共好、擴大引動及共同參與的精神,促使或協力過往社造資源挹注較少之鄉村或都會(含公寓大廈),推動社造及村落文化工作。
宗旨: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及藝文扎根活動,以建立公民社會,落實文化平權,厚植多元文化價值,營造協力共好社會,特訂定本要點。
獎補助對象說明: 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計畫申請內容應符合要點所列類別,同一類型內容申請補助以三年為原則。但辦理成效優良或具文化潛力,經審查同意者,不在此限。
專案內容:
一、活動目的:文化部為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及藝文扎根活動,以建立公民社會, 落實文化平權,厚植多元文化價值,營造協力共好社會。
二、參加對象: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團體須符合補助類別。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於下列受理申請期限內,檢具所需資料,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方式向各生美館提出申請,郵件封面請註明申請項目,計畫書電子檔可用「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另開新視窗)」線上填寫或電子郵件方式遞送予相關承辦人員。缺件、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