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實施要點
網址:http://youth-resources.yda.gov.tw/subject/content/IwVEGYfqwYyQcPt99djTCA
專案內容:
一、目的: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鼓勵影視業者行銷或推廣桃園市人、事、史、地、物,以提升地方文化藝術或促進觀光產業之發展。
二、補助對象:
(一)電影片製作業者。
(二)製作連續劇類、紀錄片類、電視電影類、電視動畫類之無線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之電視節目製作業者。
(三)製作電影片或電視節目之非營利法人或人民團體。
我國影視業者,應依電影法或其他相關法律取得許可、登記或立案證明;外國影視業者,須由我國合法登記之影視製作業者代理。
三、申請方式:自 2022年1月3日起至2月7日止,檢具製作計畫書一式十二份(含電子檔一份)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https://bit.ly/32kWp9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