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
(111)111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
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人: 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 張小姐
分機1526
※企畫書參考格式(word檔)請自下列網址下載:
https://www.bamid.gov.tw/information_143_142689.html
受理申請日期:
1.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
111/01/21~111/02/24 17:30
111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 相關延伸閱讀:
(111)111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人: 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 張小姐
分機1526
※企畫書參考格式(word檔)請自下列網址下載:
https://www.bamid.gov.tw/information_143_142689.html
受理申請日期:
1.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
111/01/21~111/02/24 17:30
【轉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辦理「111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一、依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1年1月19日局視(輔)字第11130002893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為強化我國影視產業人才專業知識與技能,持續吸收產業新知並與國際趨勢接軌,鼓勵產業界辦理人才培訓活動及加強產學合作交流,以提升影視產業人才素質及國際競爭力,爰辦理旨揭補助,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2月24日止,詳細資訊請至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查詢( http://www.bamid.gov.tw/ )
附件
111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pdf
https://bit.ly/3KQiQFC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1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主旨: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之申請期間與遞件方式。
依據: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第七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1年2月24日止。
二、遞件方式:
(一)掛號付郵遞送者:應於截止日前,將補助要點第六點規定之文件、資料備齊,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以郵戳為憑。違反者,不予受理。
(二)以快遞、宅配或超商寄件者:應於截止日前,將補助要點第六點規定之文件、資料備齊,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以郵戳為憑。違反者,不予受理。
三、企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
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人: 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 張小姐
分機1526
※企畫書參考格式(word檔)請自下列網址下載:
https://www.bamid.gov.tw/information_143_142689.html
受理申請日期:
1.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
111/01/21~111/02/24 17:30
一、依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1年1月19日局視(輔)字第11130002893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為強化我國影視產業人才專業知識與技能,持續吸收產業新知並與國際趨勢接軌,鼓勵產業界辦理人才培訓活動及加強產學合作交流,以提升影視產業人才素質及國際競爭力,爰辦理旨揭補助,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2月24日止,詳細資訊請至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查詢( http://www.bamid.gov.tw/ )
附件
111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pdf
https://bit.ly/3KQiQFC
主旨: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之申請期間與遞件方式。
依據: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第七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期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111年2月24日止。
二、遞件方式:
(一)掛號付郵遞送者:應於截止日前,將補助要點第六點規定之文件、資料備齊,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以郵戳為憑。違反者,不予受理。
(二)以快遞、宅配或超商寄件者:應於截止日前,將補助要點第六點規定之文件、資料備齊,寄至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三號五樓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產製輔導科,以郵戳為憑。違反者,不予受理。
三、企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