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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受理展覽申請作業

網址:http://dc.yuntech.edu.tw/news/2733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受理展覽申請作業

一、申請資格:

(一)國內外公私立團體、機關、學校;

(二)個人工作者,均得向本館申請展覽。

※ 一人不得同時申請個展及團體展。

二、申請作品:

申請展品內容、媒材不拘,以適合於本館場地空間展出者為限。

三、申請時間:

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111年1月至12月之檔期。

四、申請文件(文末可下載檔案):

(一)申請文件信封(表一)。

(二)基本資料表(表二)。

(三)作品送審清單(表三)。

(四)展覽計畫書(表四)。

(五)申請團體展名冊(表五)。

(六)送審作品規格(紙本與電子檔):

1、個人:提送展品5件(含)以上。

2、團體展:提送展品15件(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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