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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屆菊島兒童寫作徵文活動

網址:http://bhuntr.com/tw/competitions/wy3kkvhzgt0t9bi9k0

第10屆菊島兒童寫作徵文活動

活動主旨
為培養本縣兒童寫作興趣,期以從小培育兒童親近文學書寫,深化文學寫作興趣養成,進而完整菊島文學人才培育各年齡階段之連接,紮根菊島兒童文學寫作基礎之建構,並加入兩代寫作之觀念,讓父母可以一起共同創作,增加兒童的激勵性和創作性。

重要時程
(一)收件日期:112年8月30日至9月8日。

(二)評選時間:112年9月中下旬
(三)得獎名單公布:112年10月
參加對象
本縣國小兒童(中、高年級)
徵文類別
(一) 小品文組:400字(含)以上,需有篇名。

(二) 童詩組:不限首數、行數,需有篇名。

投稿方式
每人最多限1件。

個人投稿或由學校代投皆可,最遲於收件最後一天,請自行填具報名表1份(請連結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區自行列印,或至本局圖書館服務台索取),連同稿件郵寄或親送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縣圖書館(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6-1號,電話:06-9261141-154),並於信封上註明「菊島兒童寫作徵選」。

參賽作品以電腦軟體WORD編輯,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標題及內文為新細明體14級字型,固定行高為20pt,以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於左邊裝訂,以一式三份送件。

參賽作品亦可用稿紙(作文紙)撰寫,由右至左、由上至下撰寫,作者姓名不可寫於紙上,於右邊裝訂,並影印成一式三份,裝於信封內送件,並於信封上註明「菊島兒童寫作徵選」。

評審方式及原則
徵件後,由本局聘請國內文學作家進行評審。

評選出優等5名、佳作15名。

若作品未達標準,該獎勵得以「從缺」辦理。若投稿件數眾多或作品內容優異,則佳作名額得以酌增。

獎勵辦法
(一)獎項:獲選優等及佳作者頒發獎狀乙紙。

(二)獎品:獲獎者皆贈送文化局出版品(繪本或兒童適讀書籍)1冊。

(三)獎金:當期作品獲優等者頒給每人獎金500元、獲佳作者每人獎金300元。

(四)每期獲選名額及獎金配置分列於下(送件經評審評核優良者得酌行增額,如未達水準,得以從缺辦理):

類別
獎項
名額
獎金/元
小計/元
小品文
優等
5
500
2,500
佳作
15
300
4,500
童詩
優等
5
500
2,500
佳作
15
300
4,500
總名額與總獎金
40
14,000
(五)教師推薦(指導)學生參加徵文獎勵辦法:

1.為鼓勵國小教師多予推薦(指導)學生創作,凡指導學生參加本徵文活動參賽作品5件(含)以上者,得敘嘉獎乙次,累積參賽作品10件(含)以上者,得敘嘉獎二次。

2.凡指導學生作品獲佳作(含)以上獎項,且指導得獎作品累積達3件(含)以上者,得敘嘉獎乙次,累積得獎作品6件(含)以上者,得敘嘉獎二次。於活動結束後行文各所屬學校辦理敘獎。前述得獎作品以件數計算,以指導得獎件數為主。

3. 指導教師同時有上開情況,獎勵額度以擇優不重複敘獎為原則。

作品公布
得獎者經本局通知後,須繳交得獎作品電子檔,並同意於本縣地方報紙及本局網站刊登得獎作品。

獲獎名單公告於文化局網站、菊島藝聞月訊,並發布新聞稿刊登媒體,未得獎者不另予通知。並將得獎作品刊登本縣平面媒體,供眾閱讀。

當期得獎作品擬與學校合作,請學校於朝會或適當場合協助本局派員頒。

比賽網站 : https://www.phhcc.gov.tw/home.jsp?id=59&act=view&dataserno=112062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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