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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2 學年度全國蹼泳錦標賽競賽規程

網址:http://www.hc.edu.tw/edub/basic/Detail_News.aspx?fid=39729

【轉知】112 學年度全國蹼泳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推展全民體育,提昇蹼泳運動風氣,增進競技水平,遴選優秀選手培訓並代表參加各
項國際比賽。

二、備查文號:教育部 112 年 5 月 17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20018380 號函暨 112 年 5 月 29 日臺教授
體字第 1120020048 號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五、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蹼泳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高雄市四維國小、臺中市立五權國民中學
七、比賽日期:112 年 8 月 18-20 日﹙星期五、六、日﹚共三天。

112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8:00 大會場地佈置,不開放適應場地、熱身。

下午 13:30-16:00 開放適應場地、熱身及休息區。

112 年 8 月 19-20 日﹙星期六、日﹚比賽。

八、比賽地點: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 55 號)。

九、報名資格:設籍中華民國並完成協會選手註冊登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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