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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客家藝文嘉年華-廣場舞比賽

網址:http://event.moc.gov.tw/sp.asp?xdurl=ccEvent2016/ccEvent_cp.asp&cuItem=2655636&ctNode=676&mp=1

112年客家藝文嘉年華-廣場舞比賽

主辦︰苗栗縣政府
承辦︰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執行︰樂憩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活動網址
https://www.mlc.gov.tw/home.aspx
簡介
參賽資格:

(一)幼兒園組:苗栗縣內各幼兒園之學生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二)學生組:苗栗縣內國小、國中、高中、大學之在學學生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三)社會組:苗栗縣內各級機關、立案之社區、社團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報名日期:112年8月29日(二)起至112年10月18日(三)止,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一)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UTb7HYMUKsFJEWMe6
(二)報名後請務必致電執行單位037-471837確認(服務時間:周一至五8:00-12:00、13:00-17:00)
(三)團體參賽出場順序於比賽前5日,由執行單位以抽籤方式決定,並以電話通知參賽團體錄取結果及出場順序。

參賽規則:

(一)每隊至少15人,每人限報一組一隊。幼兒園組及學生組各以10隊為限,社會組以20隊為限,最終得依報名狀況,由承辦單位調整組別隊數。

(二)各組別皆可從3首指定曲擇一為舞蹈配樂,舞蹈配樂由執行單位統一播放,不得使用重製或改編的配樂,表演時間為指定舞蹈配樂的長度,舞步以通俗大眾為主,避免啦啦隊、空翻技巧或其他競技技巧。

(三)若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保有現場解釋之權利,以公告之比賽辦法為主。

名次、獎金
幼兒園組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20,000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15,000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優勝 獎金新台幣8,000元
佳作 獎金新台幣6,000元
學生組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20,000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15,000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優勝 獎金新台幣8,000元
佳作 獎金新台幣6,000元
社會組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30,000元
第二名 獎金新台幣20,000元
第三名 獎金新台幣12,000元
優勝 獎金新台幣9,000元
佳作 獎金新台幣7,000元
112年客家藝文嘉年華-廣場舞比賽簡章: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4G9I_YyW7ln51Srnuh4NEgLRlaZ9rzbS/view?usp=drive_link
洽詢專線
樂憩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聯絡人:蕭小姐
聯絡電話:037-471837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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