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唱作人」幸福廣播電台台呼創作比賽
你有好聲音卻沒有伸展的舞台嗎?FM102.5幸福廣播電台強力徵件,尋找可以詮釋幸福電台台呼的好聲音,各方好手就差你一個,只要對詞曲創作有興趣者的朋友都可報名參加。 譜出幸福旋律!Show出你的好聲音!
一、活動名稱:
【幸福唱作人】幸福廣播電台台呼創作比賽
二、主旨:
尋找可以代表幸福電台的好聲音,讓新的創意重新詮釋幸福電台,並藉此尋找可長期配合之聲音及創作者,得獎之作品收錄至電台台歌播放。
三、參加對象:
年滿二十歲之完全行為能力人,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四、報名時間:
活動收件延長至五月八日晚間12時止(上網填寫報名表單並上傳音檔,郵寄出相關報名資訊才算完成報名)。
五、徵選程序:
項目 | 收件日 / 時間 | 截止日 / 時間 |
作品收件 | 即日起 | 05/08 晚間12時 |
作品評審(初審) | 05/04(一) | 05/08(五) |
作品評審(複審) | 05/11(一) | 05/15(五) |
評選結果 | 05/18(一)下午三時 | |
得獎公布 | 05/18(一)下午三時 |
六、製作規格:
- 請使用由主辦單位提供之音檔,重新編曲兩支幸福電台jingle (15秒/30秒)並親自演唱。將完成之數位作品上傳至個人YouTube,並將權限設定為公開,將連結同線上報名資訊一併送出。
- 上傳YouTube之作品需更改成主辦單位提供之封面,檔案命名格式為:【幸福唱作人】幸福廣播電台台呼創作比賽15秒/30秒—參賽者姓名。
- 如得獎,需另提供mp3音樂檔 。
七、投稿規範:
參賽作品須符合以下規定:
- 創作方向以幸福電台理念及能提升台呼傳唱度為主。
- 創作內容須包含「FM102.5」、「幸福廣播電台」、「聽見,就能改變」或「聽見幸福,從心轉變」。
- 參賽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公開演出過。
- 受委託之作品不得投件參賽。
- 曾獲獎之作品不得投件參賽。
- 作品內容不得違反社會風俗或涉及法律等相關問題。
逕發現有以上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若涉及法律等相關問題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八、獎項:
獎項 | 名額 | 獎勵 |
第一名 | 乙名 | 獎狀乙只、新台幣$10,000元整、受訪露出於電台節目、官網、官方粉絲頁。 |
第二名 | 乙名 | 獎狀乙只、受訪露出於電台節目、官網、官方粉絲頁。 |
第三名 | 乙名 | 獎狀乙只、受訪露出於電台節目、官網、官方粉絲頁。 |
*備註: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 中獎金額(價值)新台幣1,000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
- 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
九、評分標準:
樂曲感受 | 完整度 | 歌詞 | 音質音色 | 歌唱技巧 |
30% | 30% | 10% | 15% | 15% |
十、評審機制:
(一)資格審查
報名徵件截止後,由主辦單位進行內容審查,確認徵件規格、作品內容是否符合投稿規範。不符合者不得參賽,資格審結果不另行通知。
(二)評選階段說明
- 初審:由幸福廣播電台招開評審會議,由評審遴選進入決賽作品。
- 複審:由知名作曲家及董事會等人組成評審委員評定名次。
遴選及最後決賽結果將公布於官方網站及粉絲專頁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者。
十一、注意事項
(一)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二) 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
(三) 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再授權其合作第三方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四) 參賽者需保留作品格式之原始檔案,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作品原始檔案予主辦單位(聯絡方式將於得獎後以E-mail方式通知得獎人 ),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使用。若參賽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品。
(五)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六) 所有參賽之得獎作品,應同意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之合作第三方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上使用。
(七) 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請參賽者們可於報名截止日前一天提早上傳,主辦單位將以後台收件狀況為準,若報名過程有任何問題,請於賽事截止時間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tr102.5radio@gmail.com;以信件時間為準),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超過時間致報名未成功,且未於截止前反映至聯絡信箱,執行單位有權不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八)主辦單位有權於資格審階段,先行將未符活動辦法規定(如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等)之作品篩選,未符合活動辦法將無法進入初審。
(九) 參賽者同意將其參賽作品之影音上傳至YouTube 頻道並設定為公開瀏覽。
(十)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參賽者需同意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商業或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DVD影片,並可再授權第三方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十一) 得獎作品同意參賽作品永久無償授權幸福廣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範圍如下:得獎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十二) 未得獎者不得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十三) 每組(人)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
(十四) 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通知之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十五) 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獲獎參賽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十六) 若於截止收件評審後,主辦單位認定未有符合該名次資格之作品,將保留將名次及獎項”從缺”之權利。
(十七) 本活動期間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內容、期限、獎項等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需另行通知。
(十八) 參賽者同意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其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並同意本活動評審團及主辦單位就本活動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
(十九)比賽相關問題請洽
主辦單位:FM102.5幸福廣播電台
聯絡信箱:tr102.5radio@gmail.com
連絡電話:02-8178-3577 (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 9:00-17:00)
YouTube封面照下載:https://reurl.cc/QdWXG0
台呼原始音源下載:https://reurl.cc/O1EraR
參賽相關表格下載:https://reurl.cc/X65ARD
著作權同意書下載:https://reurl.cc/NjGy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