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晶南潯」特色旅遊商品評選暨文創產品設計大賽
2021年是建黨一百周年,“十四五”開局之年,“水晶晶南潯”城市品牌打造第二年,為深入挖掘文旅資源,助力城市品牌打造,由中共南潯區委宣傳部、南潯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牽頭組織“水晶晶南潯”特色旅遊商品評選暨文創產品設計大賽。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大賽目的
慶祝建黨100周年,持續助力“水晶晶南潯”城市品牌打造,通過廣泛發動、大力宣傳,深挖南潯深厚文化底蘊,以文化促經濟發展,發掘南潯特色內涵和元素,為南潯文旅產業發展帶來新的活力、注入新的動力。
二、活動組織
主辦單位:中共南潯區委宣傳部、南潯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承辦單位:南潯旅遊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南潯區文化傳媒發展有限公司
三、徵集時間
公告發佈之日起至8月31日。
四、徵集對象
面向南潯區內外從事旅遊商品、文創產品設計和開發的個人、團隊或企業;熱愛創意創作的社會各界人士。
五、徵集內容和有關要求
(一)作品類別
1.旅遊商品類:以南潯歷史人文、民俗文化、標誌建築、旅遊景點等資源為元素,特色鮮明、創意新穎、精巧美觀、攜帶方便、經濟實惠,能批量生產且有一定實用性的,能成為展示南潯文化旅遊形象的產品。具體類別見附件1。
2.文創產品類:深入挖掘南潯文化內涵,體現文化要素和背後的故事,在展現傳統文化的同時有創新性、實用性、美觀性、市場性和科技性的文化創意產品。具體類別見附件2。
(二)作品要求
1.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涉及國家秘密,體現南潯特色,具有一定的時代文化內涵、良好的藝術品位和當代審美情趣。
2.參評旅遊商品須具有地域性、市場性、實用性、創新性、工藝性、品牌知名、特色明顯、旅遊商品特質突出,應是具有南潯本地特色,並且是已在市場銷售的實物類商品。
3.文創產品可以是成品、樣品或設計方案,以實物產品為佳,每件(組)文創產品應附上設計說明,闡述作品的設計思路、創作理念和應用場景等(500字左右)。
4.單件作品提交圖片不少於3張,要求體現作品全景和多角度細節,盡可能展現作品原貌。平面設計和產品設計效果圖要求300dpi,CMYK模式,圖片大小1-3M,存儲為JPEG格式。
(三)申報須知
1.參評旅遊商品除旅遊工藝品外的商品必須是工業化批量生產的產品,價格定位合理,市場認知度高。旅遊工藝品原則上以手工批量製作的產品為主,且不得是孤品,且在運輸或移動時不易脫落或損壞。因郵寄延誤、錯誤、損壞和途中丟失等非主辦方原因造成的參賽影響,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技術要求:食品類、茶品類、飲品類、調味品類商品需報送食品生產許可證影本;電子和電器類商品需報送3C認證證書影本;國家規定須強制生產認證的其他類別的商品也需提供相應證書影本。
3.參評者或單位要保證參評作品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如自有智慧財產權,需要提交相關的權屬證書影本。若在參賽過程中發現參賽作品智慧財產權不明晰、或弄虛作假被投訴的,智慧財產權糾紛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並取消參賽資格。若在賽後發現參賽作品智慧財產權不明晰或填報的資訊弄虛作假的,取消其獲獎資格及收回獎金,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參賽原創作品的版權歸作者所有,主辦方使用獲獎作品不受版權限制,同時主辦方具有展覽、攝影、出版及宣傳等權利。
5.申報人應對申報內容謹慎作出承諾,申報材料將作為資格審查和比賽評選的依據,報名參評商品的文字說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還本人,因申報材料不實、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等因素導致不能順利參評的情況,由申報人本人負責。
6.本次評選免收報名費和評審費,參賽作品的製作、郵寄等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符合參評的商品,在評選活動展示後,均退還參評者。
7.參賽作品可以單位、個人或團隊名義進行申報。職務作品、集體創作的作品以個人名義參賽的,需征得所屬單位授權同意。旅遊商品參賽單位需為南潯區註冊企業。每位元參賽者提交作品最多不超過5件,每件參賽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過5人。已在歷屆各類省級以上大賽(評選)中獲得金、銀、銅獎的商品不得參賽。
8.參賽作品電子版材料請以“作品類別+姓名+作品名稱”命名,統一壓縮成“ZIP”或“RAR”格式打包並按參賽類別填報申報表(附件3)、承諾書(附件4)同步發送至郵箱 sjjnxsjds@163.com。參賽作品經初審後,由主辦方統一電話聯繫寄送實物作品,實物作品郵寄至融媒體中心14樓,連絡人:錢佳雨,13819201495。
六、獎項設置
本次大賽獎項將按照作品類別分別設置(注:所有獲獎獎金均為稅前)。
旅遊商品類設一等獎1個,獎金10000元;二等獎3個,獎金5000元;三等獎5個,獎金2000元;優勝獎10個,獎金500元。
文創產品類設一等獎1個,獎金10000元;二等獎3個,獎金5000元;三等獎5個,獎金2000元;優勝獎10個,獎金500元。
七、其他事項
1.徵集結束後,主辦方將組織相關專家對徵集的作品分類進行評審。獲獎作品在向社會公示後發文公佈。獲獎作品獎金將於10月底前兌付完畢。
2.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中共南潯區委宣傳部、南潯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3.諮詢電話:0572—3069608;0572—3029127。
中共湖州市南潯區委宣傳部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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