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囝囡同樂會」幼兒足球賽競賽

「全國囝囡同樂會」幼兒足球賽競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4-16

主辦單位: 屏東縣教育處體育發展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912-746-802、0913-051-661

主辦單位Email:speed0805@yahoo.com.tw

壹、活動名稱:

全國囝囡同樂會–幼兒足球賽

貳、活動宗旨:

為推展幼兒運動,普及基層運動人口,藉由足球項目推廣及增進幼童對 運動之興趣,並養成未來持續運動的好習慣。

參、指導單位:

屏東縣政府

肆、主辦單位:

屏東縣教育處體育發展中心

伍、承辦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僑德國民小學

陸、協辦單位:

屏東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柒、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 110 年 4月30日、5月1、 2日( 星期五、六、日 )

( 依參賽隊伍數調整比賽日期,預定4月30日下午開賽 )

捌、比賽地點:

屏東縣立體育場(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9號 )

玖、比賽組別:

幼兒組:2015 年 9 月 1 日( 含 )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小一組:2014 年 9 月 1 日( 含 )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小二組:2013 年 9 月 1 日( 含 )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拾、報名費用:

無。

拾壹、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16 日( 五 )止,逾期不予受理。

拾貳、報名須知:

一、 本錦標賽凡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機構、俱樂部符合年齡者即可報名參加。

報名表可至屏東縣政府體育發展中心網站下載。

二、 具有符合年齡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限報二隊;各組預計至多錄取48隊 隊。( 依序網路報名先後 )

三、 請填妥報名表 E-mail 至 speed0805@yahoo.com.tw ,請注意:

( 一 )不同隊伍請將檔案分開,1 支隊伍請用 1 個電子檔案。

( 二 )請以校名、教保機構、俱樂部名稱作為報名檔案。

( 三 )請勿擅自更改報名表格式內容,請以電子打字檔繕打,除E-MAIL報名外,另寄一份紙本報名表至僑德國小學務處黃國栓組長( 屏東縣枋寮鄉僑德路186號 )。

( 四 )報名表上的資料需完整及正確,以利獲獎時獎狀製作,請確實核對。

( 五 )每隊可報名選手最多 10 人、最少 7 人( 未滿 7 人則不予編排賽程 ),隊 職員 4 人( 請檢附照片檔以利製作隊職員證 )。

( 六 )球員不得重複報名( 每人限參加一隊 )

四、 收到報名成功回覆 E-mail,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於 2 天內未收到 E-mail 回 覆收件者,請電洽:黃國栓老師0920-630-067確認。

五、 賽程、規則問題請洽:賴建戎校長,0912-746-802、蔡志彬競賽組組長:0913-051-661

拾參、抽籤分組、賽程公告及領隊會議:

一、抽籤:110 年4月22日( 四 )上午10點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會議室舉行抽籤, 賽程於3日後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及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網站。

二、領隊會議:110年4月30日( 五 )上午9點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會議室舉行。

拾肆、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定:採用幼童足球簡易規則。 二、比賽用球:採用室外三號軟式足球。

三、 比賽時間:每場 20分鐘( 上、下半場各10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 )。

四、 比賽制度:

( 一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 四隊為一組 )。每組取前一名進入決賽。

( 二 )決賽採淘汰賽( 和局時,不延長加時賽,直接比踢點1球決勝負。

五、 名次判定:

( 一 )循環賽

1.勝一場得 3 分,敗一場得 0 分, 和局各得 1 分,以積分多寡判定之。

2.循環賽結束為和局時,不延長加時比賽,直接比踢點 1 球決勝負( 惟僅提供循環賽中兩 隊積分相同時,便於判定何者為勝 )。

3.兩隊積分相同時,勝隊佔先。

4.三( 含 )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依據下列順序判斷名次:

( 1 )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 2 )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 3 )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失球數少者佔先。

( 4 )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 5 )抽籤決定。

( 二 )淘汰賽: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則不進長加時賽即刻比踢點球( 兩隊各派踢 球球員一名比踢罰點球,贏者立即獲勝,若平手在各派踢球員一名依序 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

六、 比賽規則:

( 一 )詳細內容詳見「幼童足球簡易規則」。

( 二 )凡棄權、球員互毆、侮辱裁判、不服裁判判決、球員超齡或冒名頂替等之 球隊,取消比賽資格並取消原比賽成績及積分。

拾伍、獎 勵:

一、 取冠軍 1 隊、亞軍1隊、季軍 2 隊( 三、四 )、殿軍4隊、金牌8隊,各優勝隊伍每人頒發獎狀乙張、獎牌乙個;獎盃一只。

二、 循環賽各組之二、三、四名頒發獎狀乙張。

拾柒、注意事項:

一、 比賽日大會已為本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選手請自行辦理加保 個人意外險。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重大傷病者,亦請勿參加。

二、 為使賽程進行順利,大會可視情況調度場地安排,各隊不得異議。

三、 參加球隊膳食及交通自理。

四、 比賽時,因應防疫措施,進入比賽場地每天需量體溫,大會準備各隊選手證 及隊職員識別牌,另請備妥參賽證明文件( 需有照片 ),如需查驗證明,請於 比賽前20 分鐘由各隊領隊向大會提出檢查,逾時不受理,如無法證明身 分,則取消該員該場次參賽資格。

五、 各隊應於排定賽程時間 10 分鐘前報到,逾比賽時間 5 分鐘未出場者,以 棄權論,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六、 全面禁止吸煙。

拾捌、申 訴:

比賽除資格問題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提出檢查外( 賽後不予受理 ),其他申訴事件應於該場比賽後 1 小時內以書面提出,並應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3,000 元,交由大會處理。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保證金沒收,凡申訴案件以大會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拾玖、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視情況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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