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囝囡同樂會」幼兒足球賽競賽
壹、活動名稱:
全國囝囡同樂會–幼兒足球賽
貳、活動宗旨:
為推展幼兒運動,普及基層運動人口,藉由足球項目推廣及增進幼童對 運動之興趣,並養成未來持續運動的好習慣。
參、指導單位:
屏東縣政府
肆、主辦單位:
屏東縣教育處體育發展中心
伍、承辦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僑德國民小學
陸、協辦單位:
屏東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柒、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 110 年 4月30日、5月1、 2日( 星期五、六、日 )
( 依參賽隊伍數調整比賽日期,預定4月30日下午開賽 )
捌、比賽地點:
屏東縣立體育場(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9號 )
玖、比賽組別:
幼兒組:2015 年 9 月 1 日( 含 )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小一組:2014 年 9 月 1 日( 含 )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小二組:2013 年 9 月 1 日( 含 )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拾、報名費用:
無。
拾壹、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16 日( 五 )止,逾期不予受理。
拾貳、報名須知:
一、 本錦標賽凡公、私立幼兒園、教保機構、俱樂部符合年齡者即可報名參加。
報名表可至屏東縣政府體育發展中心網站下載。
二、 具有符合年齡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限報二隊;各組預計至多錄取48隊 隊。( 依序網路報名先後 )
三、 請填妥報名表 E-mail 至 speed0805@yahoo.com.tw ,請注意:
( 一 )不同隊伍請將檔案分開,1 支隊伍請用 1 個電子檔案。
( 二 )請以校名、教保機構、俱樂部名稱作為報名檔案。
( 三 )請勿擅自更改報名表格式內容,請以電子打字檔繕打,除E-MAIL報名外,另寄一份紙本報名表至僑德國小學務處黃國栓組長( 屏東縣枋寮鄉僑德路186號 )。
( 四 )報名表上的資料需完整及正確,以利獲獎時獎狀製作,請確實核對。
( 五 )每隊可報名選手最多 10 人、最少 7 人( 未滿 7 人則不予編排賽程 ),隊 職員 4 人( 請檢附照片檔以利製作隊職員證 )。
( 六 )球員不得重複報名( 每人限參加一隊 )
四、 收到報名成功回覆 E-mail,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於 2 天內未收到 E-mail 回 覆收件者,請電洽:黃國栓老師0920-630-067確認。
五、 賽程、規則問題請洽:賴建戎校長,0912-746-802、蔡志彬競賽組組長:0913-051-661
拾參、抽籤分組、賽程公告及領隊會議:
一、抽籤:110 年4月22日( 四 )上午10點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會議室舉行抽籤, 賽程於3日後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及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網站。
二、領隊會議:110年4月30日( 五 )上午9點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會議室舉行。
拾肆、競賽辦法:
一、比賽規定:採用幼童足球簡易規則。 二、比賽用球:採用室外三號軟式足球。
三、 比賽時間:每場 20分鐘( 上、下半場各10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 )。
四、 比賽制度:
( 一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 四隊為一組 )。每組取前一名進入決賽。
( 二 )決賽採淘汰賽( 和局時,不延長加時賽,直接比踢點1球決勝負。
五、 名次判定:
( 一 )循環賽
1.勝一場得 3 分,敗一場得 0 分, 和局各得 1 分,以積分多寡判定之。
2.循環賽結束為和局時,不延長加時比賽,直接比踢點 1 球決勝負( 惟僅提供循環賽中兩 隊積分相同時,便於判定何者為勝 )。
3.兩隊積分相同時,勝隊佔先。
4.三( 含 )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依據下列順序判斷名次:
( 1 )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比賽之正負球差多者佔先。
( 2 )該循環賽中相關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 3 )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失球數少者佔先。
( 4 )該循環賽中全部球隊比賽之進球數多者佔先。
( 5 )抽籤決定。
( 二 )淘汰賽: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則不進長加時賽即刻比踢點球( 兩隊各派踢 球球員一名比踢罰點球,贏者立即獲勝,若平手在各派踢球員一名依序 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
六、 比賽規則:
( 一 )詳細內容詳見「幼童足球簡易規則」。
( 二 )凡棄權、球員互毆、侮辱裁判、不服裁判判決、球員超齡或冒名頂替等之 球隊,取消比賽資格並取消原比賽成績及積分。
拾伍、獎 勵:
一、 取冠軍 1 隊、亞軍1隊、季軍 2 隊( 三、四 )、殿軍4隊、金牌8隊,各優勝隊伍每人頒發獎狀乙張、獎牌乙個;獎盃一只。
二、 循環賽各組之二、三、四名頒發獎狀乙張。
拾柒、注意事項:
一、 比賽日大會已為本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選手請自行辦理加保 個人意外險。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重大傷病者,亦請勿參加。
二、 為使賽程進行順利,大會可視情況調度場地安排,各隊不得異議。
三、 參加球隊膳食及交通自理。
四、 比賽時,因應防疫措施,進入比賽場地每天需量體溫,大會準備各隊選手證 及隊職員識別牌,另請備妥參賽證明文件( 需有照片 ),如需查驗證明,請於 比賽前20 分鐘由各隊領隊向大會提出檢查,逾時不受理,如無法證明身 分,則取消該員該場次參賽資格。
五、 各隊應於排定賽程時間 10 分鐘前報到,逾比賽時間 5 分鐘未出場者,以 棄權論,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六、 全面禁止吸煙。
拾捌、申 訴:
比賽除資格問題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提出檢查外( 賽後不予受理 ),其他申訴事件應於該場比賽後 1 小時內以書面提出,並應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3,000 元,交由大會處理。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保證金沒收,凡申訴案件以大會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拾玖、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視情況修改之。
相關連結:
延伸閱讀:
- 檢送屏東縣政府辦理『全國囝囡同樂會』幼兒足球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0年3月31日屏府教體字第110301820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訂於110年4月30日、5月1日、5月2日(星期五、六、日),於屏東縣立田徑場辦理。 相關檔案 競賽規程.pdf ( https://bit.ly/3BSPEIN )
- 「全國囝囡同樂會」幼兒足球賽競賽規程一、本活動原計畫名稱為「2021第一屆全國幼兒體育教養同樂會」。 二、比賽日期及地點:110年4月30日、5月1日、5月2日(星期 五、六、日),地點為屏東縣立田徑場。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16日(星期五)止,請填妥報名表 E-mail 至speed0805@yahoo.com.tw,聯絡人請 電洽:黃國栓老師0920-630-067。 四、抽籤日期及地點:110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會議室。 五、領隊會議日期及地點:110年4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時,於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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