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人的生活風景」第一屆「繪憶地圖」生活採集家圖文徵件比賽

「在地人的生活風景」第一屆「繪憶地圖」生活採集家圖文徵件比賽

 總獎金: 36400

最高獎金: 7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10-17

主辦單位: 明志科技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2-2908-9899分機4221(洪小姐)

主辦單位Email:ryhong@mail.mcut.edu.tw

明志科技大學行動導向辦公室辦理第一屆繪憶地圖-生活採集家圖文徵件比賽。

一、 活動目的: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現代人習慣以手機、臉書(facebook)或Instagram等來記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我們希望透過本次比賽,讓人暫時遠離科技工具。透過單純的繪畫與文字書寫的方式,將自己對於生活週遭所觀察到的人、事、物加以記錄下來。一方面,讓在地民眾有機會去回想在這片土地生活的記憶;另一方面,思考那些記憶對自己的意義,進而增加對家鄉的認同。

二、 主辦單位:

明志科技大學

三、 徵件主題:

本次徵件主題為「在地人的生活風景」。看似一成不變的日常,也會隨著當下的心境而產生變化。請畫出自己平日經歷的某一生活場景,以文字敘述作畫當下的感受。

四、 參賽組別:

不限國籍,參賽組別如下

(一) 兒童組(12歲以下)

(二) 青少年組(12歲~20歲)

(三) 社會組(20歲以上)

五、作品規格及相關說明:

(一) 作品規格:

273 X 390mm(8開),單面設計,直橫不限。

(二) 圖文創作方式:

1. 上色用具、技法與紙張材質不限,但限平面創作,且不接受電腦繪圖。

2. 搭配圖畫之文字字數500字以內,文字清楚易讀、筆畫清晰,直接書寫在圖畫上留白處。

(三) 作品範例請參考附件四。

六、 參賽資格:

以現居住在新莊、泰山、五股、林口等地區之民眾為限。

七、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5點止,逾期不予收件(掛號以郵戳為憑)。

八、 收件方式:

參賽者請於報名收件截止日前將平面作品、比賽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著作發表與授權利用同意書(學校團體參賽者請由學校統一收件),以掛號郵寄至「243303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84號明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繪憶地圖-生活採集家圖文徵件比賽」,或親自送件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請於上班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5點間送件)。

九、獎項與獎品:

組別 獎項 額度 內容
兒童組 第一名 1 名 獎金NT.3,000 元及獎狀 1 紙
第二名 1名 獎金NT.2,000元及獎狀 1 紙
第三名 1 名 獎金NT.1,000 元及獎狀 1 紙
入選 5名 獎金NT.300 元及獎狀 1 紙
青少年組 第一名 1 名 獎金NT.5,000 元及獎狀 1 紙
第二名 1 名 獎金NT.3,000元及獎狀 1 紙
第三名 1 名 獎金NT.2,000 元及獎狀 1 紙
入選 5名 獎金NT.600 元及獎狀 1 紙
社會組 第一名 1 名 獎金NT.7,000 元及獎狀 1 紙
第二名 1 名 獎金NT.5,000元及獎狀 1 紙
第三名 1 名 獎金NT.3,000 元及獎狀 1 紙
佳作 5 名 獎金NT.900 元及獎狀 1 紙

十一、 成績公佈:

得獎名單預計於111年11月公布於本校大學社會責任推動辦公室網站( https://usr.mcut.edu.tw/),日期及頒獎方式將另行公告之。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著作發表與授權利用同意書請參賽者自行於本校大學社會責任推動辦公室網站( https://usr.mcut.edu.tw/)下載與列印。

(二) 每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為限,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以從缺。

(三) 參賽者若未滿20歲,需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於簽名同意,始完成報名。(四)參賽作品需為獨力完成之新作(並且未曾參加國內外競賽之原創作品,也未曾在國內外各類媒體以紙本或電子版任何形式發表過)。

(五) 參賽作品不得標示任何可辨識個人或團體之記號,如出現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將取消評審資格。

(六) 參賽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或冒用他人名義應徵。如有上述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名次,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 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得獎作品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

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金。

(八) 參賽稿件於郵寄途中若遭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作品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將不負賠償責任。寄出之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皆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若有需要底稿請於寄送前先行複印留存。報名表若填寫不全或不實,則取消參賽資格。

(九) 本次比賽所蒐集之個人相關資料,僅作為比賽之身分確認與聯絡依據, 蒐集與利用之個人資料為即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

(十) 凡經參加徵件比賽,即視同接受本徵件辦法之各項規定,無論獲獎與否,均不得提出異議。

(十一)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十二)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明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洪小姐電話:(02)29089899 #4221 傳真: (02)2908-4962 電子信箱: ryhong@mail.mc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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