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想的海洋」全國兒童繪畫比賽

得獎名單 得獎作品
「夢想的海洋」全國兒童繪畫比賽

 總獎金: 375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4-26

主辦單位: 國家海洋研究院

主辦單位電話: 07-3382097轉263606、07-3382097轉263607

壹、活動宗旨

為推廣海洋相關知識與資訊,確保海洋之豐富、活力,創造高附加價值的海洋產業環境,我國已明訂每年 6 月 8 日為「國家海洋日」。為此,國家海洋研究院首先規劃一場以兒童為主角的繪畫比賽,透過孩子們的創造力與想像力,呈現出對於海洋的認識與想望,作為我國未來發展海洋研究與海洋產業的參考。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海洋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家海洋研究院

參、比賽主題

也許是你曾經讀過的故事,有可能是夢境裡的場景,亦或是親身經歷的不可思議時刻,請用畫筆勾勒出你「夢想的海洋」吧。

肆、參賽辦法

一、參賽資格:

全國國小在學學生。

二、繳件方式:

109 年 4 月 26 日(日)前,將作品連同報名表,以郵寄方式寄至: 80661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 號 11 樓 國家海洋研究院-「夢想的海洋」工作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三、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請逕繪於八開圖畫紙(38 x 26 公分),主辦單位不另提供畫紙。

(二)創作方式不包含素描、剪貼、立體作品及電腦繪圖,以平面手繪為限。

四、競賽獎勵:

(一)國小高年級組:參賽者為國小 5、6 年級在學學生。

  • 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獎狀乙紙。
  • 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3 仟元,獎狀乙紙。
  • 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2 仟元,獎狀乙紙。
  •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5 佰元,獎狀乙紙。
  • 佳作 10 名:獎狀乙紙。

(二)國小中年級組:參賽者為國小 3、4 年級在學學生。

  • 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獎狀乙紙。
  • 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3 仟元,獎狀乙紙。
  • 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2 仟元,獎狀乙紙。
  •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5 佰元,獎狀乙紙。
  • 佳作 10 名:獎狀乙紙。

(三)國小低年級組:參賽者為國小 1、2 年級在學學生。

  • 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獎狀乙紙。
  • 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3 仟元,獎狀乙紙。
  • 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2 仟元,獎狀乙紙。
  • 優選 5 名:獎金新臺幣 5 佰元,獎狀乙紙。
  • 佳作 10 名:獎狀乙紙。

(四)得獎者之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狀乙紙。

五、評審辦法:

(一)評審作業分為資格審查、複審及決審三個階段。

(二)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先就報名表資料完整性及作品規格是否符合規定進行 篩選。

(三)複審及決審:由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議定評審方式,依據公平、公正原 則,評定得獎作品。

(四)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兒童繪畫、海洋環境、美術設計、視覺傳達、海洋教育等相關領域專家。

(五)評審標準:主題相關性 40%、創意 30%、構圖與色彩表現 30%。

六、得獎名單公告:

得獎名單於 109 年 5 月 15 日前公告於國家海洋研究院網站,並於 109 年6 月 8 日國家海洋日舉辦頒獎儀式(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七、頒獎典禮:

得獎者將於國家海洋日頒獎儀式領取獎狀,獎金一律由主辦單位匯入得獎者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帳戶。(得獎者如不克出席,可由受委託人代領,並填寫附件 2 委託書;或由主辦單位將獎狀郵寄至得獎者就讀學校。)

八、展覽:獲獎作品將於國家海洋日指定地點公開展出。

伍、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計時程 備註活動公告 109 年 3 月 2 日(一)

報名繳交

109 年 4 月 26 日(日)前(郵戳為憑)繳交:

1. 繪畫作品 1 份。

2. 報名表 1 份。

1. 請採用 8 開圖畫紙手工繪製。

2. 作品完成後請勿對摺,放入 B4 以上之信封,連同填妥之報名表(附件 1)一起郵寄。

作品評選 109 年 4 月下旬-5 月上旬

得獎名單公布 109 年 5 月 15 日(五)前 公告於國家海洋研究院網站。

得獎者繳交

109 年 5 月 26 日(二)前(以郵戳為憑)繳交:

1. 領款收據 1 份。

2. 委託書 1 份。

1. 領款收據於通知得獎時 E-MAIL 予得獎者。

2. 委託書(附件 2,由受委託人出席頒獎典禮前繳交,不克出席者免)。

3. 逾期未繳納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頒獎典禮 109 年 6 月 8 日(一)國家海洋日 詳細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於國家海洋研究院網站公告。

陸、活動洽詢 :

國家海洋研究院 07-3382097 分機 263606、263607。

柒、參賽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資料請填寫完整,並於【作品著作權讓與聲明】及【個人資料蒐集、處 理及利用】項目打勾;繳交作品及文件,請於期限前郵寄正本至國家海洋研究院,以影本、傳真、掃描檔及照片等繳交者,視為不合格,作品恕不列入評選。

(二)每位參賽者以 1 幅作品為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三)作品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種繪畫方式表現,勿用素描、剪貼及電腦繪圖等方式參賽,不需裝裱,亦不接受立體作品。

(四)勿於畫作內容中書寫文字及各種標章(環保標章、企業商標等),僅以繪畫方式呈現。

(五)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且不得以相同作品投稿不同競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應遵守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如經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回獎勵外,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及其監護人自行負責。

(六)作品寄送過程如有損毀,恕不負責,請小心包裝。

(七)作品不另返還,如欲取回,請於報名時附上黏貼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

(八)參賽者不得以任何關係或理由,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和獎狀,並公佈姓名,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

(九)參賽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之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十)經評選出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典藏、展覽、出版等之權利,並不另支付使用費或權利金。

(十一)參賽者係未成年人,參賽須經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得獎獎金之領款收據亦應由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填寫,另依《所得稅法》第 15 條 1 項 1 款規定,得獎獎金合併於其扶養人各類所得計算稅額。

(十二)獎狀印製之資訊,均採用報名表所書內容,參賽者提供之資訊請以正楷填寫,如有誤植,請立即向主辦單位反應。

(十三)報名參賽即同意尊重評選規則及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十四)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修正、變更及取消活動之權利,並公告於國家海洋研究院網站週知。

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說明:

國家海洋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海院)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為保障參賽者的隱私權益,參賽者所提供與國海院之個人資料,受國海院妥善維護並僅於「夢想的海洋」繪畫比賽管理、推廣與執行業務之合理範圍內使用。國海院將保護參賽者個人資料並避免損及其權益。

(二) 蒐集目的:「夢想的海洋」繪畫比賽報名、活動通知、領獎及成果發表。

(三) 個人資料類別:含姓名、通訊及戶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學校年級及身份證字號等資料。

(四)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至本結束後 1 年。

(五) 得獎人部分:所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僅作為領取項及申報使用;依據稅法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 7 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六)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國海院所在地區執行業務所需,依中華民國法令得合法傳輸個人資料之地區。

(七) 個人資料利用對象及方式:由國海院委託之執行活動時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利用人員應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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