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木.生活提案」第一屆大溪國際木家具工藝設計競賽

「好木.生活提案」第一屆大溪國際木家具工藝設計競賽

 總獎金: 1500000

最高獎金: 400000

報名時間: 2023-03-01 ~ 2023-05-31

主辦單位: 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主辦單位電話: 02-2706-9955分機73(邱先生)

主辦單位Email:culturalpath.alan@gmail.com

一、競賽目的:

大溪位於桃園大漢溪畔,自19世紀開始發展木藝產業,迄今已超過百年的歷史。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以建立大溪學的知識系統為目標,推動大溪木藝傳承與推廣,特舉辦第一屆大溪國際木家具工藝設計競賽,期望藉由本競賽的辦理,鼓勵臺灣新銳工藝與設計能量的融合與創新,透過運用傳統木工技藝與當代設計創意和多元媒材,展現木製家具的繽紛樣貌及溫潤的文化底蘊,並逐步帶動木藝產業的多元發展及創新動能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文化部、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

(三) 執行單位:文化路徑有限公司

三、競賽主題:

「好木.生活提案」

家具承載了大眾的生活型態,也訴說在地文化的記憶,尤其是木頭的手感,隨著歲月洗禮更加溫潤而有人文味道。

第一屆大溪國際木家具工藝設計競賽,希望在木藝創生推動上,鼓勵家具創作,並引入當代設計創新思潮,賦予生活更多的想像。

本次徵件主題「好木.生活提案」希望以木材家具設計為主,「好木」隱喻有多重意涵,期盼吸引愛「好」木藝家具的設計者投入創作,產出創新的木藝家具產品;進而推廣更「好」的木藝家具走入大眾生活視野;也為大溪木藝小鎮形塑文化風格,傳承百年木藝再創新的願景。

四、參賽資格:

(一) 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與國籍,對木製家具設計與製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 接受個人或團體報名,團體報名人數不限,並需以其中一人為主要聯繫窗口,訊息通知及獎金發放等事宜,皆以此人為送達代收者。

(三) 可同時以個人或團體身分報名,且不限參賽投件數量。

五、競賽作品規格:

(一)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未有任何獲獎之紀錄,且未在市場上販售。

(二) 主體須以木材製作,可結合其他異材質或複合材料來共同設計。

(三) 作品可以單件或套組型態參加,尺寸以長、寬、高加總不超過500公分(含運輸包裝)為限,如不符規格恕不收件。

(四) 作品中如有裝飾、配件非作者親自製作,須詳加註明。

六、參賽組別:

為鼓勵青年學子與社會大眾投入木家具設計製作,設置青年組及社會組兩類別:

(一) 青年組:報名截止前為24歲(含)以下、民國87年6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如團體報名每位皆須符合青年組資格。

(二) 社會組:報名截止前年滿25歲、民國87年5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如團體報名每位皆須符合社會組資格。

※ 報名時須上傳身分證件,報名截止前未滿18歲者,須上傳法定代理人 同意書【附件1】。

七、評分標準:

項目 權重 說明
創新性 50% 結合設計與新式媒材,符合美學原則。
技術性 30% 整合傳統及當代木工技藝,展現技術能力。
實用性 20% 具有商品化及量產之發展可能。

八、報名及送件辦法:

(一) 初審檢送資料:

1. 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間內至「大溪國際木家具工藝設計競賽」官方網站進行線上報名( https://dfcd.tycg.gov.tw/)。

2. 線上報名注意事項:

(1) 請依頁面指示填寫個人資料及作品介紹。

(2) 請依頁面指示上傳初審使用之作品圖片5張,不限已完成之作品照片、手繪或3D渲染之模擬設計圖。圖片規格為JPG檔、色彩模式為RGB,圖片長邊需為2,000像素(pixel)以上,單張圖檔大小10MB以內。

(3) 報名資料不齊全、報名程序未完成、逾期或與規定不符者恕不受理。

(二) 複審檢送資料:

1. 初審入圍名單將於官網公告,請入圍者於指定時間內(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將「實體作品打樣」及「附件資料(紙本正本)」送達指定地點,並將【附件7】、【附件8】分別黏貼於包裝箱上方及側方。

附件資料如下:

  •  【附件2】報名資料確認表
  •  【附件3】參賽者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 【附件4】資料開放授權書
  •  【附件5】切結書
  •  【附件6】存根聯
  •  【附件7】請黏貼於包裝箱上方
  •  【附件8】請黏貼於包裝箱側方
  •  【附件9】打樣補助費申請單

2. 如為團體報名者,每位成員皆需填寫【附件3】、【附件4】、【附件5】。

3. 未滿18歲之參賽者,【附件3】、【附件4】、【附件5】需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立。

4. 實體作品打樣:初審入圍作品於繳交實體打樣成品後,可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新臺幣1萬元整,每件作品僅限申請一次。

5. 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送件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6. 收件資訊:後續將於官網公告。

7. 複審未獲獎者,請持存根聯領回實物作品,本館不代叫貨運寄送作品。領件時間及地點等相關規定將於官網公告,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作品,由本館全權處理參賽作品。

8. 複審獲獎者,將由本館策畫「成果展覽」展出作品,亦請於展覽結束後持存根聯領回實物作品,本館不代叫貨運寄送。領件時間及地點等相關規定將於公告官網,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作品,由本館全權處理參賽作品。

九、複審作品包裝與運輸:

(一) 參賽作品之運輸包裝,以長、寬、高加總不超過500公分為限,如不符規格恕不收件。

(二) 參賽作品須以四面堅固包裝箱或木箱承裝,以利重複包裝及搬運,並加入可重複使用之填充物防護,嚴禁使用碎保力龍與破報紙。外箱請貼妥【附件7】、【附件8】於包裝箱上方及側方,如無完整包裝箱與黏貼文件,不予收件。

(三) 作品送達後請於收件期限內由作者本人進行作品包裝拆卸,或自行委託他人處理,如期限後由本館拆卸,本館及執行單位恕不負可能衍生之相關責任。

十、獎項與獎勵:

(一) 獎項與獎勵內容說明如下:

組別 獎項 名額 獎勵內容(新臺幣)
青年組 金獎 1名 25萬元、獎盃1座
銀獎 1名 6萬元、獎盃1座
銅獎 3名 2萬元、獎盃1座
入選獎 若干名 獎狀1幀
社會組 金獎 1名 40萬元、獎盃1座
銀獎 1名 12萬元、獎盃1座
銅獎 3名 5萬元、獎盃1座
佳作 5名 1萬2千元,獎狀1幀
不分組 當代類特別獎 1名 20萬元、獎盃1座
傳統類特別獎 1名

(二) 以上獎項得依評審委員實際評分衡量,酌予增減或從缺。

(三) 以上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代扣所得稅。得獎金額為新台幣2萬元以上,中華民國國籍者扣繳10%稅金;外國國籍者扣繳20%之稅金。

(四) 各獎項及獎金,若因參賽者或作品不符本競賽簡章等規定,主辦單位得撤銷獲獎勵之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等,並得以要求參賽者賠償所有競賽及展覽等相關財務名譽等損失。

十一、辦理時程:

(一) 報名時間:112年3月1日(三)至5月31日(三)止。

(二) 初審入圍名單公告:112年6月30日(五)。

(三) 初審入圍作品打樣:112年7月1日(六)至8月31日(四)止。

(四) 複審收件:112年8月31日(四)以前送達指定地點。

(五) 獲獎作品公告:112年9月29日(五)。

(六) 未獲獎作品領件時間:112年10月(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

(七) 展覽開幕暨頒獎典禮:112年10月28日(六)(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

(八) 展覽期程:112年10月28日至113年2月(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

(九) 獲獎作品歸還領件時間:113年2月(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

十二、頒獎典禮:

(一) 「第一屆大溪國際木家具工藝設計競賽」頒獎典禮將於競賽成果展覽開幕日舉行。

(二) 日期:112年10月28日(六)(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

(三) 地點: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武德殿(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33-3號)

十三、成果展覽:

(一) 展覽期間:112年10月28日至113年2月16日(以網站公告時間為準)。

(二) 展覽地點:桃園市立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33-3號)。

(三) 獲獎作品需配合本館之成果展覽展出,並配合與「2023大溪木生活節」(名稱暫定)共同辦理。

(四) 獲獎者需協助於展覽陳設作品,並提供相關資料及配合影像拍攝等需求。

十四、注意事項:

(一)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不符本簡章規定,本館得撤銷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盃、獎牌等,並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財物及名譽等損害賠償。

(二) 參賽者應同意將參賽資料及作品圖像授權本館永久無償,不限時間、次數與地域,予以重製、改作及公開傳輸方式利用,並同意本館得再授權第三人使用。參賽者並同意不對本館及本館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 本競賽作品最高保險價格為10萬元;本館將為參賽實體作品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投保期間為作品抵達收件處放置無誤後為起始,至作品於規定領件截止時間為終止。作品之變色、變質、變形、脫膠、蟲蛀等自然變化或遇人力不可抗力情事、作品本身結構或裝置不良而發生損害者,非保險所承保範圍,本館亦不負賠償責任。

(四) 參賽者之參賽作品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上權利之情形,本館得撤銷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盃、獎牌等,且由參賽者自行擔負相關法律責任與費用。作品之著作權倘有第三人提出異議或法律上之主張時,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處理相關法律責任及費用。

(五) 參賽者如為2(含)人以上,應全權授權其中一人為代表人,以代表人填寫各項報名資料,本館聯繫通知及獎金發放,皆以此代表人為代收者,其著作成員間之權益等事項,由成員間自行協議。參賽者各成員間就其相關權益所衍議,概由參賽者自行解決,與本館無涉。

(六) 報名資料、作品圖片及實體上不得標註作者相關可辨識特徵,例如:姓名、品牌符號與作者肖像等。

(七) 本館得視情況需要,變更報名、收領件、展覽等各項日期及地點,相關訊息將公告於官網。本館通知訊息以電子郵件為主,請確認所填寫電子信箱正確,並適時留意官網最新消息。

(八) 本館保有對競賽及本簡章規定解釋、變更、修改、調整、暫停及取消等相關權利,如有未盡事宜,以官網最新公告為準。

十五、活動小組連絡資訊:

 聯絡單位:文化路徑有限公司

 聯絡電話: (02)2706-9955分機73邱先生

 電子信箱: culturalpath.alan@gmail.com

 活動官網: https://dfcd.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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